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落實各項減排項目建設,有效整合和提升污染物減排綜合能力和監管水平,完成年度減排指標任務,根據省政府《“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瓊府辦〔2011〕232號)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計劃的通知》(瓊府辦〔2013〕84號)要求,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第六次黨代會的部署,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轉變發展方式、實現綠色崛起為主線,以改善環境質量、維護生態安全為目標,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全面推進污染減排項目建設,為建設國際旅游島和五指山市生態保護打下堅實基礎。
二、2013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
(一)2013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控制目標(詳見附件1)
1.化學需氧量:2013年全市工業源、農業源和生活源COD排放總量控制在2125噸以內(其中,工業源和生活源1150噸,農業源為975噸)。
2.氨氮:2013年全市工業源、農業源和生活源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213噸以內(其中,農業源為73噸,生活源和工業源為140噸)。
3.二氧化硫:2013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110噸以內。
4.氮氧化物:2013年全市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700噸以內(其中,交通源為680噸,生活源和工業源為20噸)。
(二)2013年度減排項目完成目標
1.生活源
加強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管理,推進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新建項目的建設,完成13公里新建管網鋪設任務。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達75%。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徹底解決污水處理廠存在的故障,落實監管責任,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營。
2.工業源
加強我市重點污染源的工業企業廢水及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監管,特別是對海南制藥廠以及五指山萬川工貿公司等幾家企業須加強巡查,確保其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及污水經處理后達標排放。
3.農業源
重點完成農業源削減化學需氧量、氨氮減排項目3個,對上年未完成減排任務的養殖企業,責令今年必須完成減排模式的建設。
4.交通源
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報廢標準,實施老舊機動車淘汰制度。
三、責任分工
(一)生活源污染減排工作。
1.推進全市污水配套管網項目建設,提高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責任單位:市水務局)
2.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新建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水務局)
3.提高標準改造現有污水處理設施,提高脫氮除磷能力,降低污染物出水濃度。(責任單位:市水務局)
4.強化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和資源化綜合利用,推進污泥處理處置中心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水務局)
5.完善運營管理機制,加強市污水處理廠運營監管,確保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和自動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形成持續減排能力。(責任單位:市水務局)
6.加強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保障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轉。(責任單位:市水務局)
7.強化垃圾處理場及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安全運營管理,確保滲濾液穩定處理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8.開展重點建制鎮分散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建立專門運營管理機制,加強對現有的4座人工濕地運營維護和管理,確保鄉鎮污水處理設施持續穩定發揮減排效益。(責任單位:市國土環境資源局)
9.加強市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控設施的運行監管。(責任單位:市國土環境資源局)
(二)工業源污染減排工作
1.開展工業源廢水污染治理。推進淀粉、橡膠加工等行業廢水深度治理和清潔生產中高費方案實施。(責任單位: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市科工信局)
2.繼續推進落后產能淘汰工作,制定2013年度落后產能淘汰計劃并抓好落實。(責任單位:市科工信局)
3.做好取締、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的工商登記、注銷、轉產等相關工作。(責任單位:市工商局)
4.發布清潔生產審核方案,公布清潔生產強制審核企業名單,實施清潔生產示范工程。(責任單位: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市科工信局)
5.加強部門聯動,強化源頭管理,嚴把項目準入關,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過快發展,協同做好超總量計劃指標的新擴改建項目立項、(能評、環評)審批、用地、施工、信貸、工商登記、供水、供電等監管工作。(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
(三)農業源污染減排工作
1.大力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污染治理,完成年度3個農業源污染治理項目建設投運工作。(責任單位:市畜牧獸醫局)
2.大力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開展養殖廢棄物沼氣工程建設。推廣“畜禽-沼氣-發電”、“畜禽-沼渣-農作物”等生態循環農業,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減少農業面源污染。(責任單位:市農技中心)
3.加強沼氣運行管理和維護服務,確保沼氣設施正常運轉。(責任單位:市農技中心)
(四)交通源污染減排工作
1.倡導購買小排量汽車,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責任單位:市科工信局)
2.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積極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學合理配置各種交通資源。(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市交通局)
3.嚴格執行國家強制報廢標準,制定機動車年度報廢計劃目錄并按期淘汰注銷。加速淘汰老舊機動車,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責任單位:瓊南車管所、市公安局)
4.加大路面執法查處力度,嚴厲查處報廢機動車和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機動車違法上路行為。(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5.加強交通源污染新增量和削減動態監控管理。實行機動車動態變化數據信息季報制度。每季度將機動車新車注冊入戶、舊車轉入(出)及報廢注銷登記等動態信息報送市國土環境資源局。(責任單位:瓊南車管所、市公安局)
6.落實年度機動車報廢計劃,抓好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再利用工作,做好回收拆解統計工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7.加快提升車用燃油品質,開展國IV油推廣前期準備工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8.全面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責任單位:市國土環境資源局)
(五)其他減排基礎性工作
1.做好年度減排指標計劃分解下達工作,將本市2013年度總量控制任務和指標下達到各有關部門和所有排污企業。(責任單位:市國土環境資源局)
2.做好年度減排專項資金安排,保障年度減排各項工作順利開展。(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3.做好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農村沼氣工程等項目建設資金安排。(責任單位:市發改局)
4.加強對電力企業綠色調度工作的監管,規范有序用電。(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市科工信局)
5.加強污染減排統計體系建設。加強工業、農業、人口、交通運輸、能源生產消費、國民經濟核算等指標統計工作,強化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健全減排統計數據月報、季報及公報制度建設,推進減排統計信息交流與共享。(責任單位:市統計局)
6.健全減排監測監控體系建設。修訂完善減排監測辦法。加強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監測,建立農業源和機動車排放監測指標體系。推進農業源污染檢測、機動車污染監控能力建設。健全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完成我市大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建設,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公報工作。(責任單位: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市農業局、市公安局)
7.健全減排考核體系建設,修改完善減排考核辦法。(責任單位:市國土環境資源局)
8.加強減排行政管理能力建設。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提高管理能力。(責任單位:市國土環境資源局)
四、時間安排
(一)2013年7月:已完成。制定《五指山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計劃》,部署年度減排工作。完成各部門和各排污企業減排指標及工作計劃任務下達工作。
(二)2013年8月:已完成。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對全市工業源、生活源減排項目建設推進及運行管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召開重點污染源單位總量減排工作座談會。
(三)2013年9-10月:已完成。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對全市農業源、交通源減排項目建設推進及運行管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四)2013年12月。各成員單位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及下一年度工作計劃,并報送市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1.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減排工作,解決減排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做好年度計劃制定、實施指導、督促檢查以及年度減排考核的組織實施及總結報送工作。
2.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工作落實機制,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并根據減排項目任務分解具體情況。制定可行性實施方案,對任務進行層層分解,和落實責任到人,確保項目建設任務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內得到全面、高效落實。
(二)健全管理機制,加強督導檢查。
1.建立季報制度。在每季年末前,各成員單位務必將減排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小結并報送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2.建立聯合督導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成員單位組成聯合督導工作組,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并不定期深入排污企業等減排工作第一線,跟蹤督導檢查減排責任落實情況、減排工程建設進度情況、減排資金使用和項目建設質量等情況。
3.落實獎懲機制。對工作中落實較好單位及個人給予要通報表揚并進行推廣經驗,確保各項減排項目均衡推進,發揮減排效益,保證全市年度減排任務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對進度緩慢及排污企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限期整改,嚴肅查處。
(三)實施年度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1.落實年度考核制度,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須組織各成員單位對重點企業污染減排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并將考核情況向社會公布。
2.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不能按期完成年度減排任務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實行“一票否決”和問責。省政府將根據我市減排工作情況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表彰獎勵或實行“一票否決”和問責。
(四)實行減排執法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
各成員單位在減排執法工作中若存在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違法行為的,將嚴肅追究主要有關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