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市犍為縣城鄉集中供水一體化工程建設項目-河東水廠及配套設施改造項目監理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
樂山市犍為縣城鄉集中供水一體化工程建設項目-河東水廠及配套設施改造項目監理 (項目名稱)監理 標段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 樂山市犍為縣城鄉集中供水一體化工程建設項目-河東水廠及配套設施改造項目監理 (項目名稱)已由 犍為縣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川投資備【2209-511123-04-01-335315】FGQB-0100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四川郡城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 建設資金來自 專項債券資金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四川郡城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 犍為縣發展和改革局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川投資備【2209-511123-04-01-335315】FGQB-0100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委托招標。 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四川禹林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犍為縣
2.2 建設規模:
(1)新建X144縣道至新廟子DN200輸水管道約4.1Km,配套建設一體化加壓泵站及200m3不銹鋼水箱一座;
(2)改造河東水廠及配套設施;
(3)新建高位水池及加氯間一座。
2.3 監理服務期:施工工期+缺陷責任期(不因工期增減而調整費用);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階段的施工監理服務和質量保修(缺陷責任期)階段的相關服務;
2.5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合格標準;
2.6 標段劃分:監理 1 個標段;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及投資額、監理服務期限、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標段投資額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要求: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國家建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或以上資質 。
3.1.2業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