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農沿海東方綠洲養殖區域養殖尾水治理工程(池塘標準化改造)招標公告
鹽農沿海東方綠洲養殖區域養殖尾水治理工程(池塘標準化改造)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鹽農沿海東方綠洲養殖區域養殖尾水治理工程(池塘標準化改造)已由鹽城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以鹽政服投資備〔2025〕35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江蘇鹽城港鹽農沿海農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鹽農沿海東方綠洲養殖區域養殖尾水治理工程(池塘標準化改造)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鹽城市大豐區東方綠洲現代農業產業園。
2.2建設規模:養殖區域總占地17941.91畝,其中養殖塘口面積15000畝。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本項目共建設尾水處理區1917.6畝,其中復合沉淀區1080.5畝,強化凈化區181.0畝,生態凈化區656.1畝。功能區占比為56%、10%、34%。凈化區占比為11.3%;其中:凈化區占比=凈化區面積/(養殖池塘面積+凈化區面積)。主要建設內容:畜禽養殖排水口、河(渠)道疏浚-水流組織優化、尾水治理生態、河道清淤、護坡、護岸改造、泵站等,具體以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造價約2030萬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120日歷天,驗收合格后免費運維3年(電費除外)。
2.5質量標準:合格,符合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標準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3.1.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3.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鹽城市大豐區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3.1.3.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3.1.3.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3.1.3.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