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夾浦鎮環沉北村中水回用站建設工程可研及初設編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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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浦鎮環沉北村中水回用站建設工程可研及初設編制發包公告
1. 發包條件
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發競包【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
本發包項目夾浦鎮環沉北村中水回用站建設工程可研及初設編制已批準,資金來源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本次發包項目業主為 長興夾浦清泉排水有限公司 ,發包代理機構為浙江信達咨詢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發包,項目發包編號為 hzgq202601337-1 。
2. 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 項目地點:長興縣夾浦鎮。
2.2 項目概況:夾浦鎮環沉北村中水回用站擬建于長興縣夾浦鎮夾浦村三星廠內,占地約21畝。新建中水回用站1座(含設備、建構筑物、電氣及自控等)。項目總投資金額約為6500萬元。
2.3 服務范圍:服務內容包括并不限于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具體項目內容中標后由招標人指派。委托內容包括并不限于新建中水回用站1座(含設備、建構筑物、電氣及自控等)設計內容,以及工程報批配合、施工圖設計配合、勘察驗收配合和工程建設期間的其他相關服務工作。
2.4 服務期限:可研:20日歷天內完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初設:45日歷天內完成,初設45日歷天,待甲方發布通知之日起算。
2.5 質量要求:合格,咨詢成果文件應符合現行國家、地方或行業有關規定、標準、規范的要求。
3. 競包人資格要求
3.1 競包人須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市政行業(給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的獨立法人資格,并能獨立完成本項目服務工作;
3.2 競包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3 競包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4 競包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5 競包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6 競包人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競包。
3.8 其他要求
(1)競包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競包截止時間前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本項目采用電子發競包,競包單位在制作電子競包文件前須在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完成相關注冊;
(3)其他要求詳見發包文件第二章競包人須知。
4. 發包文件的獲取
4.1 用戶可通過發包公告中附件下載獲取發包文件進行查看咨詢;
4.2CA鎖辦理(電話:4000878198):http://www.hzlscgfw.cn/xzzx/20220505/a59accbb-5de7-4e4e-b7b8-e6c1166375ea.html。
5. 競包文件的遞交
5.1 競包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競包截止時間,下同)為2026年 2 月 5 日09時00分。競包人應在競包截止時間之前,登錄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競包人登錄-上傳響應文件模塊,上傳CA加密后的電子競包文件。
5.2 逾期上傳電子競包文件的,發包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