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環保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圍繞全市中心工作,改革創新環境執法監管體系,強化環評審批和環保產業發展服務,實施流域污染治理、空氣質量提升和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行動,扎實推進污染減排、生態創建、環保惠民、環境平安工程,加強制度、隊伍、作風、能力建設和環境宣傳教育工作,著力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提高人民群眾對環保工作的滿意度,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努力打造碧水藍天、宜居幸福的城市環境。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改革創新環境執法監管體系,提升環境管理績效水平
(一)改革創新環境執法監管體系。以提高企業環境績效為目標,推行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開展企業上市、融資、認證、評先等環境行為審核,推動企業建立完善自身的環境管理體系。以環境執法體制綜合改革為契機,建立“條塊結合、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網格化環境監管模式;為企業辦理各類環保業務提供專業指導服務,為企業污染治理提供政策與資金支持,逐步完善環保行政執法監督與指導服務體系。探索建立企業環境績效評價報告制度,研究制定評價指標體系,適時向社會發布評價結果,完善社會監督體系。
二、加強產業發展環保服務,促進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
(二)強化環評審批服務。加強紅島經濟新區、西海岸經濟新區、藍色硅谷核心區等重點區域和市政府確定的50個工業聚居區等重大產業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促進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優化;對“藍色、高端、新興”以及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新機場、地鐵等重大項目提前介入,全程服務;嚴格化工、印染、建材、電鍍等“兩高一資”項目準入;強化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監管,嚴肅查處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環境違法行為,年內新批應驗項目驗收率達到100%,促進工業集約、節約和綠色發展。不斷深化環保行政審批體制改革,建立環評管理信息平臺,實現審批、監察、監測信息共享,加快審批速度,提升審批監管效率;下放環評審批權限,加強環評中介組織管理,縮短環評時間,提高環評質量,以優質高效的環評審批,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
(三)強化環保產業服務。組織開展環保產業調查,摸清我市環保產業經營狀況、產業結構、規模、布局和技術情況等,建立環保產業發展情況數據庫,爭取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及資金對我市環保新技術、新工藝推廣示范項目的支持;篩選先進的技術和裝備,爭取列入國家優先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和技術名錄。規范、推動環保設施社會化運營、環境咨詢、認證評估等環境服務業健康發展。擴大對外環境合作,支持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德生態園、新天地靜脈產業園等生態園區建設。加強政、產、學、研合作,推動“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加快建設,促進全市循環經濟發展。
三、開展環境整治,改善環境質量
(四)開展流域污染整治行動。強化“治、用、保”體系建設,落實地方政府轄區環境質量責任。制定實施《2013-2015年環膠州灣流域污染整治行動計劃》,組織實施大沽河流域環境保護規劃,在環灣8個流域實施污水處理廠建設、管網鋪設、河道整治、中水利用、排污口整治、企業排污治理等7個方面17項重點工程。在全市開展工業廢水污染源和污水處理廠提標、達標工作,整治排污口50處;加強河道監測、巡視,隨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力爭全市主要河流化學需氧量、氨氮平均濃度降低10%,近岸海域水質得到改善。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報批實施新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區劃方案,組織新一輪劃界立標和防護設施建設工程;實施水源地水質全分析和全項目評價,開展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與評估;督促落實《青島市重點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開展水源地保護執法檢查,嚴肅查處違法建設和違法排污、破壞水源地的行為;組織開展嶗山水庫水源地農家宴污染整治。
(五)開展提升空氣質量行動。全面實施國家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調整大氣環境功能區劃,在PM2.5監測數據發布基礎上,加強大氣污染成因與防治對策研究。完善空氣污染預警信息發布機制,制定《青島市空氣重污染預警應急方案(暫行)》。全面深化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制定實施《青島市大氣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綱要(2013-2016)》和《青島市大氣污染綜合防治2013年行動計劃》,將黃標車限行區域擴大到市區全域,爭取擴大至四市建成區;強化限行區域執法監管,力爭利用自動監控設備實現非現場執法;加大黑煙車查處力度,道路行駛黑煙車發生率控制在1‰以下。實施《青島市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落實建筑施工、道路等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實施工業廢氣污染源提標達標工程,組織企業開展除塵設施升級改造。力爭完成中心城區外在用239座加油站油氣污染治理,監督已建成的油氣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確保空氣質量得到改善。
(六)開展農村環境整治行動。深入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組織實施《2012-2014年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完成首批21個示范項目建設。投資4億元,實施第二批100個示范項目建設,重點推進集聚型新型農村社區配套污水處理設施項目、鎮駐地和較大村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畜禽養殖小區糞污綜合利用與污染治理項目建設。挑選3至5個基礎條件好、特色突出、輻射效應明顯的鎮、村,突出資源化、生態化、景觀化整治理念,打造精品工程。推動區市建立農村污染治理設施長效運行管理機制,加強日常監督監測,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有效運行。
四、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保障環境安全,促進民生改善
(七)推進污染減排工程。按照“調結構、控新增、減存量”工作原則,堅持目標、總量、項目、投資四位一體,用好減排考核專項資金,建立健全污染減排激勵和約束機制,突出脫硫設施旁路拆除、煙氣脫硝、低氮燃燒改造、機動車污染防治、污水處理和畜禽污染治理等6項重點。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預算管理,嚴格建設項目污染物總量指標前置審核;加快重點行業脫硫脫硝設施建設和運行,完成全市所有300兆瓦以上燃煤機組和50%以上300兆瓦以下燃煤機組脫硫煙氣旁路拆除工作,完成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1號300兆瓦發電機組脫硝工程建設,爭取完成7臺熱電企業燃煤鍋爐低氮燃燒技術改造試點;建立交通運輸企業排污申報制度,力爭淘汰高污染黃標車2萬輛;推動完成4座污水處理廠新、擴建工程,6座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擴建工程,力爭完成22座污水處理廠中控室配套建設或改造工作;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規范化管理;加強運行監管,確保已建成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削減2%、2%、2%和3%。
(八)推進環境平安工程。以建立全防全控的環境安全防控體系為目標,完善環境風險源數據庫,全面掌握環境風險隱患信息;加強黃島石化區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新建高新區環境監測站,提高環境監測預警能力;定期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強化黃島石化區、新河化工園區等重點區域以及石化、重金屬等重點行業的環境安全監管,消除環境隱患;健全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運輸、處置全過程環境監管體系,深化全市12家危險廢物經營企業和76家重點產廢企業的規范化管理達標工作;加強輻射安全監管,確保全市每一枚放射源均處于受控狀態;定期組織環境應急培訓和演練,提高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水平;積極防范和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切實保障環境安全。
(九)推進環保惠民工程。強化環保為民惠民利民理念,暢通網絡問政、行風在線、環保微博等渠道,認真傾聽社情民意,回應群眾訴求;推進政務公開,加強環保網站建設,實時發布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增加行政處罰、環境信訪等環境信息公開內容,推進便民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改進重大項目環保審批、重大環保決策的公眾參與方式,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開展“企業環保開放日”等活動,組織企業向社會發布環境報告,促進企業與周邊居民溝通,積極化解矛盾。組織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開展“為考生送安靜活動”和“整治噪聲污染,保障市民寧靜生活”等集中執法活動,對群眾反映突出的工業企業排污、建筑施工噪聲、餐飲業油煙擾民等環境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實施污染治理再提高項目20個,讓群眾生產生活更加安心舒心。
(十)推進生態創建工程。貫徹落實全市環境保護暨生態青島建設大會精神,加強對生態山東建設目標責任書的調度考核,推動任務落實。按照全市2017年建成國家級生態市的目標要求,加快生態市、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工作,推動即墨市、膠州市通過省級生態市驗收;開展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生態工業園區創建活動;深化學校、商場、企業等十大行業環境友好系列創建活動,以生態示范創建推動生態青島建設上臺階。
五、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工作效能,塑造良好形象
(十一)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環境保護體制機制,落實《青島市環境保護局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工作程序規定(試行)》,健全責任追究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建立健全“監測通報、績效考核、生態補償、以獎代補、超標應急、工作約談、工作問責、限產限排、掛牌督辦、流域限批”等10項流域環境管理措施;調整優化環保專項資金支持重點、使用方式,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更大的作用;完善環保目標責任制,制定實施新的區市環保考核辦法;開展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試點,提高環境管理效能。完善環保系統內部規章制度,全面執行《青島市環境保護局工作規則(暫行)》,對不適應當前形勢和工作實際的內部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完善,抓好各項制度的學習、檢查、督促和落實,使環保系統工作運行更加規范、有序、順暢、高效。
(十二)加強環保隊伍建設。組織開展黨的“十八大”精神、社會管理綜合能力、城市發展戰略、環保業務知識等學習培訓。開展干部選拔任用、掛職鍛煉和輪崗交流。推行崗位責任書制度,不斷提升部門、人員精細化考核管理水平。調整完善處室職能,整合理順工作職責。進一步完善大處制工作運行模式,提高總體效能。適應區劃調整,做好機構整合和人員配備。
(十三)加強作風建設。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有關文件精神。把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作為環保系統加強黨風建設、政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密切聯系實際,加強調查研究,為群眾辦實事;改進會風文風,提高工作實效;落實勤儉節約各項措施,杜絕鋪張浪費。
(十四)加強環保能力建設。逐步開展主要飲用水水源地重金屬自動監測,在存在劇毒物質和重金屬污染隱患的河流斷面建設自動監測站,提高預警監控能力;推進企業DCS系統工況在線聯網監控工作,逐步整合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與環境質量監測系統;探索開展道路監測和臭氧監測科研工作。開發環境應急指揮業務系統和移動執法設備平臺,建設污染源動態數據庫,強化在線監控設施運行監管,形成覆蓋全市、協調聯動的市、區兩級現代化執法監控網絡。升級改造青島市12369環境信訪坐席系統,實現對各渠道環境信訪信息的管理、轉辦、反饋、回訪、統計、信息發布等功能,進一步提高環境投訴受理能力。
(十五)深入開展環境宣傳教育。以提高公眾滿意度、塑造環保為民形象為目標,廣泛開展環保公益宣傳,為推動環保事業發展,建設“美麗青島”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圍繞環保重點、亮點、熱點和難點工作,組織好環保公眾開放周、環保世紀行和環保宣講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等一系列形式多樣的環境宣傳教育活動,解答群眾關心、關注的環境問題,近距離征求群眾對環保工作的意見建議。在每個區、市至少建立1家環境教育示范基地,推廣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環保經驗做法。發揮媒體應對、輿論引導和輿情處置的能力和作用,積極回應、主動引導社會關注的環境問題,促進環境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青島市環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