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漢城湖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勞務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陜西省,西安市
一、招標條件
本西安漢城湖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勞務服務項目已由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其他資金(企業自籌資金),采購人為西安漢城湖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競爭性磋商。
二、項目概況和采購范圍
規模:西安漢城湖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勞務服務項目,其中:(001)一標段:西安漢城湖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勞務服務項目1標段,共計不少于39人;(002)二標段:西安漢城湖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勞務服務項目2標段,共計不少于46人;具體詳見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購內容及要求”。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1. 第一標段:共計不少于39人,其中綠化管護人員不少于 10人,最高限價為995487.60元。
第一標段主要為日常保潔、二級巡查、綠化管護、箱涵維護、漂浮物打撈、管理站水電費及管理站、渠道日常設施維修、日常垃圾清運。
2.第二標段:共計不少于46人,其中綠化養護人員不少于 12人,最高限價為1294208.00元。
第二標段主要為日常保潔、二級巡查、綠化管護、箱涵維護、漂浮物打撈、管理站水電費及管理站、渠道日常設施維修、日常垃圾清運。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001-002標段)供應商資格能力要求:
1.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其他組織,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其他證明資料;
2.財務狀況報告:供應商須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審計報告(成立時間至提交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資產負債表),或提交響應文件遞交時間截止前6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信用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以上三種形式的資料提供任何一種即可);其他組織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務報表;
3.依法繳納稅收證明:供應商須提供響應文件遞交時間截止前6個月內至少一個月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包含增值稅或企業所得稅至少一種),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上應有代收機構或稅務機關的公章或業務專用章;依法免稅的供應商應提供相關文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