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深入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意見》(閩政〔2009〕16號)和泉州市十三屆人大七次會議《關于加快近海水域環境污染治理的決議》,進一步加大重點流域水環境保護和近海水域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力度,切實改善重點流域、近海水域水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用水安全,制定本年度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重點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提升,主要地表水水質達到功能區標準,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全市近岸海域水質有較大提高;加塘溪、大盈溪、壩頭溪、陽溪、梅塘溪以及九十九溪烏邊港閘、十一孔橋閘等入海溪流水質持續改善,沿江、沿海生活污水、垃圾得到妥善處理,重點工業企業污水全面穩定達標排放,溝渠、溪流整治進一步強化,畜禽養殖污染得到治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明顯進展。
二、工作重點
(一)更加注重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以東山水庫、新垵水庫、草洪塘水庫、溪邊水庫、龍湖、南高干渠田洋取水口等重點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為切入點,加強巡查,及時消除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隱患,確保重點水庫水質安全,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定期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密切關注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變化。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邊界設立明確的地理界標、明顯的警示標志和必要的隔離設施,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物資儲備,有序、妥善應對水環境突發事件。
(二)更加注重污水處理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工作,泉州出口加工區污水處理廠在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試運行,南港污水處理廠、西北污水處理廠年底前建成投入試運行。加大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的規劃建設力度,不斷提高污水處理廠服務區域的污水收集率,特別是要加快晉南污水處理廠和泉榮遠東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進度,確保兩座污水處理廠達到負荷要求,進一步提升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抓好生產運營和技術升級,不斷提升城市污水處理效益。將龍湖等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體系建設擺上工作議程,盡快啟動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不斷擴大污水處理廠服務輻射范圍,有效消除生活污水污染源頭。對于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有困難的農村、社區,要因地制宜選擇微動力、濕地、氧化塘等工藝對污水進行就地集中或分散處理。
(三)更加注重工業污染防治整治。加強環保監管,督促重點行業、重污染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對環境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加快減排項目建設,抓好建陶行業清潔替代工作,確保年底前全市建陶企業全部改用天然氣;積極推進集中供熱,拆除區內燃煤(重油)蒸汽鍋爐,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推進工業園區節水改造和中水回用系統建設,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抓好造紙、制革、食品、電鍍、印染等重點行業的專項整治工作,規范企業規范經營,有序排污,節能減排。
(四)更加注重市域流域環境整治。重點圍繞小流域沿岸鄉鎮(村)等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工業污染整治、垃圾清理整治、河道整治等方面,持續做好九十九溪、加塘溪、金井溪、梧垵溪等流域水環境整治工作。積極推進跨境流域污染聯防聯控綜合整治工作,尤其要做好南低渠、梧垵溪、龍湖后面溪、大盈溪等跨境流域整治工作,采取工業污染源管控、河道清淤疏浚、生活污水截污改造等措施,標本兼治,共建生態文明。
(五)更加注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強化規;笄蒺B殖場的監管,認真落實省、泉州市關于畜禽養殖禁養區、禁建區的有關規定,禁養區、禁建區內嚴禁審批畜禽養殖場建設項目,禁養區內尚未拆除的畜禽養殖場要加大工作力度予以關閉。積極推行生態養殖技術,新、擴、改建的畜禽養殖項目應因地制宜采取立體種養模式或零排放養殖模式,在農村散養戶中推廣戶用沼氣工程,逐步取締水沖式養殖方式,促進養殖糞便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推廣集中養殖、集中治理的模式,減少農村畜禽散養的污染。
三、工作安排
我市2013年計劃投入資金4.35億元,開展重點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35個(詳見附件)。其中,飲用水源保護工程1個,污水處理體系工程20個、工業污染整治工程4個、垃圾處理處置體系工程2個、河道整治工程6個、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程2個。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負責人是重點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項目的第一負責人,要把整治項目列入本級部門的重點工作,要統籌安排,嚴格落實工作任務;要認真總結整治工作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對工作計劃進行分解、細化,梳理存在的薄弱環節,進一步明確責任人和分管領導,層層落實責任;要嚴格按照年度目標任務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及早啟動,做到抓早、抓好、抓實,逐月逐季抓實施、抓推進、抓落實,及時跟蹤項目進度,深入了解項目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整治項目順利完成。
(二)強化項目督導,凝聚工作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省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的通知》要求,樹立全市整治工作“一盤棋”的思想,重視項目之間的統籌協調,強化協作,形成整治合力。市直有關部門要主動靠前,為項目責任單位、業主單位、施工(代建)單位提供服務和幫助,具體項目具體分析,特事特辦,確保項目早動工、早落實。要加強項目銜接,區域與區域、項目與項目間要加強溝通、協同推進,確保實效,防止重復、盲目、各自為政的建設。特別要注重管網建設與市政規劃的銜接,城市污水處理廠與配套管網的同步投運,截污主干管與支干管、管網鋪設與片區改造、溝渠整治、道路建設的銜接。市監察局、效能辦要及時關注整治項目的統籌推進和建設質量,主動介入檢查、調查、查處,促進項目協調推進。各責任單位要做好項目進度匯總、匯報,按月認真細致開展自查工作,并于每月2日前將上月份整治工作進度表報送市近海水域環境污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張天載,聯系電話:85684584)。
(三)強化環保執法,消除污染源頭。各鎮(街道、開發區)要嚴格落實《晉江市市長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加強轄區內工業企業的監管,對“五小”、“三無”企業要發現一起、打擊一起,堅決打擊環保違法行為;要加大農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理,積極開展轄區流域整治,推進植樹造林,不斷改善城鄉生態環境。環保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污染源頭控制,嚴把項目審批關;要完善環境監管軟硬件配套設施,抓好環保在線監測設備建設,建設更加高效的環境風險管理和應急救援體系,不斷提高環境應急監測處置能力;要加強對重點行業及重污染行業的監管力度,堅持勤查重罰,集中力量整治群眾反映突出的環境問題,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現場監管力度,保持對違法企業的高壓態勢。
(四)強化宣傳造勢,動員全民參與。以敦促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意識為抓手,充分依托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手段,大力宣傳環保先進典型,公開曝光環境違法行為,提升廣大企業主和廣大群眾污染防治的法制意識和文明意識。正確處理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利益三者的關系,積極宣傳近年來我市重點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取得的實效,讓人們群眾真切的感受整治工作帶來的環境變化,結合每年“六·五”世界環境日開展特色鮮明的環境保護主體活動,鼓勵、獎勵廣大人民群眾為我市環境保護工作建言獻策,創新宣傳教育方式,營造全民參與美麗晉江建設事業的良好格局。(晉江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