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年青年員工團建活動服務(第二次)項目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 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年青年員工團建活動服務(第二次)項目(項目編號:YG1202500357)
二、 項目類別:服務類
三、 采購方式:公開詢價
四、 采購內容:本項目確定1名供應商,為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提供2025年青年員工團建活動工作服務。內容包括:總體活動策劃、活動道具物料準備、車輛、午餐、工作人員配備、攝像、意外險購買等相關服務。
五、 項目含稅總限價:¥92,600.00元,限價含全額增值稅發票,本項目之應稅行為適用于“生活服務”。
六、 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2022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 已完成且單次參與人數不少于65人的團建活動 項目的業績。業績時間以合同時間為準,人員規模以合同規模為準,提供合同復印件及已完成本活動的證明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合同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蓋章、簽訂日期;已完成本活動的證明材料可以是活動當天的照片或活動費用發票或其他能證明活動已完成的材料。
(三)供應商應為每批次活動配備不少于1名急救員。提供能證明受過系統性急救培訓的證明文件,如國家、醫療行業協會或正規醫療機構認可的證明或急救員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加蓋單位公章。
(四)其他要求:供應商承諾為每批次路線配備不少于1個全陪服務人員,負責對接采購人行程有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總體活動溝通對接、活動道具物料準備、車輛、午餐、工作人員配備、攝像、意外險購買等相關服務,并對需求做到活動期間即時響應。(格式見《承諾函》)
(五)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見《不得存在情形承諾函》)
(六)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格式見《公平競爭承諾書》)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格式見《非聯合體響應承諾函》)
七、 公告開始時間:2025年7月3日
八、 公告結束時間:2025年7月8日。
九、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7月9日08時:30分
十、 其他
(一)資金來源:企業自有資金。
(二)服務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