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安縣雁家湖水廠受影響取飲水水源補償升級改造工程設計公告
德安縣雁家湖水廠受影響取飲水水源補償升級改造工程設計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德安縣雁家湖水廠受影響取飲水水源補償升級改造工程設計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實施,招標人為德安縣水利局,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前期工作(含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及施工圖設計、水土保持報告、防洪影響評價報告、水資源論證報告等)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德安縣雁家湖水廠受影響取飲水水源補償升級改造工程設計。
2.2建設地點:江西省九江市德安縣。
2.3項目概況:德安縣雁家湖水廠受影響取飲水水源補償升級改造工程,估算總投資約6500萬元,該工程為線性工程,坐落于寶塔鄉及蒲亭鎮轄區內,起點位于寶塔鄉東山村,終點位于蒲亭鎮雁家湖水廠。供水線路總長10.08km,線路為取水口-下羅村-九里村-梅橋村-跨105國道-跨G70高速-隆平大道-縣城雁家湖水廠,管徑為0.8m。其中包括頂管兩處,為樁號7+380到7+410,長30m,跨105國道;樁號8+715到8+755,長40m,跨G70國道。
2.4招標范圍及內容:本次項目設計等前期工作招標共劃分為1個標段,招標內容包括項目設計(含項目建議書、1:1000地形測繪物探、地質勘察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水土保持報告、防洪影響評價報告、水資源論證報告等)。
2.5招標金額:本項目金額約130萬元,采用費率招標,費率不超過建安工程費的2.5%。
2.6標段劃分:本項目共一個標段。
2.7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初步設計批復后。合同簽訂后15天內提交項目建議書成果(確保通過項目建議書審查),項目建議書通過后30天內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成果(確保通過可研審查),可研批復后30天內提交初步設計成果(確保通過初設審查),相應專題報告提交滿足工程審批進度要求。
2.8質量要求:勘察設計符合國家現行水利行業工程地勘、測量、設計相關規程規范及標準,并通過發改委及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專題報告需通過相關主管部門審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具備水利行業設計乙級(含乙級)及以上資質;
(3)擬投入項目負責人具有水利類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