新疆關于阿勒泰地區(qū)吉木乃縣吉木乃鎮(zhèn)托盤村可克齊木井灌區(qū)4837.08畝國有土地對外出租的公告
關于阿勒泰地區(qū)吉木乃縣吉木乃鎮(zhèn)托盤村可克齊木井灌區(qū)4837.08畝國有土地對外出租的公告
阿勒泰地區(qū)吉木乃縣吉木乃鎮(zhèn)托盤村可克齊木井灌區(qū)4837.08畝國有土地對外出租,具體事宜如下:
一、項目名稱:阿勒泰地區(qū)吉木乃縣吉木乃鎮(zhèn)托盤村可克齊木井灌區(qū)4837.08畝國有土地對外出租
二、交易流出方(發(fā)包人): 吉木乃縣吉木乃鎮(zhèn)托盤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三、土地情況:
3.1、該地塊2024年度種植農作物為玉米410畝,小麥1207畝,食葵700畝,打瓜1172畝,南瓜265畝,2025年度種植農作物為玉米970畝,小麥840畝,食葵1780畝,打瓜685畝 。承包期內每年種植農作物限制需根據當年國家要求及本縣種植結構調整。預估糧食和油料任務比例為小麥17.33%、玉米14.2%、油料7.1%、其他糧食作物1.4%。總體任務要求合計在40.05%左右。余下部分可自由種植。目前滴灌設施完善,道路通暢,供水可正常保障,水費繳納基數與本村村民一致并與村民享有同等待遇,如遇相關部門政策變化,按相關部門政策執(zhí)行。
3.2、成交后相關費用:無。
3.3、其他費用:中標方需向發(fā)包方繳納保證金100元/畝(管網打水押金10元/畝,秋后殘膜回收保證金50元/畝,設備管護保證金40元/畝),該保證金在種植年度內由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予以退回。中標方在合約內的土地使用中不得對殘進行焚燒處理,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以上保證金需交至發(fā)包方指定的賬戶,發(fā)包方可按照中標方要求出具相關收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