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興蓉污泥處置有限責任公司、成都錦安成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2026年焚燒殘渣處置服務(一)比選公告
成都市興蓉污泥處置有限責任公司、成都錦安成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2026年焚燒殘渣處置服務
(一)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1.1 本比選項目比選人為成都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
1.2 本項目為企業自主比選項目,比選組織形式為自行比選。比選人選擇的比選代理機構是 / 。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 比選范圍:對成都市興蓉污泥處置有限責任公司、成都錦安成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的污泥焚燒殘渣按照國家有關環保、安全等法律、法規和行業有關技術規范及標準要求運輸并對焚燒殘渣進行利用、處置,預計處置總量1.2萬噸,比選控制價:220元/噸(含稅)。具體內容詳見比選文件。
2.2 服務期: 1年。
2.3 服務地點:比選申請人環評及其批復提供的合法、合規的焚燒殘渣處置或利用場地。
2.4 標段劃分: 一個標段 。
2.5 其他:比選人將根據比選申請人處理能力確定最終中選人個數。
2.6 被確定為中選人的比選申請人,需與比選人下屬子公司成都市興蓉污泥處置有限責任公司、成都錦安成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分別簽訂合同,并且能保障春節期間正常接收焚燒殘渣。
2.7中選價:以第一中選人的報價為中選價,并按此中選價作為合同單價。
3.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比選要求比選申請人:
3.1.1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