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海安市白甸鎮瓦甸大橋安置房一層店面105106107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須知
海安市白甸鎮人民政府就其海安市白甸鎮經發辦大樓一樓第二間店面出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述
1.轉讓方:海安市白甸鎮人民政府
2.標的具體名稱及位置:海安市白甸鎮經發辦大樓一樓第二間店面出售,位于白甸鎮政府西側,擬出讓面積約為25.47平方米,最低價不低于77000.00元;標的具體情況以轉讓方現場確認的實物狀況為準。
3.其他說明
(1)轉讓標的整體轉讓,不拆分。
(2)現場查勘及地點
工作日內,自2026年3月20日14時00分起至2026年3月25日17時30分,可在與聯系人聯系后至白甸鎮人民政府詳細咨詢。
二、交易方式:
起始價:77000.00元(凡報價必須大于、等于起始價,報價最高的成交,否則按無效標處理。)。
加價幅度:100.00元/次(每次加價必須不低于加價幅度,或為加價幅度的整數倍)
公示期滿后,采取網上競價方式確定競拍人。
三、意向競拍人條件及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一)資格條件根據標的具體情況由產權單位/資產管理單位確定。
1.意向競拍人須管理規范、信譽良好。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二)報名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從系統提交、報名材料均需原件掃描上傳)
1.意向方報名表(報名時系統生成):意向競拍人為法人單位的,須由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意向競拍人為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法人的,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正反面、授權委托人(如有)身份證正反面、授權委托書(如有)。意向競拍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供身份證正反面。
3.意向競拍人須在報名期限內登錄海安市限額以下電子交易平臺并通過交易系統完成報名手續。
四、網上競拍程序
(一)網上注冊
1.未注冊辦理成為海安市限額以下項目電子交易系統會員的意向競拍人需要做如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