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縣輞川鎮京山村牛山頭路面硬化及排污管道砌筑擋墻工程 (項目名稱) 惠安縣輞川鎮京山村牛山頭路面硬化及排污管道砌筑擋墻工程 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公告內容
采購項目公告本項目惠安縣輞川鎮京山村牛山頭路面硬化及排污管道砌筑擋墻工程已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 惠安縣輞川鎮京山村民委員會 , 建設資金來源 上級補助及自籌 ,發包方為 惠安縣輞川鎮京山村民委員會 ,委托的采購代理單位為 泉州市鵬藝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交易條件,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供應商前來參與。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1.項目編號:HANC20260065;
1.2.項目名稱:惠安縣輞川鎮京山村牛山頭路面硬化及排污管道砌筑擋墻工程;
1.3.工程建設地點:惠安縣輞川鎮京山村;
1.4.工程建設規模:本工程總造價246224元;
1.5.工程范圍和內容:具體詳見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1.6.最高控制價:246224元;
1.7.工期要求:總工期為90個日歷天;
1.8.標段劃分(如果有): 一個標段 ;
1.9.質量要求:交(竣)工驗收的質量評定達到《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F80/1-2017)、《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辦法》和《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竣(交)工驗收質量評定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
2.
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
2.1.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三 級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
供應商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供應商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 “B”類證書。
3.2.本項目 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3.3.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與本項目;
3.4.供應商“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 個。“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自本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項目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項目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 / 。
3.5.本項目采用資格承諾制,采購代理機構協助發包方對候選供應商的資格承諾、資質及交易保證金到賬情況進行審查。采購代理機構協助發包方審查中選供應商的項目響應文件。
【注:供應商的資質證書和擬派項目負責人的執業資格證書須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
務平臺(四庫一平臺)、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等官方渠道可查證。】
4.
采購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