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十二五”時期(2011年—2015年),是我國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應對國際經濟格局深度調整、保持經濟社會平穩轉入科學發展軌道的重要時期。這一時期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攻堅期,沿海開發大有作為的戰略機遇期,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市化互動發展的結構調整期。在這一時期,國際國內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將對環境保護工作產生較大的影響,臺州深入實施“四大戰略”對環境保護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十二五”時期的環境保護工作將面臨著更加嚴峻的挑戰。
環境保護規劃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優化資源配置、實現環保戰略目標的重要依據。作為一項基礎性與核心工作,環境保護規劃發揮著導向作用,是指導環保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是加強環境管理的重要基礎,是環境保護參與綜合決策的基本手段。
科學編制和實施好臺州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對于總體把握和統籌安排“十二五”時期環境保護各項工作,推動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文明、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探索環境保護新道路、實現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臺州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將以2010年為數據基準年,以2015年為規劃目標年,統籌“十二五”期間環境保護各項工作的目標和主要任務。
第一章 工作回顧及形勢要求
“十一五”以來,臺州市環境保護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大力弘揚生態文明理念,深入實施“生態優市”戰略,積極主動服務經濟發展,大力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深入實施兩輪“811”環境保護三年行動,全面推進生態市建設,積極創建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大力開拓農村環境保護覆蓋面,持續加大環境監管和執法力度,創新環境保護宣教工作,切實保障環境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十一五”環境保護規劃實施以來,總體情況良好,所確定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進展順利,所提出的政策措施逐步得以落實,大部分指標目標已完成或超額完成。
一、“十一五”環境保護工作進展
主要污染物減排深入推進。以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為重點,積極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循環經濟試點,大力加強減排重點工程建設,深入推進實施主要污染物減排。全市累計淘汰高耗能落后設備348臺套,關閉企業384家,2007年以來否決項目153個,實施減排工程項目564個,開展跨產業排污權交易試點。
重點區域整治扎實推進。積極開展兩輪“811”三年行動,大力推進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整治。累計完成4個省級重點區域、11個省級以上工業園區、22個市級和8個市級準重點區域“摘帽”整治;完成醫化、電鍍、造紙、印染、食品、固廢拆解6大重污染行業規范化整治;完成工業企業廢水達標整治7448家。
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加快。天臺、三門、仙居等地城市污水處理廠相繼建成并投入運行,路橋、椒江污水處理二期投入運行,臨海、天臺污水處理二期工程啟動建設,小芝、大溪、澤國等一批重點鄉鎮污水處理廠開工建設,部分已經投入試運行,6個省級重點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投入運行。臺州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建成并投入運行,溫嶺建成垃圾焚燒發電廠,市區和臨海市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進展順利。
生態創建工作大力推進。編制完成全市三區及六縣(市)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全市累計創建省級生態縣(市)3個、國家級生態鄉鎮12個、國家級生態村2個、省級生態鄉鎮72個、市級生態村1277個。完成4個生態文明建設試點鄉鎮和8個試點村建設。市區和臨海市成功創建浙江省環境保護模范城市。
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開創新局面。以全國、全省農村環境保護試點為抓手,大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集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完成生活污水治理2000多個,建立垃圾清掃保潔隊伍的行政村達4500多個,完成存欄豬100頭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827家,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面積1100余萬畝,實施農藥減量控害增效工程274萬畝。
環境宣教創造臺州特色。推出全省首個市級環保電視專欄《環保臺州》;開展農村環保宣傳月活動,通過臺州農村遠程教育網在全市農村播放生活污水治理專題片,探索開展網上公眾參與平臺建設,持續開展環保手機短信宣傳和永久性宣傳標語設置工作。
環境監管不斷加強。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飛行斬污”等環保專項行動,全面啟動“環保臺州、全民參與”行動,開展義務環保協管員點單式執法活動,加強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監管,不斷完善環境應急體系,著力排查環境隱患,化解環境信訪矛盾糾紛,有效保障了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
體制機制不斷創新。排污權交易制度基本形成,工業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第三方托管運行模式逐漸鋪開,長潭水庫生態補償制度日臻完善,河流交接斷面考核深入實施。出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行政處罰裁量指南、重大事項決策程序暫行規定、行政處罰工作規則等系列制度。
二、“十一五”環境保護取得的成效
環境質量明顯改善。2010年,臺州市地表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為64%,比2005年提高25.1個百分點,出境水水質達標率為100%,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市區空氣質量好于等于二級標準的天數355天,占全年天數的97.3%,比2005年提高1.9個百分點;主城區化工惡臭發生率控制在4%以內,比2006年下降近15個百分點。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為55.5分貝,比2005年下降0.8分貝。
主要污染物減排成效顯著。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超額完成,全市COD比2005年下降17.3%,完成減排目標15.1%的114.6%;SO2比2005年下降19%,完成減排目標15%的126.7%。
服務經濟發展水平明顯提高。加快推進醫化、電鍍、固廢拆解等重污染行業整治提升,積極建設國家級醫化園區、石化園區和金屬資源再生產業基地。實施椒江外沙巖頭、黃巖江口、臨海水洋和川南等重點醫化區域關停、轉產或整體提升,從空間布局、產品結構、企業結構三個層面推進醫化行業轉型升級;加大全市103家電鍍企業整治提升力度,積極推進玉環、臨海杜橋、溫嶺、三門等地電鍍園區建設。
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普遍提高。全社會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認識不斷提高,環境保護工作氛圍日漸濃厚。各級黨委、政府對環境保護工作越來越重視,各部門共同參與、推進環境保護工作的主動性和能動性進一步增強。企業主環保意識和治污責任感普遍增強,許多企業把污染治理作為“保命工程”來抓。公眾參與、監督環保的渠道不斷暢通,積極性不斷提高,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日益增強。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結構性污染未得到有效改善
臺州重污染行業主要是醫藥、化工、熱電、固廢拆解,污染較突出的還有造紙、金屬表面處理、紡織、皮革、鞋帽、水產冷凍、制罐、機械等行業,支柱行業也是環境污染較為突出的行業,結構性污染未得到有效改善。臺州各地呈現出的區域性、特征性的污染問題仍未得到解決,椒江、黃巖、臨海、仙居的醫化產業集聚區,路橋的固廢拆解園區,溫嶺的制鞋區域,天臺、三門的橡膠產業集聚區,玉環的汽摩配、水暖閥門產業集聚區,仙居的工藝品集聚區,都產生了具有各自特征性和代表性的污染。
(二)環境質量有待進一步改善
飲用水源水質安全問題日益突出,尤其是長潭水庫,水質總體呈富營養化趨勢,對飲用水供水安全帶來威脅。
局部大氣環境質量不容樂觀,主城區醫化行業惡臭污染仍然存在,酸雨污染日趨嚴重。固廢場外拆解、露天焚燒問題還未根本解決,機動車尾氣和建筑揚塵大量增加,灰霾天氣頻現。
內河水質尚未得到根本改善,金清河網、椒北河網、玉環河流水質為Ⅴ類或劣Ⅴ類的比例非常高,部分河段發黑發臭。
(三)環境監管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全市工業污染源點多面廣,環境監管任務十分繁重。隨著環保部門職能的大幅增加,愈發加重了環境監管的任務。但相對而言,我市環保的執法手段、裝備、隊伍力量還不能完全適應環境監管形勢的需要,環境監管能力與日益艱巨的工作任務不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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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一 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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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指標 |
規劃目標值 |
2010 年現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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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 |
85% |
96.4% |
|
2 |
地表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 |
62% |
64% |
|
3 |
近岸海域水質好于二類水體比例 |
31%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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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的天數 |
330 天 |
355 天 |
|
5 |
酸雨強度和發生頻次 |
有效控制 |
未得到有效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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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 |
55 分貝 |
55.5 分貝 |
|
7 |
城市道路交通噪聲 |
70 分貝 |
67.0 分貝 |
|
8 |
化學需氧量削減率 |
15.1% |
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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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二氧化硫削減率 |
15% |
19.0% |
|
10 |
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 |
75%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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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萬元 GDP 綜合能耗 |
0.505 噸標煤 |
0.505 噸標煤 |
四、面臨的新形勢和新要求
“十二五”時期臺州市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環境保護任務仍然艱巨、環境保護工作必然繁重。
(一)臺州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攻堅期
“十二五”時期是臺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攻堅期,沿海開發大有作為的戰略機遇期,新型工業化與新型城市化互動發展的結構調整期。市三屆八次黨代會明確提出“十二五”發展的主線是“主攻沿海,創新轉型”,突破口是海洋經濟、循環經濟、城市群構建和社會管理,總體目標是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會。未來五年,我市將進入人均地區生產總值6000~10000美元的發展階段,生產總值將保持年均9%左右的增幅,到2015年,地方財政收入將達到270億元左右,年均增長10%;到2015年城市化水平達到66%左右。
(二)環保進入新跨越重要機遇期和挑戰應對期
“十二五”時期是我市實現生態環保工作新跨越的重要機遇期和挑戰應對期。市委全面部署生態文明建設,決定積極打造“山海秀麗,富裕和諧”的生態臺州,把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擺上了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但我市生態環保工作的形勢依然嚴峻,以“大石化”為代表的沿海大開發戰略加重了環境保護的工作任務,產業結構和生產力布局亟需優化,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緩慢,與群眾的要求和期望仍有差距,全社會的生態文明意識還不濃厚,生態體制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第二章 規劃總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生態文明建設為核心,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解決突出生態環保問題為重點,推進生態經濟發展,加強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和生態保護建設,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著力保障區域環境安全,積極培育生態文化,建立完善生態環保機制,不斷提高生態文明水平,努力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規劃目標
1、總體目標
2011—2015年,生態市建設深入推進,力爭創建省級生態縣7個,爭創國家級生態縣1—3個,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突破,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城鄉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境基礎設施逐漸完善,防污治污能力明顯增強,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歷史性、結構性、區域性環境污染問題得到有效控制,科學、規范、高效的環境安全保障體系基本形成,人民群眾對環境保護的滿意度大幅提升。
2、指標目標
《臺州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設五大類指標,即環境質量指標、總量控制指標、污染防治指標、生態建設指標和監管能力指標,共計33項分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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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二 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主要指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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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序號 |
指標名稱 |
單 位 |
目標值 |
|
環境質量 |
1 |
地表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 |
% |
≥ 65 |
|
2 |
地表水市縣交接斷面水質達標率 |
% |
≥ 70 | |
|
3 |
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 |
% |
≥ 95 | |
|
4 |
近岸海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 |
% |
≥ 35 | |
|
5 |
市區空氣 API 小于 100 的天數 |
天 |
≥ 355 | |
|
6 |
酸雨強度和發生頻次 |
污染程度有所改善 | ||
|
7 |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 |
分貝 |
≤ 55 | |
|
8 |
電磁輻射總體水平 |
保持良好 | ||
|
總量控制 |
9 |
化學需氧量削減率 |
% |
12.1 |
|
10 |
氨氮削減率 |
% |
13.7 | |
|
11 |
二氧化硫排削減率 |
% |
12.7 | |
|
12 |
氮氧化物削減率 |
% |
14.3 | |
|
污染防治 |
13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 |
% |
≥ 85 |
|
14 |
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率 |
% |
≥ 92 | |
|
15 |
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 |
100 | |
|
16 |
重點污染源廢水達標排放率 |
% |
≥ 95 | |
|
17 |
重點污染源廢氣達標排放率 |
% |
≥ 95 | |
|
18 |
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率 |
% |
≥ 80 | |
|
19 |
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 |
% |
100 | |
|
20 |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 |
% |
100 | |
|
21 |
放射性廢物安全處置率 |
% |
100 | |
|
22 |
規模化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 |
% |
≥ 95 | |
|
23 |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蓋率 |
% |
≥ 75 | |
|
24 |
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 |
≥ 95 | |
|
生態建設 |
25 |
森林覆蓋率 |
% |
60 |
|
26 |
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 |
M 2 / 人 |
≥ 10.5 | |
|
27 |
村莊綠化實施率 |
% |
≥ 70 | |
|
28 |
省級生態鎮(街道)建成個數 |
個 |
85 | |
|
監管能力 |
29 |
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比例 |
% |
≥ 98 |
|
30 |
基層環保組織建成個數 |
個 |
40 | |
|
31 |
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建成套數 |
套 |
7 | |
|
32 |
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的滿意率 |
% |
≥ 85 | |
|
33 |
環境保護支出占財政一般預算支出比例 |
% |
≥ 2.45 | |
第三章 主要任務
一、加快生態經濟建設,推進發展方式轉變
以主體功能區規劃和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為導向,嚴格落實環境準入制度,大力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積極優化產業空間布局,加快生態經濟建設,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一)實施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嚴格環境準入
落實并推進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和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嚴格按照優化開發區、重點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等四大開發區功能定位,合理選擇發展方向和開發強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生態改善。
按照空間準入、項目準入和總量準入的要求嚴格落實環境準入制度,研究建立分區域、分行業的環境綜合評價和控制制度,加強規劃環評,不斷強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源頭預防作用。
(二)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產業空間布局
以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為主線,做大第三產業、做強第二產業、做優第一產業。加大淘汰污染嚴重的落后工藝、設備和企業的力度,加快企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調整。
以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和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為導向,不斷優化產業空間布局。黃巖西部、臨海西北部、天臺、仙居等自然生態較好的區域要加快淘汰污染產業,合理選擇發展方向,發展特色優勢產業。醫化產業要加快結構調整步伐,控制中間體,做優原料藥,發展成品藥。推進椒江外沙巖頭化工區、黃巖江口化工區醫化企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逐步關停搬遷臨海水洋化工區、天臺坡塘化工區、三門城區周邊醫化企業,深化臨海川南、仙居城南化工區醫化企業及全市其他醫化企業污染整治。加快路橋、臨海、溫嶺、玉環、三門等地電鍍園區建設,搬遷整治分散電鍍企業。加快再生金屬產業峰江等區塊整體搬遷,高標準建設金屬資源再生園區。
(三)大力發展生態經濟,推動產業優化升級
以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為重點,全面推動臺州生態經濟發展,大力推進企業內部循環、區域產業循環和社會資源循環,努力打造國家級循環經濟示范區。
以臺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為主平臺,加快產業集聚和特色產業園區建設,加快構建企業、園區、產業以及社會一體的四大循環體系,加快培育再生資源、石化、醫化等循環經濟產業群。“十二五”期間,11個省級開發區(工業園區)全部完成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和生態化改造。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著力培育電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和環保等新興產業。依法實行清潔生產強制審核,積極支持企業開展ISO14000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鼓勵企業加快發展綠色工業產品和綠色品牌。
加快現代農業園區和糧食功能區建設,合理布局再生能源、畜禽糞便收集處理中心和有機肥加工、廢棄物回收企業。大力推廣應用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鼓勵施用有機肥,努力減少化肥使用量。積極推廣應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行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方法和物理、生物等綠色防治技術,減少化學農藥施用。大力創新種養結合、糧經結合、農機農藝結合等農作制度,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沼氣凈化處理。
二、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確保飲用水安全
實施“清潔水源”行動,以長潭水庫水質安全保護為重點,全面加強全市28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保護,確保飲用水安全。
(一)切實加強長潭水庫保護
積極推進庫區移民工程,完成處于水庫核心保護區范圍內的所有居民搬遷。加快推進庫區上游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工程建設,建立完善平原村莊“一體化”和山區村莊“生態化”的生活垃圾集中處理模式,確保庫區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100%。
及時啟動并完成長潭水庫庫底清淤前期研究,適時開展水庫生態清淤工作。加強長潭水庫上游黃巖溪等十二條小流域的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和主要入庫溪流大型人工生態濕地建設,開展河岸整治和綠化,凈化入庫溪流水質。進一步加強鉛鋅尾礦庫管理,編制尾礦庫潰壩風險應急預案,建立并落實應急機制和措施。
加強庫區生態修復和建設,繼續推進庫區水源涵養林、生態公益林保護和建設,逐步恢復森林生態。
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調整庫區魚群結構和生物群落結構,投放食藻魚類,保護庫區生物量,逐步改善水體的自凈能力。
加強庫區環境執法監管,逐步完善自動監測、常規監測、應急監測和生物物種監測相互補充的水質監測體系,完善長潭水庫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組織體系,完善藍藻爆發及突發有毒化學品污染的應急技術、設備、物資及人員儲備,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完善庫區生態補償機制,嚴格實施《臺州市黃巖長潭水庫庫區生態補償實施辦法》,政府每年籌措不少于1800萬元的生態補償專項資金。
(二)全面強化飲用水源地水質保護
深入開展全市牛頭山水庫、湖漫水庫等28個飲用水源保護區點源污染整治,完成一級保護區內的移民搬遷,拆除或者關閉一級保護區內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在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拆除或者關閉二級保護區內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禁止在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進一步強化面源污染控制,加快實施種植業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控污”工程,積極推廣水產立體、生態養殖技術,防治漁業養殖污染。建設前置人工濕地系統、生態護坡以及水庫水陸交錯區綜合治理等工程設施,進一步控制面源污染。
加強保護區生態林建設,逐步推進生態恢復和建設。大力開展水體藻類控制,全面遏制藍藻爆發,防止水體富營養化。
逐步完善飲用水源監測體系,探索建立水質自動監測預警系統,優化調整水質監測站網。“十二五”期間建成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建立藍藻控制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完善各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機構,落實應急裝備和措施。
適時開展底泥生態清淤、水庫擴容研究,及時開展水庫清淤工作,確保飲用水水質安全。
加強飲用水源地周邊群眾宣傳教育,在取水口、保護區邊界設立界牌和告示牌,擴大宣傳范圍,提高政府、村民的保護飲用水源意識。
三、深化污染綜合防治,持續改善環境質量
以市區河道和化工惡臭整治為重點,全面深入開展水、大氣、土壤、噪聲、輻射等污染防治,繼續深化重點區域、重點流域和重點行業整治,切實改善環境質量。
(一)深化水環境整治
1、持續深入開展市區水環境整治
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加強市區污水管網和截污泵站建設,力爭在2015年現有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提高到85%。2012年前建成路橋金清、黃巖院橋廠和椒北污水處理工程并投入使用。建成椒江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工程,實施黃巖、路橋中水回用工程。強化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脫氮除磷。
加強工業企業廢水達標整治。編制實施“十二五”市區工業企業廢水達標整治規劃。大力開展清潔生產,提高中水回用率。繼續推廣廢水處理設施第三方委托運營,試點推廣市區工業企業廢水處理設施電表單獨計量改造。研究出臺分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耗水量、排水量和中水回用率等管理考核指標,從嚴控制工業企業用水量,對年取用水10萬立方米以上的企業實行實時監控。
加強畜禽養殖場排泄物治理。完成現有生豬存欄50頭以上畜禽養殖場的全過程治理,完善已整治畜禽養殖場治理措施,提高排泄物綜合利用率。加快養殖小區和生態園區建設,合理布局畜禽養殖場。市區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排泄物綜合利用率達95%以上。
加強河道綜合治理。切實封堵河道兩側違法排污管,積極推進市區河道疏浚清淤,加強市區河道水系溝通,全方位實施河道水面日常保潔。加快實施城鄉垃圾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處置制度,有效解決生活垃圾污染市區河道問題。健全河道長效保潔機制,強化落實河道保潔責任。科學實施河道生態補水,研究長潭水庫補給市區河道工程,提高市區核心區塊河網水位。積極開展河道生態修復工程,切實改善市區河道水生生態環境。
2、全面開展平原河網水環境整治
(1)深入開展工業源和生活源整治
以工業企業廢水達標整治為重點,全面開展工業污染源整治。加快推進醫化、電鍍、印染、食品等重污染行業的搬遷和聚集,深化醫藥、化工、造紙、印染、制革、電鍍、食品加工等重點水污染排放行業的污染整治,全面開展涉磷(元素)、涉重(金屬)行業和企業整治。積極建設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加強工業區現有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繼續推進高耗水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加強企業廢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監管,加大例行監測和飛行監測力度。到2015年,全市重點污染源廢水達標排放率達到95%。
以加快建設城鎮污水集中處理廠為重點,全面開展生活污染源整治。加快臨海、天臺等地二期污水處理廠建設,切實推進大溪、澤國、院橋等16個重點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大力推進污水管網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處理率。到2015年,縣級以上城市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5%,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0%以上。
(2)實施“河長制”,加強交接斷面水質考核
實行主要河道“河長制”,成立“河長制”考核領導小組,考核得分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所屬河道水質惡化的責任人,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和問責制度。
認真落實省市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保護管理辦法,強化對交接斷面考核結果的處理和運用,河流交接斷面污染物指標評定為不合格的行政區域其相應河流的集雨面積實行重點整治,掛牌督辦。
(3)加強河道疏浚整治,完善落實長效管理制
重點對金清水系、玉環河流以及椒北河網等流域內縣級以上河道開展疏浚,建立合理的疏浚制度,減輕底泥內源污染。積極采用生態護岸,恢復河岸草地、灌叢及喬木。加強河道保潔,建立完善長效機制。積極開展河道生態修復試點工程,逐步推廣到流域內全部河道。詳細調查河道兩側排污管道和截污、納污管網現狀,全面封堵違法排污管道。加強生態脆弱地區的水土流失防治。
(4)開展流域用水定額研究,出臺管理考核辦法
積極開展五大水系流域范圍內工業、農業、生活及生態用水量調查研究,分析流域范圍內各種類型用水單位水質水量供需狀況,尋找其變化變化規律,促進形成合理的水量統籌調配機制,出臺相關管理及考核辦法,嘗試跨流域生態調水,有效補充平原河網生態用水量,進一步改善河道的流動性和自凈能力,加快改善平原河網水質。
3、積極推進近岸海域污染整治
深入實施沿海產業帶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全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規劃,沿海各縣(市)制定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陸海統籌,河海兼顧,著力控制重點河口、海灣入海排污總量。加強沿海產業帶的污染防治,合理規劃和規范排海排污工程,加快排海企業廢水治理設施和集中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嚴格涉海工程環境監管,強化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和海洋傾廢的監督管理,實施重大涉海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和后評估,完善港口、碼頭、船舶排放油類、化學品、垃圾及污水的接收和處理設施,加強造船業、拆船業的污染治理。合理規劃水產養殖規模和養殖方式,加強海水養殖業污染整治,大力發展海洋生態養殖。建立健全海上環境應急體系,提高海上環境事故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到2015年,近岸海域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二)加強大氣環境保護
以“清潔空氣行動”為主線,全面開展工業廢氣、交通物流廢氣大氣污染防治,加強城市空氣治理,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1、以解決化工臭氣擾民為重點,開展工業大氣污染防治
加快推進醫化行業“退、轉、升”工作,引導醫化企業產品結構從以中間體與原料藥為主向原料藥與成品藥并重轉變,促進醫化行業轉型升級,從根本上解決化工惡臭問題。
椒江區要加快實施醫化行業轉型升級方案,2012年外沙區塊完成合成、發酵項目的全部退出,加快巖頭區塊合成、發酵項目退出步伐,加速淘汰污染嚴重的項目和企業,力爭2012年底主城區告別化工惡臭。臨海市要加快實施水洋化工區整體關停方案,確保2011年底前關停到位;加快實施川南化工區整治提升方案,全面提升區域醫化企業工藝水平、裝備水平和末端治理水平。天臺縣要加快實施坡塘化工區搬遷方案,確保2013年底前完成整體搬遷工作。黃巖區要加快制定實施江口輕化投資區醫化轉醫藥方案。仙居縣要加快制定實施城南現代化工區域整治提升方案,進一步引導醫化行業調整優化空間布局、產品結構和企業結構,促進醫化行業轉型升級。嚴控天臺、仙居、三門新上醫化項目,嚴格控制醫化企業數量及規模,現有企業逐步搬離主城區。
加快推進實施椒江外沙巖頭化工區、黃巖江口輕化投資區、臨海川南醫化基地VOC污染控制試點工程,探索各種合適的有機廢氣處理技術和設備,強化廢氣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和維護。到2012年底前,出臺完善相應的地方管理辦法,全面建成有機廢氣防治和監管體系,有效削減醫化行業有機廢氣排放量,基本解決基地各園區VOC廢氣污染問題。
加強火(熱)電企業脫硫脫硝除塵,現役燃煤發電機組在開展煙氣脫硝治理。嚴格控制工業鍋爐窯爐污染,鼓勵工業園區采取集中供熱。
加強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強有機廢氣污染控制。到2015年,全市重點污染源廢氣達標排放率達到95%。
2、以機動車尾氣治理為重點,開展交通物流廢氣整治
認真組織實施《臺州市機動車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加強新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力爭提前執行下一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
實施統一的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加速“黃標車”和低速載貨車淘汰進程。鼓勵使用清潔能源汽車。建設機動車排氣定期檢測線,建立在用機動車檢測維修機制、排氣定期檢測制度。全面完成現有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的油氣排放回收治理。
推進交通管理現代化建設,加快建設以城市為核心的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統。推廣建設公共自行車系統。
加強碼頭貨物裝卸、物料堆場、化工原料儲罐的管理,大力整治裝卸過程和堆場的揚塵及原料儲罐揮發的有機物污染。
到2015年,全市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率達到80%。
3、以改善能源結構為重點,強化城市空氣污染防治
大力推廣清潔能源使用,調整和優化能源結構。合理應用風能、沼氣能、太陽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廣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
大力防治建筑工地揚塵污染,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開展服裝干洗業廢氣整治。
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加大道路和地面改造投入,減少城市道路揚塵。積極推行城鄉一體的道路路面保潔制度,有限控制城市郊區道路揚塵。
對污水處理設施所產生的惡臭廢氣進行收集和凈化,禁止直接排空。逐步開展垃圾填埋場廢氣治理,加強垃圾焚燒發電廠廢氣排放監管。
(三)加強固廢污染防治
進一步加快推進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處置,全面開展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加強進口固廢、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持久性污染物污染監管和防控,增強環境風險防范能力。
1、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
加快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建設完成路橋、臨海、玉環垃圾焚燒發電工程,切實加快仙居、天臺、三門等地生活垃圾填埋場建設和擴建步伐,有序規范推進其他垃圾焚燒發電工程建設。
加快城鄉環衛一體化建設步伐,落實“三有”機制,逐步完善城鄉垃圾收集一體化系統,完善基礎設施網絡、垃圾中轉站、垃圾收運隊伍建設。高標準建設城市環衛基礎設施,提升環衛裝備水平,大力推廣機械化清掃。
積極探索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分類處理途徑,組織開展試點工作,實現垃圾處理的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積極開展建筑垃圾收集處置,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的無害化處置。
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2、加快推進污泥處置
加快實施《臺州市污水處理設施污泥處置工作實施方案》,以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為重點,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和化工、制藥、印染、制革、造紙等五大行業企業配套污泥處置設施的建設。
建立完善污泥處置的政策激勵和引導機制,將污泥處置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保障污泥處置設施穩定長期運行。
到2015年,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85%以上,重點企業污泥無害化處置率不低于90%。
3、加強進口固廢監管
加快臺州市金屬資源再生基地建設,積極引導定點企業進入基地,加快建立廢棄電子電器產品回收處理拆解體系,啟動進口廢塑料園區建設,進一步完善規范進口固廢拆解,認真組織實施《臺州市金屬資源再生產業基地環境保護規劃》,嚴格進口固廢要求和產業準入條件,從原料入場到中間拆解再到最后產品和終垃圾出場,實施全過程動態監管,全面提高進口固廢和電子廢物的污染防治水平和環境監管能力。
4、加強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
深入實施危險廢物利用市場的環境準入機制,逐步規范醫藥、化工、電鍍、制革等行業危險廢物的綜合利用和處理處置行為。
加強臺州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的運行管理,確保危險廢物暫存庫和收運系統、焚燒系統、安全填埋場和廠區污水處理站安全穩定運行,建立健全危險廢物收運系統。
穩步推進黃巖危險廢物焚燒站退役工作,大力改造各類工業區配套的焚燒處置設施,提高新建焚燒處置設施建設標準和要求。
逐步拓寬醫療廢物收集范圍,醫療廢物收集網絡向農村衛生醫療機構延伸,切實加強臨海、溫嶺兩地現有兩座醫療廢物焚燒處置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加強技術改造,提高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和處理效果。
到2015年,全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達100%。
5、積極推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防治
落實實施《浙江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十二五”污染防治規劃》,加快推進POPs削減和控制重點工程項目。加強對二惡因重點排放行業的環境監管。嚴格涉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項目的審批,落實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削減和替代措施。開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削減控制及處置修復技術研究,全面推進多氯聯苯處置示范項目。
開展環境、農產品、食品等介質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存在水平、環境行為、生態環境及健康影響研究,探索建立環境與健康風險管理機制。積極落實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相關政策和標準,完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源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加快建設主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環境監測監控系統,逐步建立由多部門共同參與的污染防治協調機制。
(四)加強土壤和重金屬污染防治
實施“清潔土壤”行動,切實加強土壤和重金屬污染防治,確保環境安全和人群健康。
1、加強工業污染土壤污染防治
完成各縣市區1-2個重點區域的土壤污染調查工作。調查區域土壤污染狀況和污染程度,對土壤環境質量進行評價和分級,確定區域污染物的排放量、允許的種類、數量和濃度。
對于暫時還未受到污染的土壤或處于受污染邊緣的土壤環境,督促企業通過生產結構的調整或技術更新,使用清潔的生產原輔材料,提高資源能源的利用率,減少三廢的產生,從源頭上減少對土壤的污染。
重點加強對醫藥、化工、固廢拆解、電鍍、制革、印染、鉛酸蓄電池等重污染行業的生產車間、固廢堆場、廢水廢氣處理設施的防滲、防腐工程的監管和規范,加強對“三廢”處置裝置的監測,防止污染向土壤轉移。
以醫藥化工企業、固廢拆解、電子廢物拆解等污染場地為重點,選擇濃度高、風險大的重金屬污染、持久性有機物污染、醫化廢物污染等不同類型的土壤,開展物理、化學和生物修復等技術研究。繼續深化路橋區峰江街道山后村變壓器市場、路橋區路南街道肖謝村電容器小拆解點、路橋區峰江街道黃施洋村金屬再生園區、路橋區路南街道張李村變速箱市場,溫嶺市溫嶠鎮桐山村小拆解點、溫嶺市澤國鎮百畝坦村定點拆解廠等地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及時調整短期內污染嚴重、難以修復耕地的用地性質,明確重新開發利用條件和要求。
2、全面開展重金屬污染防治
編制實施《臺州市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玉環、路橋、溫嶺和臨海等四個重金屬重點防控區要編制實施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其它五個縣(市)各地要制定落實重金屬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以含鉛蓄電池業、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業、皮革及其制品業、金屬冶煉業、食品添加劑制造業、進口固廢拆解業、電子廢物拆解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醫藥制造業等行業為重點,深化重金屬污染整治,全面削減重金屬排放量。對含鉛蓄電池、金屬冶煉、皮革及其制品業和電鍍企業進行整合,實行園區化、集約化生產。
加強重金屬危險廢物安全處置設施建設,規范企業物料堆放、暫存。落實含重金屬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排污申報、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和轉移聯單等制度。建立含重金屬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環境監控體系,強化環境監管,嚴格含重金屬危險廢物轉移、運輸和處置利用的全過程監管,。
建設重金屬環境監測體系,完善重金屬污染事故防范體系。建立完善重金屬健康危害診療和監測制度,對重點防控區域的潛在高風險人群實施定期體檢。建立市縣兩級監測網絡,不斷加強重點防控區內食品、飲用水的重金屬監測及衛生監督管理,對潛在高風險人群進行生物監測,組織開展環境污染健康影響調查和風險評估。
(五)加強噪聲污染防治
優化調整噪聲功能區,全面加強工業、交通、生活和施工建筑噪聲污染防治,為廣大市民營造一個安靜祥和的生活環境。
1、實施噪聲功能區劃分和調整
實施噪聲功能區的重新劃分和調整優化,未劃定法定噪聲功能區的區域要抓緊劃定并明確各功能區噪聲適用標準,因城市發展擴張較快的區域,適時調整優化噪聲功能區劃,以適應生產和生活發展需求。
繼續開展噪聲達標區創建工作,擴大噪聲達標區覆蓋面積,提高噪聲功能區噪聲達標率。
2、加強工業噪聲污染控制
以動靜分開為原則,實施工業噪聲功能區優化布局,廠區內設備合理設置,研制和采用低噪聲設備和機械以及加工工藝,對高噪聲的設備和機械要加強維護維修,采用隔聲、阻尼、吸聲、隔振技術加以控制,積極采用低噪聲設備,進一步加強固定噪聲源的綜合治理。
3、加強道路交通噪聲污染控制
加強流動聲源噪聲污染控制,積極推進船舶航運、機動車噪聲污染控制。強化城市禁鳴管理,敏感區域附近設禁鳴區和限速區。優化路網結構,加強道路建設,完善道路系統,改善路況,對破損的道路路面及時修補,必要時交叉口設置立體通道。加強機動車管理,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車流量、車噸位和規定限速要求,限制重型機動車進城。實行單車噪聲控制,規定單車噪聲容許限值,控制機動車輛出廠的噪聲指標,必要時淘汰、更新噪聲排放超標舊車。大力推進高速公路、鐵路等重要交通干道兩側噪聲敏感點隔聲設施建設,加強城市道路路面維護與道路兩側綠化帶建設。
4、加強生活噪聲污染控制
認真落實《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加強與城市執法局、公安、城建、文化等部門協作,加強生活娛樂噪聲污染防治,切實改善城區聲環境質量。文化娛樂場所選址前必須到環保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居民區內的娛樂場所,要采取有效的隔聲減振措施,并達到所在功能區的排放標準。不符合標準的娛樂場所,文化部門不得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不得發營業執照。加強對家庭娛樂活動和室內裝修控制,規定限制音量和作業時間。
5、加強建筑施工噪聲污染控制
嚴格施工噪聲管理,建筑施工要求申報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占地面積、施工總期限、各噪聲期環境噪聲的污染范圍和污染程度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加強監督管理,執行“公眾參與”的監督制度,采用突擊抽查或檢查方式監督其噪聲,限制施工機械與施工時間,并根據污染范圍、強度、時間及建設規模向建筑單位征收建筑噪聲排污費。建筑單位開工前修建隔聲墻,采用低噪聲新技術和低噪聲施工機械,采用吸聲、隔聲、隔振降噪技術。遇重大節日或節假日,施工場地合理安排作業時間,避免噪聲擾民。
(六)加強核與輻射污染防控
全面加強三門核電廠輻射污染防控,加強各類放射源和電磁輻射管理,強化輻射污染綜合管理,加強輻射監管能力建設,確保輻射環境安全。
1、加強三門核電廠污染防控
以三門核電基地的核輻射環境監測和污染防控為重點,逐步完善核設施環境本底調查和流出物監測與評價,強化核與輻射安全評價和監督。建設三門核電站外圍環境輻射連續監測系統,建立三門前沿指揮中心,進一步做好核電廠核事故場外應急準備工作。
2、加強放射源和電磁輻射管理
切實加強工業企業及醫院各類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的安全管理,強力推進輻射安全硬件設施建設,完成放射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制定并落實放射源長效管理機制,實現放射源安全監管目標,確保不發生放射源丟失、被盜等安全事故。建立進口固廢輻射風險防范體系,及時開展輻射監測、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加大電磁輻射環境管理力度,加強移動基站、高壓輸變電系統的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促進全市電磁輻射項目合法、健康發展。
3、加強輻射污染綜合管理
建立部門聯動協查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輻射專項執法檢查,徹底排除隱患。加強宣傳教育,普及輻射環境知識,宣傳推廣輻射安全防護管理先進經驗。建立輻射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和應急體系,組織開展輻射事故應急演練。
4、加強輻射監管能力建設
加強輻射環境監管機構和能力建設,各縣市區爭取在“十二五”期間增設獨立的輻射環境監管機構并配齊管理人員,加快添置監測儀器,提升輻射環境監測能力。
四、強化污染減排,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
實施“總量約束、質量指導”的減排模式,強化結構減排、細化工程減排、實化監管減排,從單一污染物的總量控制向多種污染物協同控制轉變,從工業、生活污染削減向工業、農業和生活全面污染削減轉變。
(一)強化結構減排
嚴控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行業增長,嚴管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大力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和落后產品,積極調整能源結構,推廣使用清潔能源,有效控制污染物新增量。
加快醫化行業、造紙行業、電鍍行業、印染行業等重污染行業的結構調整,切實淘汰一批、關停一批污染嚴重的產品、生產線和企業;積極推進工業集聚區建設,實現集約化生產,推進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實現污水集中處理。
嚴格執行禁養和限養政策,積極推進農業畜禽養殖產業優化布局,推進生態養殖小區建設;通過嚴格審批,合理控制畜禽養殖業規模和總量,抑制畜禽養殖過快、過熱增長。
加快淘汰小型鍋爐,鼓勵發展集中供熱設施。淘汰年產1000萬塊以下的磚瓦生產企業,關閉石灰窯土窯。
(二)細化工程減排
大力推進重點鄉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污水管網建設,提高污水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和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加大椒江、黃巖、溫嶺、玉環建成區污水管網建設和改造步伐,提高現有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實施椒江、黃巖、溫嶺等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污水處理廠出水提高至一級B排放標準;加快椒江、黃巖、路橋、玉環等地再生水回用工程,力爭到2015年,全市再生水回用率達到20%。推進椒江污泥制陶、路橋污泥堆肥以及各地污水處理廠適宜的污泥處置工程。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治理,全面開展生豬存欄50頭以上養殖戶整治,實施全過程治理,積極推進畜禽養殖糞便資源化利用。
大力推進臺州發電廠低氮燃燒技術改造,推進火電廠煙氣脫硝工程;落實熱電廠煙氣爐外脫硫工程,提高脫硫效率;開展10噸以上鍋爐煙氣脫硫設施建設;全面推進機動車淘汰工程和油品替代工程,確保“黃標車”全部淘汰,推動重型載貨汽車淘汰,實施嚴格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提高油品品質,削減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
(三)實化監管減排
繼續深入開展各項環境污染專項整治行動,確保對重污染行業、重污染企業的高壓態勢。大力推進重點企業污染源在線監測監控系統建設,積極開展污染治理設施和在線監控系統第三方運行管理。重點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火電廠、熱電廠和重污染企業的監管;完善環境信息平臺和輔助決策平臺,建設完成污染源一廠一檔系統、環境地理信息系統、污染源數據及環境應急管理信息系統,提高監管水平。
五、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努力打造美麗鄉村
以“清潔家園,和諧鄉村”行動為契機,全面開展農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加強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積極開展農村工業源治理,努力打造美麗鄉村。
(一)深入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全面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積極探索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委托運行管理機制,確保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設進度和穩定達標排放。到2015年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蓋率達到75%。
積極推進“萬里清水河道”建設和河溝池塘污染整治。疏浚淤積嚴重的河溝池塘,建立農村河溝池塘長效保潔管理制度,全力清除農村河溝池塘水面的雜草、有害漂浮物、障礙物,開展農村河溝池塘生態化整治,嚴禁隨意填埋或改變河溝池塘用途。
(二)深入開展農村垃圾收集處理
大力實施“清潔家園、和諧鄉村”活動,深入開展農村垃圾收集和處置工作。山區、海島以鎮、村為單元,實行“統一收集、就地分類、綜合利用、無害化處理”。建立和完善工業廢物及建筑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理體系,建立和完善河道、公路和村域聯動的垃圾收集、運輸、處理體系。完善衛生長效管理機制,落實“三有”機制,探索實施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到2015年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5%。
(三)強化農村面源污染整治
以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廢水達標整治為重點,全面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整治。嚴格執行區域禁養政策,關停搬遷流域禁養區內所有養殖場,大力開展生態養殖小區建設,加強散養畜禽污染治理,積極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廢水整治或生態回用,提高養殖廢物綜合利用率。繼續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大力推進使用有機肥,積極推廣生物農藥,實施“一減二控三保”工程,全面削減農藥和化肥使用量,減少農業面源污染物產生量。
(四)加強農村大氣污染防治
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建立秸稈露天禁燒的長效機制,基本杜絕露天秸稈焚燒。
繼續開展“煙塵控制區”建設,機場周邊地區、鐵路、高速公路以及國道、省道兩側1000米范圍內的區域要全面創建“煙塵控制區”。
推進綠色礦山創建工程,礦山開采、加工作業、廢棄物堆放、礦石裝運過程中要控制粉塵排放,粉塵無組織排放濃度符合排放標準。
深入開展以“千礦整治” 活動為載體的廢棄礦山治理工作,加強露天開采礦山的邊坡整治、復墾、復綠及景觀修復。
(五)積極開展農村工業源整治
加快工業集聚區建設,大力推動農村工業企業向工業園區集聚。加大對農村地區工業污染整治力度,對突出的環境問題實行重點監管、掛牌督辦、限期整治、動態管理;建立和完善工業廢物特別是農村中小企業生產的工業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的收集、運輸、處理體系,防止對農村環境造成污染。
重點抓好制鞋區域、廢塑料造粒區域、三廢銀回收區域、小鑄造冶煉區域等環境保護重點監管區深化整治和長效管理,開展農村工業企業廢水達標整治。
六、加強生態保護,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以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為重點,繼續深化生態市建設,開展“多城同創”,積極推進生態示范創建和綠色系列創建,加快“森林臺州”建設,大力推進生態文明。
(一)深入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
繼續深化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切實鞏固提高省級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創建成果,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從當前群眾最關心的環境問題著手,認真解決市區群眾關注的飲水、臭氣、內河水環境、垃圾管理等突出環境問題,大力實施清潔空氣、清水河道、安全飲用水、節能減排、城鄉環境整治、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環境滿意度提升、創模基礎保障等八大行動,進一步統一思想、強化措施、克難攻堅、確保實效,讓群眾真切感受創模帶來的實實在在的變化,力爭2014年成功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滿意率達到85%。。
(二)大力推進生態示范建設
深入實施省委和市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大力培育生態文化,推動全市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活動。繼續深入推進生態市(縣)、鄉鎮(街道)、生態村創建活動,并注重生態創建實效。到2015年,全市力爭85個鄉鎮(街道)達到省級生態鎮標準,成功創建1—3個國家級生態縣,力爭創建7個省級生態縣。
(三)繼續開展綠色系列創建
深化生態環境教育示范基地、綠色企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醫院、綠色家庭、綠色飯店等“綠色系列”建設,引導城鄉居民廣泛開展群眾性創建活動,為公眾提供生動直觀、特色鮮明、功能多樣的環境宣傳教育場所和公眾參與平臺。“十二五”期間,全市力爭創建市級綠色學校100所、綠色社區50個、生態環境教育示范基地30家、綠色家庭100家。到2015年,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0.5平方米,全市村莊綠化實施率達到70%以上。
(四)加大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力度
推進“森林臺州”建設,全面構筑海岸基干林帶、平原農田林網和山地丘陵等三道防線,形成“點、線、面”結合、“帶、網、片”配套結構穩定、功能完善的沿海防護林體系。到2015年,沿海基干林帶全面合攏,農田林網控制率達到90%以上。
全面落實公益林建設和保護措施,組織實施公益林質量培優工程,提高公益林質量。逐步把江河上游、重要水源地、自然保護區等重點區域納入公益林建設范圍,確保公益林建設面積達到350萬畝。
適度穩妥地做好自然保護區進階工作,加強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的規范化建設,建立完善的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系統,提高自然保護區和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和管理水平。“十二五”期間,重點加強三門灣濕地、黃巖鑒洋湖濕地、大陳島海洋生態特別保護區、玉環披山海洋生態特別保護區、括蒼山自然保護區的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積極推進玉環縣海山灘涂濕地、三門縣湫水自然保護區創建市級自然保護區。
(五)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開展臺州市生物物種資源調查,建立生物物種資源基因庫,編制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利用規劃,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態安全監管網絡。根據區域內的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分布特點,采用保護、保育,建立分級保護制度,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保護物種的原生狀態,確保最重要和最受威脅的生物物種資源得到優先保護。加強生物物種資源的出入境監管,建立完善檢驗制度,控制生物物種及遺傳資源的流失。加強外來有害物種的防治,嚴格控制城市外來植物的應用比例,防止有害物種和病原微生物的入侵,對鳳眼蓮(水葫蘆)、空心蓮子草、互花米草、豚草等外來物種進行徹底清查,開展外來物種風險評估工作,加強外來入侵物種對本地物種的損耗研究,制定有害外來物種鳳眼蓮、空心蓮子草等的防治計劃。
七、加強能力建設,不斷推動環保事業發展
以構建環境監測監控、環境執法與應急保障、環境信息保障、環保產業、環境宣教體系五大體系為重點,加強環境保護能力建設,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夯實保障環境安全的基石。
(一)加快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建設
構建完善市縣兩級聯網監測體系,加快形成大氣、地表水、近岸海域、土壤等“四位一體”的監測網絡,積極建設全天候實時監控現代化環境質量監測平臺。到2015年,完成所有交接斷面、重要敏感水域、縣級以上飲用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建設;增加大氣環境監測因子,建立區域灰霾天氣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加強與國土部門交流協作,構建差異化土壤環境監測體系,開展生態敏感區生態監測。拓寬環境監測范圍,逐步建立并完善農村環境監測體系,加強農村環境質量監測,定期發布農村環境狀況。加快污染源在線監測監控系統的建設,進一步擴大覆蓋面,加強監控設施的運行維護。加快核與輻射監測能力建設,建設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在線監控與預警網絡,加強對核電基地核電廠流出物的監督監測。加快環境監測中心站標準化和二惡因、有機化學污染物重點實驗室建設。
(二)加強環境執法與應急保障體系建設
加強環保監管隊伍和機構建設,建立健全環境應急管理的風險防范、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和恢復評估機制,加強環境應急儀器設備、物資儲備和信息傳輸系統建設,有效提升防范和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加強環境監察機構建設,提高執法裝備水平,加快推進基層環保機構和隊伍規范化建設,力爭全市25個中心鎮和11個重點工業園區全部設立環保機構,加強臺州市循環經濟集聚區環境保護分支管理機構建設;加強農村環保協管員制度建設,逐步強化農村環境監管。到2015年,全市環境監察機構全部通過標準化驗收,建成專門的環境應急機構和隊伍。
(三)加強環境信息保障體系建設
以“數字化、信息化”環保建設為導向,認真組織實施臺州市環境保護信息平臺項目,建設完善環境信息平臺和輔助決策平臺,提升環境信息服務能力。2012年年底前,完成環保業務管理系統(自然生態管理系統、固體廢物管理系統、行政執法管理系統、環保移動執法管理系統)、環境決策支持系統(環境質量數據分析、污染源數據及環境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并完善綜合平臺,構建完善的安全防范體系,實現環保各業務之間的資源共享。到2015年,實現環境在線監測系統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和市縣兩級管理信息系統“三位一體”的高水平監控體系,環境信息化管理應用水平達到省內領先,環境信息技術支撐能力明顯加強。
(四)加快環保產業體系建設
加強環保產業技術研究。針對臺州特色產業,特別是醫化廢氣治理、高難度廢水治理、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持久性土壤污染修復、化工廠退役后土壤修復、城市污水廠污泥處置和其他行業特征性污染防治,組織知名企業、科研院所、學校建立污染防治技術研究聯合體,積極探索新工藝、新技術。重點加強高難度(高難度、高鹽度、高毒性)廢水、氮氧化物、重金屬、工業揮發性有機物等控制技術研發研究。
強環保設備和產品開發。著力發展污水處理及再生循環利用設備,重點發展高效膜分離、微濾凈化處理設備,有機廢水處理設備,重金屬污染處理設備,水環境修復設備等。鼓勵支持玉環縣填料生產企業、天臺縣濾布生產企業等環保產業做大做強。
積極發展環保服務業。拓寬環保技術咨詢服務范圍,大力發展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評估、清潔生產審核、綠色產品認證、環境監測、環境監理、排污權交易技術核定、環境污染保險與損益評估、綠色信貸環境信用評估等方面的技術咨詢。全面開展環保設施第三方運維托管,促進運營企業向規模化、專業化方向發展。大力開展環保示范工程建設及項目推廣,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的產業化進程。
(五)加強環境宣教體系建設
推動環境宣傳教育拓展,從為環保中心工作服務,向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建立現代社會生態文明方向深化。積極推動環境宣教自動化、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以環境新聞、影視、科普和培訓教學資料為載體,市縣都在其中的宣傳教育網絡,實現綠色系列創建、環保知識普及、公眾參與、網絡咨詢、環境新聞信息發布的快速傳輸一體化通道。
進一步建立健全環境宣教運行機制和全民參與機制,建立政府部門的環境宣教目標責任、環境宣教協商會議辦事、環境新聞通報、環境信息交流等制度。將環境可持續發展教育納入黨校、行政院校必設課程,使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企業法人代表普遍受到輪訓,實現全社會環保知識的普及教育。
強化環境宣傳教育機構規范化建設,不斷壯大環境宣傳教育隊伍和力量,到2015年,市本級環境宣傳教育機構得到進一步加強,各地環保部門落實專門從事環境宣教工作的科室,并配備一名專職宣教人員。
積極培育和發展環境宣傳教育的中介機構和民間社團,鼓勵文化公司、廣告公司、演出團體和其他單位、個人,從事環境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充實環境宣傳教育的社會公眾力量。
第四章 重點工程
“十二五”期間臺州市環境保護重點工程主要包括水環境整治重點工程、大氣環境保護重點工程、固廢及土壤治理重點工程、噪聲及輻射污染防控重點工程、農村環境保護重點工程、生態建設重點工程、環保能力建設重點工程等七方面,合計投資約為238.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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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三 重點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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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類別 |
主要內容 |
投資(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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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環境整治 |
五大水系整治、工業企業廢水達標整治、污水處理工程及管網、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 |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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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氣環境保護 |
醫化行業有機廢氣深化整治、火電廠脫硫脫硝、熱電廠脫硫、油煙廢氣整治、機動車尾氣整治 |
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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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固廢及土壤治理 |
垃圾處置設施建設、污泥無害化處置項目、污染土壤生態修復、金屬資源再生基地、重金屬污染治理 |
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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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噪聲及輻射防控 |
噪聲功能區調整及達標區建設、服務業噪聲治理、三門核電前沿指揮中心、放射源在線監控建設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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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農村環境保護 |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規模化畜禽養殖業排泄物治理、農藥減量控害增效項目、 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示范與推廣項目、綠色礦山創建 |
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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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態建設 |
飲用水源地保護、綠心保護、生態公益林建設、沿海防護林建設、濕地保護、海洋特別生態保護區建設、綠色及生態系列建設 |
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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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環保能力建設 |
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重點污染源自動建設、環境監測監察標準化建設、灰霾天氣監測預警系統、重點實驗室建設 |
3.0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政策法規保障
加快完善重點行業企業環保信用等級評價、上市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綠色信貸、排污權交易、生態補償、綠色保險、電力行業煙氣脫硝補助等經濟政策,激勵各級政府和市場主體有效配置環境資源。
繼續把環保信用作為企業資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綠色信貸政策,嚴格信貸環保要求,建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機制和環境績效評估機制。深入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逐步規范和完善排污權交易制度。落實政府制定的煙氣脫硝電價政策,垃圾焚燒發電優先上網和補貼政策,建立激勵清潔能源發電的電價機制。
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健全責、權、利相對應的規范有序的生態補償運行機制。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將高風險行業納入綠色保險體系。深化環境資源價格改革,適度擴大排污費征收范圍和種類,適當穩妥提高污水、垃圾處理費和企業排污費征收標準。
完善法規和規章的配套政策措施,持續加大環保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完善部門聯合環保執法和重點案件移送督辦機制。。
二、責任制度保障
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對本環境質量負責的制度,各級各部門要把環境保護作為促進臺州市“三大發展”、實施“四大戰略”的重要抓手,作為建設生態文明、發展低碳經濟、構建和諧社會、助推現代化提前實現的重要途徑,切實加強對環境保護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生態環保工作領導負責制、任期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優化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結合“兩個社會考核”,建立生態文明建設指標體系,將其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評體系。建立減排目標著眼環境質量,減排任務立足環境質量、減排考核依據環境質量的責任體系和考核機制,對因監管不力、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嚴格實施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進一步建立健全生態建設和污染減排績效評價機制,將發展過程中的環境損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納入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內容,加強評估考核。
嚴格遵循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和生態環境功能區劃要求,謹慎調整生態功能區劃。全面開展區域規劃環評和行業規劃環評,把環境容量作為區域和產業發展的決策依據,促進區域生產力布局與生態環境承載力相協調,科學確定發展規模、產業結構和布局。深入實施項目審批與區域環境質量、產業結構調整、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污染減排績效指標等掛鉤制度,嚴格項目環境準入。強化跟蹤評價、區域(流域、行業)限批等約束機制,嚴格控制“兩高一資”行業增長。
三、科技資金保障
嚴格執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積極配合浙江省開展非常規污染物控制標準和優先控制污染物名錄制定,主動為重污染行業排放標準、最佳可行技術導則和污染防治技術規范的制(修)定提供支持和建議,建立健全印染、造紙、醫藥化工、制革、釀造、電鍍、熱電、生豬養殖等重污染行業環境準入條件,充分發揮環境標準在結構調整中導向和基礎性的作用。
構筑環保人才培養、科技研發、成果轉化“三位一體”的科技支撐體系。深入實施引進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戰略,深化產學研協作。加快形成生態學和環境科學軟課題研究、污染控制與資源化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推廣服務體系,促進和推動環保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進一步深化環境科技體制和機構改革,支持具有面向市場能力的社會公益類環境科研機構形成科研促進產業發展、產業發展反哺科研的良性循環機制。加快完善環境科技管理體系,加大環保科技投入,加強科技信息發布、中介技術咨詢和技術推廣,建立和完善科研成果獎勵制度。加強環保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實施環境科技領軍人才培養和引進計劃,注重科技人才培養,進一步提高環保科技人才隊伍素質,完善環保隊伍知識結構配備。
各級政府要把環境保護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并逐年增加,加大對環保基礎科學研究、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建設、農村環境保護、環保試點示范和環保監管能力建設的投入,保障環境保護重點項目的資金需求。依據省級環保專項資金分配改革方法,形成以因素法、系數法和項目法相結合的資金分配方式,加強對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和項目后續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鼓勵和支持社會資金以獨資、合資、承包、租賃、拍賣、股份制、股份合作制、BOT等不同形式參與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事業。積極創造條件,制定有利于環境保護投資的稅費政策,探索設立環保信托投資公司、風險投資公司,創新金融環境產品。
四、公眾文化保障
加強各層面社會群體的環境宣傳教育和培訓,廣泛普及生態環保知識,積極培育和弘揚生態文化。繼續將生態環保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教學計劃;以建立生態環保宣傳教育示范基地、開設媒體專欄、組織新聞采訪、搭建網絡平臺、舉辦成果展覽、出版知識讀本、創建生態示范工程等多種形式和載體,廣泛開展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和知識普及活動,提高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良好氛圍。大力倡導綠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鼓勵廣大人民群眾自覺投身生態文明建設實踐。
完善環境質量公報、污染物減排結果發布和企業環境公告等制度,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通過實行環保聽證、社會公示、環境信訪和舉報等,鼓勵社會各界有序監督環保工作,推動環境公益訴訟。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人民團體等社會監督的作用,不斷拓展公眾參與渠道。進一步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機制,建立專家技術評價和公眾權益評價相結合的制度,對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通過公告公示、問卷調查、專家咨詢、民主懇談等方式,征求公眾意見。廣泛團結社會各界力量,積極發揮環境NGO的作用,引導環保民間組織健康發展。(臺州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