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云路改造(南區中學段)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青云路改造(南區中學段)項目(施工)已由 永泰縣發展和改革局以 閩發改備[2026]A100053號批準建設, 建設單位為 永泰縣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 財政撥款, 招標人為 永泰縣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中路天辰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2.1. 工程建設地點:永泰縣城峰鎮溫泉村;
2.2. 工程建設規模:
青云路改造(南區中學段)長約410米,寬26米。配套給排水工程(含給水、雨水、污水)、電氣工程(含電力通信管道、道路照明)、交通工程等,道路等級為城市支路,設計車速20Km/h,鋪設瀝青混凝土路面。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 施工總承包 ;
(3)招標范圍和內容:
青云路改造(南區中學段)項目(施工),包含道路工程、給水工程、溫泉工程、給水工程、雨水工程、電氣工程、綠化工程等,具體以招標圖紙為依據,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
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
單項工程合同額<1000萬元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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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8922995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20 個日歷天, 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 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定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貳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