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溧陽市太湖上游中干河、華蕩河及其支流(上黃段)水生態修復項目設計、采購、施工、運營一體化(EPC+O)
溧陽市太湖上游中干河、華蕩河及其支流(上黃段)水生態修復項目設計、采購、施工、運營一體化(EPC+O)招標公告
(資格后審)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溧陽市太湖上游中干河、華蕩河及其支流(上黃段)水生態修復項目已由溧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批文名為:關于溧陽市溧陽市太湖上游中干河、華蕩河及其支流(上黃段)水生態修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編號為:溧發改[2024]74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溧陽市上黃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運營一體化(EPC+O)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溧陽市上黃鎮
2.1.2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對中干河、華蕩河及其支流水下森林生態修復,修復面積約12萬平方米;生態緩沖帶修復,修復面積約12.66萬平方米;改建生態濕地面積約2.59萬平方米。
2.1.3本標段合同估算價:約9900萬元。
2.1.4建設期要求:工程總承包總工期要求:540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60日歷天(完成施工圖設計并經招標人認可)。施工工期:480日歷天(以監理開工令為始至竣工驗收合格為終)。
2.1.5項目運營期: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經招標人同意后進入項目運營期,運營管理期限2年。
2.1.6質量要求: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工程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要求。
采購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
2.2招標范圍與內容
2.2.1工程總承包范圍:招標范圍包括本項目設計、設備采購安裝及調試試驗、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整體移交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以及水質日常監測、所有設備的巡查,并承擔全部保修責任及后續運營工作等。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運營等全面負責。包括不限于以下內容:
①設計內容: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報審以及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工程規模的調整及各種變更均屬本設計范圍,所有的設計費用包含在此次報價中(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設計評審費及會務費等);
②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切與項目相關的所有施工內容、施工組織設計、項目施工及協調、手續的辦理、項目竣工驗收合格、編制竣工圖文件、質量保修期內保修等為本項目工程總承包服務的全部工作內容。
③采購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建設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設備及工器具購置等采購(含供貨、運輸、裝卸、保管、安裝、調試及運行、相關各類技術培訓服務、質保期的維修維護等全部內容;承包人必須執行現行技術規范標準,向發包人提供合格產品)。
④運營內容:實現對污染物的削減;恢復河道生態系統,提高自凈能力。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1)施工資質:具有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2)設計資質: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環境工程設計(污染修復工程)專項甲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須具備下列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