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番禺南浦碧桂園一期安置房項目生活給水系統一期工程二次加壓設備及泵站配套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廣州市番禺石碁自來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的委托,就以下招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1.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1項目名稱:廣州番禺南浦碧桂園一期安置房項目生活給水系統一期工程二次加壓設備及泵站配套采購項目(項目編號:YG1202600007)。
1.1.2項目類別:貨物類
1.1.3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1.1.4招標內容:確定一家中標人,為招標人提供廣州番禺南浦碧桂園一期安置房項目生活給水系統一期工程二次加壓設備及泵站配套。
1.1.5最高(總價)限價:¥4049000(含稅)。
1.2投標人資格要求
1.2.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依據《投標承諾函》及以下相關證照的掃描件之一:1.企業法人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事業法人提供事業法人登記證;3.其他組織提供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執業許可證。分支機構投標的,還須提供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掃描件及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1.2.2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記錄名單(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投標人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依據《企業經營情況及信用聲明函》)
1.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2.4投標人所提供的二次加壓變頻供水設備、水箱須具備由政府部門頒發的有效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批件》。(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證書掃描件)
1.2.5投標人必須是所投設備(二次加壓變頻供水設備)的生產廠家(制造商)或授權經銷商(投標人若為所投設備的生產廠家(制造商),須提供《生產廠家(制造商)聲明函》;投標人若為所投設備的授權經銷商,須提供《生產廠家(制造商)授權書》)。(格式見《生產廠家(制造商)聲明函》或《生產廠家(制造商)授權書》)
1.3招標公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