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琿春示范區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程(二標段)公告
琿春示范區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程(二標段)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ZKGSF(ZB)-20260282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琿春示范區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程(二標段)”已經由琿合經發審批【2025】1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琿春邊境經濟合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資金來源為建設單位自籌,項目出資比例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琿春示范區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程(二標段)
2.2 建設規模:打通瓶頸堵點新建新安路月亮河至琿春河排水管線及箱涵共計1.963公里,頂管施工,采用頂管級鋼筋混凝土管,其中d2500管線780米,d2000管線117米,箱涵(尺寸1.2米×4.4米)開挖施工,長度1066米;月亮河清淤1.525公里,河道平均清淤厚度為1.0~1.5米;新建森林狼木業雨水一體化泵站1座,購置水泵3臺,dn315PE壓力管37米。
2.3 招標范圍: 工程量清單及圖紙范圍內所有工程內容
2.4 建設地點:琿春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
2.5 計劃工期: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12月30日,總工期共264日歷天;
2.6 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省市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單位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具備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相關信息均須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登記,上述人員資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結果為準,所有人員信息應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圍內;未查詢到信息或查詢到的信息與投標文件不一致的,評標時均不予認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不設相應人員證件有效期欄目的,則證件有效期以標書中所附證件掃描件有效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