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市鏡嶺水庫供水工程-新建水廠及配套管線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編制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紹興市鏡嶺水庫供水工程-新建水廠及配套管線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編制項目 已由上級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紹興市制水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 自籌 ,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人為紹興市制水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紹興市
2.2 建設規模:新建日處理能力20萬噸的飲用水廠,配套進出水總管約30km,口徑為DN1600(暫定雙管)。
2.3 招標控制價:約78.95萬元。
2.4 招標范圍: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市政公用工程相關行業規范和標準以及項目所在地發改部門的審批要求編制紹興市鏡嶺水庫供水工程-新建水廠及配套管線工程的項目申請報告,并在項目審批、評估各階段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服務,包括審批過程中需要提供的書面技術方案,承擔完成所有服務涉及的所有費用。
2.5 質量要求為:根據招標人要求按照《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5年版)、《投資項目核準案卷標準(2020年版)》(發改法規〔2020〕1652號)等國家政策法規、市政公用工程相關行業規范和標準以及項目所在地發改部門的審批要求。
2.6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具有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頒發的工程咨詢單位甲級及以上資信證書的獨立法人企業;
3.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證書;(注:項目負責人應為投標企業在職職工,以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的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養老保險交納清單為準(繳費單位和投標單位名稱必須一致,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也予以認可,并加蓋社保繳費證明專用章)。若項目負責人為事業編制的,以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證明(需加蓋人事代理中心證明專用章))
3.3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接過以下兩種業績:
①處理能力5萬噸/日(含)以上新建自來水廠的咨詢服務項目;
②管徑DN1000(含)以上長度10km(含)及以上給排水管道的咨詢服務項目。
(注:上述兩種業績可同一項目或兩個不同項目,咨詢服務應至少包含下列一項工作內容:
(1)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
(2)項目申請報告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