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民廣場及周邊院落環境整治提升項目(二期)綠化及配套設施和樓體及配套亮化工程施工人民廣場及周邊院落環境整治提升項目(二期)綠化及配套設施工程施工、人民廣場及周邊院落環境整治提升項目(二期)樓體及配套亮化工程施工公告
人民廣場及周邊院落環境整治提升項目(二期)綠化及配套設施和樓體及配套亮化工程施工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項目編號:ZWHY2026-0006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人民廣場及周邊院落環境整治提升項目(二期)已由長財城〔2025〕605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長春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市財政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長春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綠化及配套設施工程和樓體及配套亮化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
一標段:人民廣場及周邊院落環境整治提升項目(二期)綠化及配套設施工程施工;
二標段:人民廣場及周邊院落環境整治提升項目(二期)樓體及配套亮化工程施工;
2.2 項目編號:
一標段:ZWHY2026-0006/1;
二標段:ZWHY2026-0006/2;
2.3 建設地點:人民廣場及周邊;
2.4 建設規模:
一標段:人民廣場及周邊院落環境整治提升項目(二期)綠化及配套設施工程,負責實施聯通大樓、工人文化宮、吉林省賓館3個院落綠化、彩化、配套設施工程及人民銀行、市公安局、市紀委3個院落綠化、彩化完善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鋪裝修繕、恢復歷史風貌、重要節點補植樹木花卉及增設游憩服務設施等土建工程;
二標段:人民廣場及周邊院落環境整治提升項目(二期)樓體及配套亮化工程,負責實施聯通大樓、工人文化宮及吉林省賓館3個院落樓體修復亮化及其他配套照明設施;
2.5 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包含的全部內容;(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6 計劃工期: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5月31日(具體以實際簽訂為準)。
2.7 最高投標限價:一標段572.4757萬元,二標段236.0800萬元;
2.8 質量標準:本工程施工必須達到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行業的工程建設標準、規范的要求。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合格工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一標段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二標段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注:(1)根據《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號)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業企業總承包三級、專業承包三級資質,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資質許可機關不再受理資質換證申請,相應證書逾期自動作廢。(2)其他省(市)核發的資質涉及有效期延續、換證問題的,按照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文件執行。投標文件內須提供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官方網站發布的有關有效期延期、換證的文件截圖及網址,否則不予認定。
3.2 項目管理機構人員資格要求:
一標段:
(1)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申請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應無在建工程。
(2)其他主要人員資格要求:技術負責人 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施工員 1人,質量員 1人,測量員 1人,資料員 1人,材料員 1人,機械員 1人具備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相應崗位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安全員 1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二標段:
(1)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申請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應無在建工程。
(2)其他主要人員資格要求:技術負責人 1人,具有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施工員 1人,質量員 1人,測量員 1人,資料員 1人,材料員 1人,機械員 1人具備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相應崗位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安全員 1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