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G658斯拉河至普定縣城公路(盆景巖至普定縣城段)改擴建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編制服務競爭性磋商公告
G658斯拉河至普定縣城公路(盆景巖至普定縣城段)改擴建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編制服務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G658斯拉河至普定縣城公路(盆景巖至普定縣城段)改擴建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編制服務
1.2項目概況:G658斯拉河至普定縣城公路(盆景巖至普定縣城段)改擴建工程起點起于西秀區于平壩區交界,經西秀區鼠場、白果寨,普定縣貓洞鄉、白巖老鎮,止于普定縣城。路線全長38.764公里。全線采用二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4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8.5米,汽車荷載等級為公路-Ⅰ級,設計洪水頻率大、中橋1/100,小橋、涵洞及路基1/50。其他技術指標按照《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山區普通公路改擴建工程技術規范》(DB52/T1609-2021)有關規定執行。
1.3服務內容:G658斯拉河至普定縣城公路(盆景巖至普定縣城段)改擴建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編制服務,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調查和測量河流的水文情況,包括河床及河岸的沖刷和游積、河道的自然變遷等等:收集和分析歷年洪水資料,測量河床斷面,確定各種特征水位、流速、流量、沖刷等:確定河軸線和主河槽范圍及寬度,分析和建議本項目建成后洪水或壅水對涵洞工程、路基工程、河灘、農田、建筑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和防護措施,對行洪安全作出評估。為本項目計提供所需的技術參數或數據。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貴州省河道管理條例》《貴州省防洪條例》的相關規定,按照《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水利部、國家技委,1992年4月3日)、《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導則(試行)》(水利部[2004】109號)和《關于長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權限的通知》(水利部水管[1995]5號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完成本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的編制,并就此防洪評價報告進行跟進審批流程,向主管部門(或審批部門)報送,直至最終取得審批主管部門對專項專題文件的批復(或備案),向項目發包人移交完整的防洪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