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港羅源灣港區可門作業區15-17號泊位工程生產與輔助建構筑物-招標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福州港羅源灣港區可門作業區15-17號泊位工程生產與輔助建構筑物(項目名稱)勘察設計招標公告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福州港羅源灣港區可門作業區15-17號泊位工程生產與輔助建構筑物(項目名稱)已由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關于福州港羅源灣港區可門作業區15-17號泊位工程核準的批復(閩發改網審交通函〔2025〕100號)(批文名稱及文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福建省恒申港口經營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企業自籌(資金來源), 招標人為 福建省恒申港口經營有限公司(招標人名稱),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勘察設計(設計或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概況:
(1)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福州市連江縣坑園鎮顏岐村牛坪山附近,已建華電可門電廠碼頭西側。
(2)項目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福州港羅源灣港區可門作業區15-17號泊位工程建設7萬噸級通用泊位2個及相應配套設施,可同時靠泊2艘3.5萬噸級船舶和1艘2萬噸級船舶等組合船型,年設計通過能力855萬噸。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建設地點等)。
2.2 招標范圍:
以完成本工程范圍內硫酸銨棚、轉運站、廊道、綜合樓、變電所、污水處理站、儲煤環保設施等生產生活輔助建構筑物(含建筑物內部水、電、消防、通信、控制、環保、暖通等)及散貨輸送程控系統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各階段的工程勘察和設計工作及后續配合為要求,具體:
(1)工程設計內容:根據交通運輸部和住建部關于生產生活輔助建構筑物設計的深度要求,完成招標范圍內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和施工期間的后續設計服務等,并配合碼頭主體設計單位匯編形成項目完整設計文件;配合碼頭主體設計單位完善項目總平面布置設計,完成各生產生活輔助建構筑物涉及裝卸工藝相關內容的設計工作,合理確定各生產生活輔助建構筑物的建設規模和設計方案;
(2)工程勘察內容:招標范圍內的鉆探勘察,以滿足本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后續施工要求;
(3)后續配合服務:包括施工招標配合服務,施工過程直至交(竣)工驗收、財務決算前的設計技術服務,配備足夠數量的技術人員提供現場技術服務等工作)。
。 (說明勘察設計工作內容)。
2.3 勘察設計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