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沂沭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一期)項目第一批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江蘇省沂沭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一期)項目第一批工程
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蘇省沂沭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一期)項目第一批工程已由徐水農〔2026〕3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省級財政資金及地方配套,項目法人為新沂市水利工程建設服務中心,招標人為新沂市水利工程建設服務中心,項目代建機構為/,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大彭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江蘇省沂沭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一期)項目第一批工程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江蘇省徐州市新沂市涉及瓦窯鎮、港頭鎮。
2.2建設內容
建設內容:整治支渠1條,長0.53km;整治排水溝6條,總長7.56km;拆建及改造配套建筑物6座,其中水閘4座、過路涵2座。
2.3招標范圍、投資金額:
招標范圍:江蘇省沂沭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一期)項目第一批工程土建及設備安裝施工期及缺陷責任期監理。
投資金額約1000萬元。
2.4本合同項目監理服務期限:21個月(含缺陷責任期12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具備獨立簽訂合同的能力,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1年3月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的監理工作(類似工程指工程造價不小于500萬元的水利工程,以中標通知書及合同協議書原件掃描件為準,時間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
(3)財務要求: / ;
(4)總監理工程師要求: ①具有水利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②具有本單位注冊的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
投標人擬任的項目總監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項目總監無在建工程(提供投標人出具的承諾書,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以后,投標截止時間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