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標題:陸豐項目5、6號機組海工護岸及取水工程大巴車租賃招標公告
公告內容:
陸豐項目5、6號機組海工護岸及取水工程
大巴車租賃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為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大巴車的租賃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工程主要由取水導流堤及西南護岸、取水頭部及兩側直立翼墻、明渠疏浚和通導工程、攔污網和取水臨時圍堰等組成。
2.2招標內容
2.2.1本次招標的標的:48座大巴車,用于項目現場人員通勤,車輛質量情況符合國家標準和工程項目現場使用要求。
2.2.2交付時間:合同簽訂后設備驗收無問題交付甲方使用,擬交付時間為2025年4月10日。
2.2.3交付地點:碣石鎮中交四航局項目部。
2.2.4履約保證金:無。
2.2.5支付條件:每月25號結算上月21號至本月20號發生的租賃費用。
2.2.6最高限價:無
2.2.7 本次招標分為1個包件,每個包件擬推薦1名中標候選人。
2.2.8 租賃期限:暫定9個月,自2026年4月10日至2027年1月10日,實際租期以設備進場驗收合格起算至甲方書面通知退場之日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 設備要求: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的相關標準和規定;車輛使用年限原則上不超過5年,提供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檢測單位要在質監總局官網查得到資質),車輛產品合格證、行駛證、有效交強險及商業險保單等資料。
3.3 財務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良好的財務狀況,須提供2023年至202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財務狀況良好,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以上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4 供應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一定年限的車輛租賃經驗,近3年內至少有2項類似大巴租賃項目的業績,需提供相關合同或證明材料。
3.5 履約信用要求:若投標人出現以下情況,其報價將被拒絕,投標人投標文件需提供查詢結果截圖:
3.5.1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5.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5.3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
3.5.4被中交集團列入供應商黑名單或重點關注名單的。
3.5.5上市公司的股票被進行特別處理(ST)。
3.6 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被否決;
3.6.3 投標人應遵守有關國家法律、法令和相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