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陜西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及全市“十二五”規劃綱要,推進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完成,特制訂本方案。
一、節能減排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部署,按照陜西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和省上“存量調結構,增量擴空間”的基本思路,緊緊圍繞節能目標任務,著力強化工程措施,加快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強管理引導相結合,努力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加快形成節能減排的倒逼機制;落實責任主體,抓好政策推進,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進一步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格局,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主要目標。到2015年,全市萬元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976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162噸標準煤下降16%;全市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4.99萬噸、4.70萬噸,比2010年分別下降8.20%、7.90 %;全市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0.51萬噸、6.36萬噸,比2010年分別下降11.2%、9.9%。
二、加快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三)加快發展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緊緊抓住省委省政府支持寶雞率先建設關中—天水經濟區副中心城市這一有力的發展環境,以提高第三產業發展水平,優化第三產業內部結構,增強第三產業發展后勁為目標,加快發展商貿物流、文化旅游和金融等現代服務業,扭轉服務業占比偏小的局面。(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金融辦、市旅游局等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或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只明確一個部門的,其他有關部門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圍繞九大產業集群建設,在節能環保、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加大研發投入,加快推動產業化,形成新的競爭優勢,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快速發展,逐步提高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比重和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四)加大傳統產業升級改造。要立足市場需求和現有產業基礎,以產業升級為主攻方向,加快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加快推動具有高耗能特征的食品、鋼鐵、汽車、有色金屬、建材、電力等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減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打造產業鏈條,發展產業集群,提高產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要加快實施電解鋁、制糖、造紙等重點行業的循環經濟工程,推行清潔生產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模式,積極培育開發CDM項目,引導企業加強原料替代、優化工藝流程,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實現污染物排放“減量化”。(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五)嚴格行業準入政策。嚴格執行節能評估、審查(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建設用地審查(市國土局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市環境保護局負責)等指標約束,限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低水平重復建設。電力:新建熱電聯產和煤矸石發電單機須30萬千瓦以上,鼓勵建設單機60萬千瓦及以上超臨界、超超臨界機組,并同步配套脫硫脫硝設施。煤化工:禁止新上單純擴大產能的焦炭(蘭炭)和電石項目,對合成氨和甲醇項目,實施上大壓小、產能置換,禁止建設年產50萬噸及以下煤經甲醇制烯烴項目,年產100萬噸及以下煤制甲醇項目,年產100萬噸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項目,年產100萬噸及以下煤制油項目,年產20億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然氣項目,年產20萬噸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項目。煤炭:新建、改擴建單井規模不低于120萬噸/年。水泥:“十二五”期間原則上不再新上水泥項目(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等負責)。
(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抓緊制訂“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方案,根據省工信廳每年下達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縣區和企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指導、督促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做好轉型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負責)。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縣區,暫停對該地區重點行業建設項目辦理核準、審批和備案手續;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嚴格執行差別電價政策,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安監局等負責)。
(七)推進能源結構調整。進一步加大對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金融、稅收支持,制定加快可再生能源利用發展和建設的鼓勵性政策、法規和制度。加快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在已制定“十二五”太陽能、生物質能發展規劃的基礎上,按照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生態示范市的指標要求,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充分利用水電、風力、沼氣和地熱能等技術成熟、經濟性好的可再生能源,加快推進風力發電、生物質發電產業化發展,重點抓好全市總投資110億元的15個新能源重點項目實施工作,力爭到2015年,使可再生能源達到能源消費總量的9%以上。(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三、積極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八)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實施鍋爐(窯爐)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節約替代石油、建筑節能、綠色照明等節能改造工程,以及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和節能能力建設工程。到2015年,工業鍋爐、窯爐平均運行效率比2010年分別提高5個和2個百分點,電機系統運行效率提高2-3個百分點,新增余熱余壓發電能力5萬千瓦,大幅度提高高效節能產品市場份額,推廣財政補貼照明產品200萬只(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城鄉建設規劃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九)實施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實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環境保護局負責)、重點流域區域污染綜合治理(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鄉建設規劃局、市水利局、市財政局負責)、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市農業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燃煤機組煙氣脫硫脫硝(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質監局負責)等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按省政府渭河治理三年規劃要求,全面完成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作,到2015年3萬人以上的重點建制鎮建成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80%,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60%,再生水回用率達到20%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在消化新增量的基礎上,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別較2010年減少9.2%和11.2%。實施脫硫脫銷工程,強化寶二電公司和大唐熱電廠脫硫設施管理,確保綜合脫硫效果達到90%以上。2014年前完成寶二電公司1-4號機組脫硝設施建設任務。2012年底前完成日產2000噸和4500噸熟料水泥生產線低氨燃燒改造任務。2013年底前完成日產4500噸熟料水泥生產線SNCR脫硝設施建設任務。強化現有脫硝設施運行管理,進一步提高脫硝效率,確保全市減排任務的完成(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市水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質監局等部門負責)。
四、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十)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的引導。加快建設“城市礦產”示范基地、餐廚垃圾廢棄物資源化、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等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積極推進“靜脈產業園”建設,力爭到2015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再生資源利用率和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分別達到45%、70%和80%以上。在寶雞高新區、蔡家坡經濟技術開發區、留鳳關循環經濟園區和東嶺集團等有條件的園區和企業中,開展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和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構建園區內的循環系統和生態產業鏈,做到資源消耗減量化,廢棄物排放減量化。同時積極推廣先進典型經驗,帶動更多的園區和企業加入到發展循環經濟上來。(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商務局、市園林環衛局、市科技局等負責)。建立完善循環經濟統計指標體系和監測評價制度(市統計局負責)。
(十一)全面推行清潔生產。編制清潔生產推行規劃,建立完善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發布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推行方案。重點圍繞主要污染物減排和重金屬污染治理,全面推進農業、工業、建筑、商貿服務等領域清潔生產示范,從源頭和全過程控制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降低資源消耗。發布清潔生產審核方案,公布清潔生產強制審核企業名單。實施清潔生產示范工程,推廣應用清潔生產技術(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負責)。
(十二)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綜合利用,建設綠色礦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推動煤矸石、粉煤灰、脫硫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建筑和道路廢棄物以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農林廢物資源化利用,大力發展利廢新型建筑材料。廢棄物實現就地消化,減少轉移。到2015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45%以上(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城鄉建設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等負責)。
(十三)加快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加快“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推進再生資源規模化利用。培育一批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礦山機械、辦公用品等再制造示范企業,推動再制造的規模化、產業化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質監局負責)。加快建設城市社區和鄉村回收站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市商務局、市園林環衛局等負責)。
(十四)促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制度,完善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市園林環衛局、市環境保護局負責)。鼓勵開展垃圾焚燒發電和供熱、填埋氣體發電、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市發展改革委、市園林環衛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研究制定水泥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協同處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的試點示范政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園林環衛局、市環境保護局負責)。
(十五)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實施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定區域、行業和產品用水效率指標體系(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質監局負責)。加強大中型灌區管網節水改造,推廣普及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加快重點用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負責)。加強城鄉生活節水,推廣應用節水器具(市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負責)。推進再生水、礦井水等非傳統水資源利用,節水型社會建設取得顯著進展。到2015年,實現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全市灌溉水利用系數提高到0.55(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市水利局負責)。
五、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
(十六)加快節能減排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在相關科技計劃和專項中,加大對節能減排科技研發的支持力度,完善技術創新體系(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組織高效節能、廢物資源化以及小型分散污水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關鍵和前沿技術攻關。組建一批省級和市級節能減排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及專家隊伍,加大節能減排科技研發力度,充分發揮省級和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作用,不斷推進節能減排科技行動深入開展(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農業局負責)。
(十七)加大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范力度。實施節能減排重大技術與裝備產業化工程,重點支持稀土永磁無鐵芯電機、半導體照明、低品位余熱利用、地熱和淺層地溫能應用、生物脫氮除磷、燒結機煙氣脫硫脫硝一體化、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污泥和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資源化、金屬無害化處理等關鍵技術與設備產業化,加快產業化基地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科技局負責)。
(十八)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重點推廣能量梯級利用、低溫余熱發電、先進煤氣化、高壓變頻調速、干熄焦、蓄熱式加熱爐、吸收式熱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換熱器,以及干法和半干法煙氣脫硫、膜生物反應器、選擇性催化還原氮氧化物控制等節能減排技術(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負責)。加強與有關方面在節能環保領域的交流合作,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內外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加大推廣力度(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等負責)。
六、強化節能減排管理
(十九)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機制,加強調控管理體系建設,制訂實施方案,把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到各縣區政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監督力度。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作為控制地區能源消費增量和總量的重要措施(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建立健全能源行業統計體系,逐步構建和完善能源統計平臺,加強市、縣二級和重點行業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分縣區、分行業定期公布能耗報告,對能源消費總量增長過快的縣區加強預警監測,合理調控,切實改變敞開口子供能、無節制用能的現象。(市統計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在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以及城鄉建設和消費領域全面加強用能管理,保障合理用能,鼓勵節約用能,限制過度用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城鄉建設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分別負責)。
(二十)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依法加強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抓住省上擴大能源管理師試點的有利契機,進一步督促企業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強化目標責任落實,繼續實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審計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及公告制度,開展企業能源審計和用能設備節能監測。組織行業企業深入開展能效對標活動,努力降低企業耗煤、廠用電率等指標。(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市商務局、市質監局負責)。配合省上對進入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的企業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公告考核結果。對未完成年度節能任務的企業,強制進行能源審計,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暫停認定資源綜合利用和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等政策,其產品不得申報陜西省名牌產品(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質監局等負責)。
(二十一)加強工業節能減排。重點推進電力、煤炭、鋼鐵、有色金屬、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紙、紡織、印染、食品加工等行業節能減排,加強指導,強化管理,確保“十二五”末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20%以上,污染物排放強度下降50%(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等負責)。積極發展熱電聯產,推廣分布式能源,取代分散供熱鍋爐。開展智能電網試點。推廣煤炭清潔利用,提高原煤入洗比例,加快麟游礦區煤層氣開發利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效提升計劃。推動信息數據中心、通信機房和基站節能改造(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實行電力、鋼鐵、造紙、印染、化工等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市環境保護局負責)。現役燃煤發電機組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要進行更新改造,煙氣脫硫設施要按照規定取消煙氣旁路,綜合脫硫效率達到90%以上。現役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全部加裝脫硝設施,綜合脫硝效率達到70%以上。鋼鐵行業全面實施燒結機煙氣脫硫,新建燒結機配套安裝脫硫脫硝設施。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實施脫硫改造。新型干法水泥窯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和SNCR煙氣脫硝改造,新建、擴建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實施“三同時”制度(市環境保護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開展污染聯防聯控工程。以實現渭河三年變清為目標,加快實施渭河全線綜合治理。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重金屬污染防治,在渭河流域開展重金屬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水利局等負責)。
(二十二)推動建筑節能。城鎮新建建筑施工階段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達到100%(市城鄉建設規劃局負責)。在爭取中省資金支持的基礎上,大力推進市場化融資,確保完成民用建筑節能改造90萬平方米,建設可再生能源建筑100萬平方米;城鎮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建筑面積達到100萬平方米,與建筑結合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總裝機容量達到5MW;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監管體系基本建立健全;推廣使用新型節能建材和再生建材,繼續推廣散裝水泥。到2015年,新型節能墻材應用比例達到96%,建筑領域形成節能能力達到20萬噸標煤(市城鄉建設規劃局、市財政局負責)。
(二十三)推進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加快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優化交通運輸結構。積極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學合理配置城市各種交通資源,有序推進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實施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城市試點,深入開展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倡導綠色出行。推廣公路甩掛運輸。全面推行不停車收費系統,2013年底前全市各級黨政群機關公務用車率先全部安裝ETC車載器。抓緊制訂客運車輛天然氣替代燃油管理辦法,加快提升車用燃油品質,提高清潔能源車輛比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財政局負責)。制訂出臺我市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對2005年以前注冊運營的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全部淘汰,實現氮氧化物削減能力0.7萬噸(市環境保護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質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改善道路條件,完善路網結構,優化運輸方案,提高公路營運車輛的實載率和里程利用率(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實施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全面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市環境保護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等負責)。積極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研究開發及推廣使用,加快提高替代燃料使用比例。(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二十四)促進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加快淘汰老舊農用機具,推廣農用節能機械和設備。推進節能型住宅建設,推動省柴節煤灶更新換代,鼓勵太陽能利用(市農業局、市城鄉建設規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開展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和新農村電氣化縣建設、小水電代燃料項目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負責)。發展聯戶、養殖小區沼氣和大中型沼氣,加強運行管理和維護服務,完善沼氣服務體系。(市農業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積極開展綠色能源示范縣、鄉建設(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治理農業面源污染,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農村清潔工程,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的比例達到80%以上,鼓勵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分布式、低成本、易維護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鼓勵使用高效、安全、低毒農藥,推動有機農業發展(市農業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財政局、市園林環衛局負責)。
(二十五)推動商業和民用節能。在商業零售場所和旅游業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加快設施節能改造,嚴格用能管理,引導消費行為(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文物旅游局負責)。賓館、商廈、寫字樓、機場、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公共場所空調溫度限額標準(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等負責)。在居民中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負責)。
(二十六)加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必須嚴格落實節能標準,完成辦公建筑節能改造5萬平方米。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創建15家示范單位。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嚴格用車油耗定額管理,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比例。建立公共機構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能耗監測平臺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規劃局負責)。支持駐寶部隊重點用能設施設備節能改造(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七、落實和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
(二十七)推進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積極爭取中省支持,繼續完善全市上網及用電價格政策,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形成節能減排倒逼機制,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深化供熱體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熱計量收費(市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省上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嚴格落實脫硫電價,制定燃煤電廠煙氣脫硝電價政策。嚴格城鎮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和管理,做到應收盡收。提高污水處理費標準,達到保本微利。研究污泥處置收費政策。改革垃圾處理收費方式,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園林環衛局、市財政局負責)。
(二十八)完善財政激勵政策。加大市級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的投入力度,推動縣區政府設立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和能力建設。深化“以獎代補”、“以獎促治”政策,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負責)。積極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比重。積極利用外資、有關政府基金實施節能減排項目(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
(二十九)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認真貫徹落實節能減排、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發展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車船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發展改革委等負責)。
(三十)多渠道籌集節能減排資金。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所需資金主要由項目實施主體通過自有資金、金融機構貸款、社會籌資解決(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強化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適合節能減排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模式,引導各類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社會捐贈資金和國際援助資金增加對節能減排領域的投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業貸款門檻,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及證券融資聯動。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重點區域涉重金屬企業應當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建立銀行綠色評級制度,將綠色信貸成效與銀行機構人員履職評價、機構準入、業務發展相掛鉤(市金融辦、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八、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和監督檢查
(三十一)加強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逐級分解節能減排指標,明確縣區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的責任。完善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辦法,加大節能減排指標的考核權重,市政府每年組織開展縣區級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告(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有關部門每年向市政府報告節能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將節能減排和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管理,嚴格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市考核辦、市監察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等部門負責),對成績突出的縣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考核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負責),對未完成節能減排任務的政府、部門和企業,實施約談、問責,不予評優評先(市監察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三十二)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加強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統計,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制度以及分縣區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指標季度統計與核算制度,完善統計監測與核算方法,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市統計局負責)。制定減排監測體系建設規劃,抓好組織實施,為減排考核提供數據支撐。修訂完善減排統計監測和核查核算辦法,統一標準和分析方法。加強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統計監測,建立農業源和機動車排放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市環境保護局、市農業局負責)。繼續做好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公報工作(市統計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負責)。
(三十三)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將節能評估審查作為控制地區能源消費增量和總量、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提高新上項目能效水平的重要措施,對“十二五”節能指標有重大負面影響的高耗能項目實施能評限批(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縣區和企業,實行階段性環評限批(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投資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有關單位不得供水、供電(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加強能評和環評審查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各種違規審批行為(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能評費用由節能審查機關同級財政部門安排(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三十四)加強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嚴格排污許可證管理。深化排污許可制度,將總量控制與排污許可證的發放相掛鉤,對超過排污許可范圍的,加大排污費的征收力度。強化重點流域、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污染源監管,適時發布主要污染物超標嚴重的環境監控企業名單。列入中省重點環境監控范圍的電力、鋼鐵、造紙、印染等重點行業的企業,要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定期報告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監控平臺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運行和污染物削減評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收費政策不落實、污水處理廠建成后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縣區,暫緩審批該地區項目環評,暫緩下達有關項目的建設資金(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和城市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分別負責)。
(三十五)加強節能減排執法監督。各縣區政府要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監察局負責)。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大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建筑施工階段標準執行情況、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情況,以及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和能效標識的監督檢查力度(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城鄉建設規劃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設備、虛標產品能效標識、減排設施未按要求運行、違反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等行為,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質監局、市監察局負責)。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市監察局負責)。
九、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三十六)加大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認證實施力度。加強宣傳和政策激勵,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能產品。完善節能產品認證管理,規范認證機構自行開展的節能產品認證工作,加強認證質量監督管理,建立節能產品認證獲證產品核查機制。加大對環境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的支持力度。大力開展節能環保產品認證標識、標注情況的監管(市質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三十七)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加快與有關地區電網對接建設,力爭“十二五”末淘汰落后電力產能,實現電網節能。改革發電調度方式,電網企業要按照節能、經濟的原則,優先調度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以及余熱余壓、煤層氣、填埋氣、煤矸石等發電上網,優先安排節能、環保、高效火電機組發電上網。推進電網企業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公布節能發電調度信息,電力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節能發電調度工作的監督。落實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制定配套政策,規范有序用電。以建設技術支撐平臺為基礎,開展城市綜合試點,抓緊制訂外送電力辦法,提高火電利用小時數,推廣能效電廠(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三十八)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實財政、稅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引導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扶持壯大節能服務產業(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金融辦負責)。研究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和交易制度,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引導和支持各類融資擔保機構提供風險分擔服務(市金融辦負責)。
(三十九)推進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現排污權有償管理,建立健全排污權交易市場,研究制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方案(市環境保護局、市財政局負責)。探索企業碳排放交易,建立自愿減排機制,推進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建設(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四十)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鼓勵燃煤電廠開展煙氣脫硫、脫硝特許經營BOT模式(市發展改革委負責)。鼓勵采用多種建設運營模式開展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業園區污染物集中治理,確保處理設施穩定高效運行(市園林環衛局、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推進環保設施的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完善市場準入機制,規范市場行為,打破地方保護,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十、加強節能減排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
(四十一)加快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建設。結合重點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產品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等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及建筑節能標準和設計規范,制訂和完善我市標準(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城鄉建設規劃局、市質監局分別負責)。
(四十二)強化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完善覆蓋市、縣二級的節能監察體系(市發展改革委、市編辦負責)。從2012年起,市上將對縣區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負責)。推動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配備計量器具,鼓勵推行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市質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加強減排監管能力建設,推進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提高污染源監測、機動車污染監控、農業源污染檢測和減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減排監控體系,重點推進縣級污染源監控中心建設,完善自動監控網絡,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市環境保護局、市公安局、市農業局等負責)。
十一、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四十三)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把節能減排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體系以及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體系(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好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加強日常性節能減排宣傳教育(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負責)。新聞媒體要積極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傳先進典型,普及節能減排知識和方法,加強輿論監督和對外宣傳,積極為節能減排營造良好的環境(市委宣傳部負責)。
(四十四)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抓好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學校、軍營、農村、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十個節能減排專項行動,通過典型示范、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發揮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作用,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四十五)政府機關帶頭節能減排。各級政府機關要將節能減排作為機關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樹立節約意識,踐行節約行動,作節能減排的表率(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寶雞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