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環(huán)境水務建設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商品混凝土采購項目
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1.1本項目比選人為 成都環(huán)境水務建設有限公司,己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
1.2本項目為企業(yè)自主比選項目,比選組織形式為自行比選。比選人選擇的比選代理機構是 / 。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比選范圍:比選人擬采購一批商品混凝土,包括但不限于C15、C20、C25、C30商品混凝土,比選控制價為1,745,635.00元,具體內容詳見比選文件。
2.2計劃供貨期:合同簽訂后一年內,接比選人通知后2小時內按比選人要求將貨物送到比選人指定的交貨地點。
2.3交貨地點:成都市郫都區(qū)、溫江區(qū)、高新西區(qū)、金牛區(qū)、武侯區(qū)、青羊區(qū)、成華區(qū)、錦江區(qū)、高新南區(qū)區(qū)域內;
2.4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比選要求比選申請人:
3.1.1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1.2須為具有本比選項目相應供貨能力的企業(yè);
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預拌混凝土專業(yè)承包資質證書、有效的安全生產證;
3.1.3財務要求:近3年無連續(xù)虧損(注:例如要求2021、2022、2023年無連續(xù)虧損,比選申請人2021、2022虧損或2022、2023或2021、2022、2023虧損,均不符合財務要求。新設立企業(yè)自設立以來);
3.1.4類似業(yè)績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參選截止時間)共具有不少于1個類似業(yè)績。類似業(yè)績是指:單個合同金額不小于50萬元的商品混凝土的供貨業(yè)績;
3.1.5信譽要求:
不存在比選申請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限制參選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選
(1)不接受代理商參選。
3.2.2 各比選申請人均可就上述 1 個標段參選,可中選的標段數量為 1 個。
3.3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4.比選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