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準東五彩灣80萬噸年煤制烯烴項目全廠水系統、火炬EPC工程總承包公開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準東五彩灣80萬噸/年煤制烯烴項目全廠水系統、火炬EPC工程總承包公開招標,已由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出資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準東五彩灣80萬噸/年煤制烯烴項目全廠水系統、火炬EPC工程總承包公開招標。
2.2項目編號:SNZB-XJNH-D0100005849
2.3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3.1項目概況
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準東五彩灣80萬噸/年煤制烯烴項目位于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五彩灣礦區火燒山產業園,項目以煤為原料,經氣化、凈化、合成MTO級甲醇,采用MTO技術生產聚合級乙烯和丙烯單體,再經聚合生產高密度聚乙烯、聚丙烯產品和其他副產品。建設內容包括空分裝置、氣化裝置、凈化裝置(變換、低溫甲醇洗及冷凍、CCUS、硫回收)、甲醇合成裝置、甲醇制烯烴裝置(MTO、烯烴分離、蒸汽裂解、丁烯-1等單元)、聚乙烯裝置、聚丙烯裝置、電解水制氫裝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
2.3.2項目建設地點
新疆昌吉州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五彩灣礦區火燒山產業園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
2.3.3建設內容
本項目主要裝置包括凈水站、綜合泵站(含1#消防泵站)及2#消防泵站、甲醇循環水站、1#烯烴循環水站、2#烯烴循環水站、空分循環水站、脫鹽水站、污水處理站、中水回用裝置、膜濃縮及蒸發結晶、各類水池、火炬裝置、變電所及機柜間等EPC工程總承包。具體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投標人應保證在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前提下,安全、高效地完成準東五彩灣80萬噸/年煤制烯烴項目全廠水系統、火炬的建設。投標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為建設此裝置所需的項目管理、詳細工程設計、采購、施工、單機試車、聯動試車、投料試車、性能考核、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負責處理試車中暴露的設計問題與工程質量問題,完成竣工資料的編制和歸檔,按照項目《數字化統一規定》要求完成數字化交付和施工階段的數據錄入,承擔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并為招標人提供人員培訓。
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2.4工期:
凈水站裝置(含綜合泵站和2#消防泵站),2027年6月20日前具備投用條件。
脫鹽水裝置,2027年6月30日前具備投用條件。
循環水裝置,2027年7月30日前具備投用條件。
污水處理、中水回用裝置,2027年8月30日前具備投用條件。
膜濃縮及蒸發結晶裝置,2027年9月15日前具備投用條件。
火炬裝置,2027年10月31日前具備投用條件。
2.5質量標準
本烯烴項目質量目標為確保國家優質工程獎,爭創國家優質工程金獎、魯班獎等國家獎項,投標人須配合負責本項目的創優、評優、評審等活動,同時投標人要確保裝置設計、建造、安裝等各項內容達到國家創優申報的要求和標準。
2.5.1杜絕一般及以上質量事故;質量驗收符合國家現行《石油化工安裝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行業總綱)》(SH/T 3508-2011)、《石油天然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通用總綱》(GB/T 51317-2019)、《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工業安裝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T50252-2018)等驗收標準要求,確保裝置質量達到國家優質工程獎的要求。
2.5.2施工質量目標:工序驗收一次合格率≥95%;焊接檢測一次合格率(按片計)≥98.5%;確保工程質量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工程相應的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能力。
3.2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3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要求
3.3.1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投標人擬定的EPC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取得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一級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有效期須覆蓋開標日期)及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或者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工程類)。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提供承諾書)。
3.3.2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定的設計負責人應具有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及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設計負責人(提供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