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高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2026年度維修業務勞務外包(二次)詢比公告
鄭州高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2026年度維修業務勞務外包(二次)
詢比公告
一、詢比條件
本詢比項目鄭州高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2026年度維修業務勞務外包已批復,采購人為鄭州高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項目業主為鄭州高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資金為企業自籌100%,資金已落實,采購代理機構為河南英華咨詢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進行詢比采購,歡迎具有相應資格的潛在詢比響應人參與詢比。
二、項目概況與詢比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高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2026年度維修業務勞務外包(二次);
2.2項目編號:GXGS-2026-CF007-2
2.3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4詢比內容:2026年度維修業務勞務外包;
2.5服務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內有關標準及要求;
2.6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2.7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三、詢比響應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
(1)詢比響應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詢比響應人須具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或《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3.2財務要求:詢比響應人須提供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后的財務報告(企業成立不足一年的出具銀行資信證明);
3.3企業業績:詢比響應人2023年1月1日以來承擔過類似項目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需提供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
3.4信用要求:
(1)詢比響應人2023年1月1日以來未發生重大服務質量問題(詢比響應人自行承諾,格式自擬,并加蓋單位章);
(2)詢比響應人沒有尚在執行期的與履行項目合同有關的訴訟和仲裁敗訴案件(如詢比響應人無規定的敗訴案件,則由詢比響應人自行承諾,格式自擬,并加蓋單位章);
(3)詢比響應人沒有處于尚在執行期的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未處于被暫停或取消(包括政府官方網站發布的限制投標期內的處罰),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或凍結狀態(詢比響應人自行承諾,格式自擬,并加蓋單位章);
(4)詢比響應人須出具2023年1月1日以來企業、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的承諾書(詢比響應人自行承諾,格式自擬,并加蓋單位章);
(5)詢比響應人須提供本企業2025年6月份以來任意一個月繳納社保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