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39023128第三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二百六十四)(海淀區萬壽路街道)工程總承包(EPC施工資格預審公告
? 公告內容
第三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二百六十四)(海淀區萬壽路街道)工程總承包(EPC 施工招標
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第三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二百六十四)(海淀區萬壽路街道)工程總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以 京老舊辦發[2024]23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機械工業規劃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中央)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代理機構為 中國機械設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翠微路2號院18號樓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5507.72㎡ 合同估算價 660.9264 (萬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50 日歷天
2.4 本工程招標范圍 按照招標人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包括海淀區萬壽路街道翠微路2號院18號樓的樓本體綜合整治等)、材料及設備采購、施工圖預算及造價控制、竣工驗收、竣工備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內維修其任何缺陷和質量問題等工程總承包(EPC)
2.5 其他
(1)“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單位章(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由牽頭人提供,并提供加蓋聯合體各成員單位章的聯合體協議書)。 提示:申請人的聯合體協議書應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雙方的權利義務,至少應說明: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單位的權利、義務、內部職責分工情況等內容。
(2)外地來京申請人(如為聯合體形式,則指施工方)還需提供進京備案相關資料加蓋申請人單位章獲取資格預審文件。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工程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新]及以上 與 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新]及以上 與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 資質, 設計業績要求:具備已竣工且驗收合格的投資額在280萬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積在4400㎡(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績,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總承包業績,或老舊小區綜合改造工程設計業績(投資額是指建安費或設計概算金額)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建筑工程 專業 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 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外地來京建筑企業在辦理進京備案時,應當一并辦理注冊建造師備案手續。
3.2 本工程資格預審 接受 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參加資格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