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2〕238號)和《潮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的通知》(潮府〔2012〕42號)精神,大力推進我縣總量減排工作,確保完成市下達的“十二五”總量控制目標和減排任務,實現資源環境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潮安的核心任務,以建設生態文明為統領,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立足點,以重點減排項目為依托,科學測算、合理分配,強化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監管減排,明確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要求、重點任務、部門分工和保障措施,確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
二、主要目標
全面完成市下達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的總量減排目標,到2015年,全縣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比2010年分別減少17.2%和16%;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比2010年增幅控制在9%以內;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比2010年減少32%。同時,完成市下達的年度減排目標和重點減排項目。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實施總量控制制度
一是實施縣域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將每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市下達的年度控制指標內,并最終將“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市下達的控制指標內。對造紙、印染、畜禽養殖、機動車等行業(領域)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二是健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總量前置審核制度。把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把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保試運行和驗收的必要條件。
(二)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
一是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等產業政策,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重點支持對產業升級帶動作用大的重點項目和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合理引導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二是強化產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后產能。按照《潮安縣“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的要求,加大化工、造紙、紡織印染、農副食品加工、食品等重污染行業落后生產能力淘汰力度。加大工業燃煤鍋爐的淘汰力度,1蒸噸/小時以下鍋爐鼓勵使用電鍋爐。三是要建立健全落后產能退出機制,綜合運用價格、環保、土地、市場準入、安全生產等手段和機制依法加快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重污染企業和落后產能。
(三)加快推進生活污水處理減排工程
一是繼續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到2015年,完成《潮安縣“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中規劃建設的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加快已建成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建設,提高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進水污染物濃度。二是加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力度,加強對污泥處理和安全貯存運輸管理,執行聯單管理制度,污泥利用處置必須交由有污泥處理許可證的單位,確保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50%。三是加強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完善污水處理廠中控系統建設,做好在線監測裝置的日常維護,定期進行檢驗和校準,確保在線監測監控裝置正常使用;強化臺帳規范化管理,制定相應的內部運營管理制度和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四)繼續深化工業源減排
一是推進燃煤工業鍋爐煙氣治理工程。通過升級改造鍋爐燃燒系統、使用清潔能源替代、采取潔凈煤燃燒技術、安裝脫硫除塵降氮脫硝設備等措施,實現在用工業鍋爐穩定達標排放。2015年底前,全縣不符合排放限值標準要求的10蒸噸/小時以上和使用不足8年的4蒸噸/小時(不含本數)至10蒸噸/小時(不含本數)的工業鍋爐應改造為節能環保燃燒方式,改燃清潔能源或建設高效除塵脫硫設施;20蒸噸/小時以上燃煤工業鍋爐要實施煙氣脫硫,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工業鍋爐要進行低氮燃燒改造。單臺20蒸噸/小時以上燃煤、燃油工業鍋爐應裝設煙氣排放在線連續監測儀器,并與環保部門聯網。三是穩步提高工業源污染防治水平。加大造紙、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化工、食品等重點企業工藝技術改造和廢水治理力度,單位工業增加值排放強度下降50%,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達到90%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65%以上。
(五)積極推進農業源減排
一是實施農業源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確保到2015年全縣農業源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市下達的“十二五”農業源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內。二是加快畜禽養殖業生產方式轉變。推行農牧結合和生態養殖模式,推廣集約、高效、生態畜禽養殖技術,提高飼料和能源利用效率。積極推進畜禽適度規模養殖,鼓勵畜禽養殖專業戶向規模化、集約化轉變,在養殖業較密集的區域建設畜禽養殖廢棄物集中式綜合利用或無害化處理設施,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利用和集中治污。三是嚴格畜禽養殖業環保準入。按照《潮安縣畜禽養殖區域劃分方案》劃定的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加強對畜禽養殖業的管理。適養區內新、改、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應嚴格履行環評審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限養區和適養區內已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未履行環評審批或“三同時”制度的,應責令其限期補辦相關手續。推廣生態健康的養殖模式,從源頭上減少養殖業污染物的排放。四是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完善雨污分流,加大養殖廢棄物的肥料化和沼氣化處理,鼓勵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有機肥生產利用工程,推進畜禽養殖業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到2015年,全縣80%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配套完善固體廢物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五是加強畜禽養殖業環境監管。加大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督查力度,開展畜禽養殖污染專項執法檢查,深入實施“以獎促治”,對開展資源化利用、進行全過程實施污染治理的養殖場(小區)給予資金補貼,對不能達標排放的養殖場實行限期治理。
(六)大力推進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
一是嚴格新車準入,禁止不符合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車輛的生產、銷售和注冊登記。二是加大力度淘汰高排放“黃標車”,到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的營運“黃標車”。三是提升車用成品油質量,力爭2015年7月1日前在全縣全面供應粵IV車用成品油。加強油品供應升級后的市場監管,確保車用成品油達標。四是加強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到2013年底,全縣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發放率要達到90%以上。五是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定期檢測,到2015年底,全縣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率達到80%以上。
(七)加強環保依法監管
一是強化重點行業和企業污染的整治力度。對不能穩定達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實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停產整治。二是強化環境監督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自律、部門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污染源長效監管機制。嚴格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排污申報及排污許可證制度,完善污染源動態監管信息系統,對重點污染源實行實時監控。三是繼續實施企業環境信用制度。推進綠色信貸,由環保、金融監管等部門聯合將企業節能減排等環境行為信息納入銀行征信管理系統,對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企業限制貸款。四是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排污許可證實施細則》,禁止超總量排污、超標排污。五是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對污染物排放超標或者超總量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鼓勵企業自愿進行清潔生產審核。以紡織印染、造紙、電鍍等行業為重點,推進循環經濟發展。
四、職責分工
主要污染物減排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多方面多部門,各有關部門必須明確職責,分工合作,共同推進,確保全縣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一)縣委組織部
負責將污染減排工作完成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考察內容。
(二)縣監察局
1、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縣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行政監察,對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責任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2、加強對污染減排工作的行政監察,對未按期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以及在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中弄虛作假、工作不力、職責不到位的單位及相關人員,及時提出預警并督促其落實整改。
(三)縣環保局
1、負責牽頭做好全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做好與市環保局及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協調銜接。
2、組織制定減排規劃與計劃,提出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對策建議,分解全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制定重點減排工程項目及進度安排。
3、牽頭聯合相關部門完善污染“三大體系”建設。
4、負責對重點減排項目開展日常督查。負責我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技術核查,建立減排相關基礎檔案。負責編制全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工作報告和預測分析報告。
(四)縣發改局
1、負責將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和任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將減排重點工程優先列入縣重點建設項目計劃。
2、負責制定有利于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產業結構調整規劃和政策,牽頭制定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
3、負責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研究將污泥處理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問題。合理調整污水處理費、污泥處置費等收費征收標準。
4、負責建立完善新建項目管理的部門聯動機制和項目審批問責制。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格控制高耗煤的項目的設立。
(五)縣住建局
1、負責全縣各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評估制度,加強對污水處理費支付的審核。
2、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工程建設規劃,加快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進程,確保各污水廠收集水量及進水污染物濃度達到設計規模。
3、負責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進行監督管理。
4、負責推行城鎮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工程,指導污水處理廠提高再生水回用率。
(六)縣水務局
牽頭各相關鎮政府推進鎮級人工濕地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七)縣經信局
1、負責制訂實施除火電以外其他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分年度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實施除電力、鋼鐵外其他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加大落后產品、工藝、設備的淘汰力度,按期完成國家、省和市下達的淘汰落后產能任務。
2、負責推進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粵IV車用燃油供應,提供污染減排核查核算所需的統計數據。
(八)縣公安局
1、負責加強“黃標車”管理,配合做好機動車環保標志發放工作。
2、負責提供污染減排核查核算所需的有關資料。
(九)縣交通運輸局
負責營運 “黃標車”淘汰工作,確保2015年前全部淘汰2005年前注冊的營運“黃標車”。
(十)縣財政局
1、負責制定實施全縣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財政政策,多渠道籌措減排資金。
2、負責安排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相關專項資金。
3、配合有關部門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政策。
(十一)縣國土資源局
負責協調解決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污泥集中處理設施建設用地問題。
(十二)縣科技局
負責污染減排關鍵技術研發和推廣工作。
(十三)縣農業局
1、牽頭組織開展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
2、會同環保部門制訂我縣“十二五”農業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方案和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年度計劃,督促檢查全縣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程落實情況。
3、負責推廣生態養殖模式,推動全縣畜禽養殖企業改進養殖方式,加快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建設進度,確保到2015年末,全縣80%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實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4、配合環保部門組織、指導各鎮(場)依法劃定畜禽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并實施管理,引導養殖小區、養殖戶適度集中。
5、督促指導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建立生產運行和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的減排臺賬,配合開展農業源污染減排核查核算工作,向縣環保部門提供畜禽養殖業減排所需的統計數據。
(十四)縣統計局
負責向縣環保部門提供污染減排核查核算所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數據;協助建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體系。
(十五)縣工商局
1、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明確或國務院要求設立企業須先經環境保護部門批準的規定。
2、對已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但依法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的企業,配合環保部門予以查處。
3、協助提供關停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注銷證明等污染減排核查核算所需的證明材料。
(十六)縣質監局
加強對小燃煤燃油鍋爐的監管,協助制訂小燃煤燃油鍋爐淘汰政策,并對車用燃料實施質量監督。
(十七)廣東電網潮州潮安供電局
負責做好電力節能環保調度工作,對淘汰、關停企業和環境違法企業依法采取停、限電措施;負責轄區內結構性減排項目供電設施的拆除及按要求出具相關停電證明文件、資料。
(十八)各鎮政府、萬峰林場
1、協助上級有關職能部門開展對減排項目的監督管理及核算工作。
2、負責本轄區內人工濕地的建設、運行和維護。
3、負責完成縣政府下達的減排相關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污染減排工作。對縣政府、縣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污染減排工作任務,各有關部門、有關企業應認真予以落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鎮(場)要進一步加強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全面推進我縣“十二五”期間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各責任單位根據相關要求,做好本單位任務分解,確保任務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并加強部門聯動,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各項任務。同時,強化企業污染減排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減排政策,自覺履行減排義務,努力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財政投入
要把污染減排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并逐年增加投入,加大對減排重點領域、重點工程、重點項目資金支持力度。縣財政每年要安排用于污染減排的專項資金,并確保污染減排工作、監測工作等的經費需要。
建立有利于爭取國家“以獎代補”資金的減排項目推進制度。各鎮(場)、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國家繼續實行污染治理“以獎促治”與“以獎代補”資金支持的機遇,建立項目前期準備、儲備、優選制度。環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調研、論證、篩選項目,建立項目儲備庫,力爭更多項目納入省和國家規劃,得到國家、省各類資金支持。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環保投資融資機制,積極爭取各種國際組織、政府間合作和民間組織的環保項目與資金,促進污水處理廠等環保設施的市場化建設與營運。
(三)加強能力建設
加快推進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積極開展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聯網及有效性審核工作。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能力建設,加大總量減排統計與監察力度,開展減排季度調度工作,及時分析掌握減排進展情況。建立各相關部門減排信息共享機制,按照減排統計要求及時提供有關數據。夯實農業源減排基礎,全面摸清全縣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污染物排放情況,強化農業源減排監管能力建設,提高農業源減排核查核算能力。加強減排基礎工作,加大減排管理及技術培訓力度,建立重點減排企業減排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培訓上崗機制,進一步強化減排臺賬和檔案管理工作。
(四)加大宣傳力度
各新聞媒體充要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廣泛宣傳“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國家、省、市和縣的政策措施,宣傳減排先進典型,揭露和曝光嚴重污染環境的反面典型,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污染減排,發揮職工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作用,倡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
(五)抓好重點工程
制定實施淘汰落后產能、污水處理廠建設、工業企業治理、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治理等重點減排工程項目及進度安排,落實監管責任。對未按進度要求完成任務的企業公開通報、掛牌督辦和限期整改,對造成嚴重污染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潮安縣人民政府)
潮安縣“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3-1-21 8:41:17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