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高新區南崗科技成果加速器項目(南區)室外工程施工答疑澄清1
合肥高新區南崗科技成果加速器項目(南區)室外工程施工答疑澄清1
各投標單位:
合肥高新區南崗科技成果加速器項目(南區)室外工程施工(項目編號:2026AFGGZ50041)答疑澄清如下:
一、答疑公告
1.問:針對招標文件:投標人資格業績要求及商務文件評分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500萬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屬工程施工業績,此業績中須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針對資格及評分業績要求提問如下:我公司具有單個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業績,其中包含合同金額不低于3500萬元的室外附屬工程施工內容。因總包合同未體現具體室外附屬工程施工內容及金額,我司提供業主證明、結算審核報告等輔助業績證明材料是否予以認可?
答:不予認可。
2.問:本項目投標人資格審查業績、詳細評審業績均要求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500萬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屬工程施工業績,且此業績中須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請問:我司提供項目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或竣工結算書中室外工程部分并加蓋投標人公章作為室外施工內容的補充證明材料,是否予以認可?
答:不予認可。
3.問:招標文件P4、P55:投標人業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500萬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屬工程施工業績,且此業績中須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請問:我聯合體成員單位提供老舊小區改造工程施工業績,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請問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答:投標人提供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500萬元的老舊小區改造類業績,業績中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且業績證明資料滿足招標文件評審因素要求的,予以認可。
4.問:我聯合體成員單位提供小區周邊環境提升工程施工業績,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請問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答:業績的項目類型為建筑工程的,且業績證明資料滿足招標文件評審因素要求的,予以認可。
5.問:我聯合體成員單位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頒獎單位的頒獎文件發布時間或頒獎單位官網文件發布時間為準),參建的建筑工程項目獲得協會頒發的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項,請問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答:投標人承建或參建的建筑工程項目獲得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項,均予以認可;獎項榮譽證明材料中須體現投標單位名稱。同一項目獲得多個優質工程獎項榮譽的,不重復計分。
6.問:
(1)我聯合體成員單位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頒獎單位的頒獎文件發布時間或頒獎單位官網文件發布時間為準),承接的建筑室外工程施工獲得協會頒發的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項,請問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2)我聯合體成員單位提供獎項為合肥市建筑工程協會頒發的優質結構工程獎,請問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答:
(1)投標人承建或參建的建筑工程項目獲得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項,均予以認可;獎項榮譽證明材料中須體現投標單位名稱。同一項目獲得多個優質工程獎項榮譽的,不重復計分。
(2)不符合。
7.問:若我司提供業績滿足:
1、單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且業績中須包含金額不低于3500萬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屬工程施工內容,此業績中須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評審因素的,另附合同甲方證明材料(須加蓋合同甲方單位章)予以明確說明。以上業績及證明材料是否予以認可
答:投標人提供的單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且業績中包含金額不低于3500萬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屬工程施工內容,業績中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且業績證明資料滿足招標文件評審因素要求的,予以認可。合同甲方(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材料不作為業績證明材料的補充或佐證材料。
8.問:本項目投標人資格審查業績、詳細評審業績均要求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500萬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屬工程施工業績,且此業績中須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請問:我司提供2021年1月1日后竣工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此業績中包含不低于3500萬元室外附屬工程施工,且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是否予以認可?
答:投標人提供的單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且業績中包含金額不低于3500萬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屬工程施工內容,業績中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施工內容,且業績證明資料滿足招標文件評審因素要求的,予以認可。
9.問:關于招標文件“投標人獎項榮譽”評分項,我公司有一情況需請貴方明確:我們參建的工程項目,我公司承擔室外工程,也是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招標的,其室外配套工程榮獲了參建的“姑蘇杯”(頒獎單位: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金陵杯”(頒獎單位: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招標文件對獎項的要求(頒獎文件發布時間及官網來源均符合),請問我公司以此參建獎項申報本項分數,是否予以認可?
答:投標人承建或參建的建筑工程項目獲得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項,均予以認可;獎項榮譽證明材料中須體現投標單位名稱。同一項目獲得多個優質工程獎項榮譽的,不重復計分。
10.問:招標文件第55關于投標人獎項榮譽如下所示:請問:
(1)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頒獎單位的頒獎文件發布時間或頒獎單位官網文件發布時間為準),我司參建的建筑工程項目獲得湖南省建筑業協會(在國內依法登記注冊的行業協會)頒發的“長沙市優質建設工程橘洲杯”獎項是否認可?
(2)本項目為建筑室外工程建設項目,請問我司承接的“某建筑室外工程施工”獲得長沙市建筑業協會(在國內依法登記注冊的行業協會)頒發的“長沙市優質工程橘洲杯”是否認可?
答:
(1)
(2)投標人承建或參建的建筑工程項目獲得市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項,均予以認可;獎項榮譽證明材料中須體現投標單位名稱。同一項目獲得多個優質工程獎項榮譽的,不重復計分。
11.問:
(1)我公司提供的業績為某小區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內容含雨、污水管改造、道路工程改造,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