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氮污染是導致江河湖泊水體富營養化的主要因素。水體中氨氮含量較高時,對魚類呈現毒害作用,氨氮會消耗水中的溶解氧,導致水草、藍藻等生物大量繁殖,使水體散發惡臭,影響水質。目前中國氨氮排放量遠遠超出受納水體的環境容量,在某些地方成為限制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因此,氨氮將成為中國水體污染控制的主要污染物之一,納入國家污染物總量控制體系。通過排放標準來控制廢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濃度是減輕污染的有效措施,為此,在中國現行的國家和各省(市、區)地方發布的廢水排放標準中,對氨氮排放基本上都規定了排放標準限值。
按照水體功能對污染物排入不同功能水域的污水制定不同的排放標準。將《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中的五類水域和《海水水質標準》(GB3097)的四類海域劃分為三級控制區。
①特殊控制區:相當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一、二類水域和《海水水質標準》的一類海域,為特殊控制區。在此區域不許新建排放口,現有企業要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②重點控制區:相當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三類水域和《海水水質標準》的二類海域,為重點控制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在此區域排放污水,執行一級排放標準。
③一般控制區:相當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四、五類水域和《海水水質標準》的三、四類海域,為一般控制區。在此區域排放污水,執行二級排放標準。
此外,當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進行集中綜合治理時,排放的污水執行三級排放標準,即排入城鎮下水道的水質標準,主要是為了引導企業的污水排放走集中治理和分散治理相結合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