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25及254省道化工園段環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225及254省道化工園段環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宜都市發展和改革局以都發改審批【2026】72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宜都市高新技術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宜都市高新技術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湖北勝捷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的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本次招標工程概況:
2.1項目規模及內容:綜合整治11.2km沿線環境,其中225省道化工園段(宜陽大道~興宜大道)長度約4.4km、254省道化工園段(丹陽大道~化工園6號路口)長度約6.8km。主要內容包括道路綠化清理、綠化組團、邊溝改造、喬木更換、地被修剪及更換、喬灌木移栽、補種花卉色帶及彩葉喬灌木;花壇修復、閑置地改造停車場;飛線整治、擋土墻、裸露地塊復綠等工程。
2.2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綠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等,詳見工程量清單。
2.3建設資金來源:建設單位自籌。
2.4工程建設地點:宜都市枝城鎮。
2.5履約期限:180日歷天。
2.6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相關專業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滿足《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規范》(GB55014-2021)、《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82-2012)的要求。樹木栽植及花苗成活率應達到95%,名貴樹木栽植成活率應達到100%;喬灌木成活率及草坪覆蓋率應達到95%。苗木自通過驗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須達到100%,養護期內免費補栽補種。
2.7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建筑與市政施工現場安全衛生與職業健康通用規范》(GB55034-2022)及《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標準》(CJJ/T275-2018)合格標準,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招標文件):
3.1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所有成員)具備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
3.2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3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中承擔市政施工任務的成員)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3.4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牽頭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注冊證書上記載的聘用單位應是該投標人,且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②擬承擔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未同時擔任其它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