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節能減排工作,確保完成“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寧政發〔2012〕6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節能減排主要目標
到2015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綜合能耗比2010年下降13.5%,年均下降2.86%;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4.52萬噸、0.31萬噸以內,比2010分別減少5.8%、6.2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控制在4.69萬噸、4.62萬噸以內,比2010年分別下降10.39%、0.5%。
二、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一)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將全市節能減排目標合理分解到各縣(區)、各行業、各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把節能減排指標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將市上下達的節能減排指標層層分解落實,明確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的目標任務,按年度簽訂責任書,確保節能減排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強化用能單位能耗計量、記錄等基礎工作,完善統計核算與監測方法,建立回收能源、可再生能源、循環經濟等統計評價報告制度。加快城市能源計量中心建設,完善減排統計監測和核查核算辦法,實現監測數據共享。加強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統計監測,建立農業源和機動車排放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提高監管能力。
(三)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完善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機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強化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各重點用能企業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各縣(區)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每年要向市政府報告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以及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市人民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對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對節能減排成績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一)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認真執行固定資產投資審查制度,把鋼鐵、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焦炭、水泥、金屬錳、多晶硅、單晶硅、火電、造紙等高耗能行業作為重點管理和監控對象,嚴格控制“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強化節能、環保、安全等指標約束,嚴格執行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水資源論證、建設用地審查,嚴格貸款審批,從源頭上嚴把項目審查關。
(二)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指導、督促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對列入自治區“十二五”重點減排工程項目未按期建設的企業,限期整改,到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實施淘汰、關停;對虛假淘汰行為,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和地方政府有關人員的責任。組織開展淘汰落后產能專項檢查,督促各縣(區)、各企業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拆除落后設施裝置,防止落后產能轉移。
(三)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嚴格落實國家《2011年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行業準入政策,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冶金、化工、建材等傳統產業,重點支持對產業升級帶動大的項目。加快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進程,以冶金、機械、鑄造等產業為重點,實現產品、裝備的數字化、智能化,提高產品附加值。推動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配置,支持資源加工型產業向產業集聚區融合,形成循環產業鏈。
(四)優化能源結構。按照安全、高效、清潔的原則,優化電源結構,鼓勵建設大容量、高參數、高效率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建設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含污泥)、工業余熱余壓等發電機組。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勵推廣應用太陽能集熱系統在工業、公共機構、商業和居民生活領域的大規模應用。有序推進生物質直燃和生物質氣化發電。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8%。
(五)提高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著力發展具有比較優勢的服務業,大力發展電子信息、裝備制造、清真食品、特色農產品加工等高成長性產業,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裝備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提高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全市生產總值中的比重。
四、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一)實施節能重點工程。開展能量系統優化、燃煤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節能、公共機構節能、工藝節能以及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綠色建筑示范工程、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節能監察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綠色照明等節能改造工程,重點行業主要產品單位能耗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二)實施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加大造紙、印染、化工、農副食品加工等重點企業工藝技術改造和廢水治理力度。到201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強度分別下降40%,城市污水處理率提高到85%;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50%。沙坡頭區、中寧縣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全部執行一級A標準,其它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B標準。80%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物貯存處理設施,實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三)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實施尾礦共伴生礦綜合利用、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廢舊商品體系回收、再制造產業化、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資源循環利用技術示范推廣等循環經濟重點工程。
(四)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資金。各級政府要切實承擔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的主體責任,嚴格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和管理,支持節能減排重點項目建設。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企業承擔本單位污染治理和資金籌措的主要責任。
五、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一)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建立能源消費總量預警機制,跟蹤監測各縣(區)能源消費總量和高耗能行業用電量等指標,對能源消費總量增長過快的縣(區)及時預警調控。在工業、建筑、交通運輸、賓館酒店、商貿流通、公共機構以及消費領域全面加強用能管理,杜絕敞開供應能源、無節制使用能源等現象。
(二)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依法加強對年耗能3000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深入開展“國家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完成自治區下達的節能量指標。推行能源管理師制度,到2015年,培訓考核至少30名能源管理師,建設3個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項目。加強企業能源計量監測,開展重點用能企業能源審計,推進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設。開展能效對標活動,加強能效標桿企業建設。實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建立企業用能總量與單位能耗指標相結合的節能目標考核制度和節能量交易制度。每年組織對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考核,公布考核結果。對未完成年度節能任務的企業,強制進行能源審計,限期整改。
(三)加強工業節能減排。重點推進電力、有色金屬、鋼鐵、化工、建材、造紙等行業節能減排,明確目標任務,加強行業指導,推動技術進步,強化監督管理,創建一批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支持發電企業開展通流系統改造、能量系統優化、高壓電機變頻改造等節能技術的推廣應用,降低供電煤耗。推進工業園區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加大造紙、化工等重點企業工藝改造和廢水治理力度,實施廢水深度治理工程。到2015年,全市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35%,年均下降8.25%;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年均下降5.59%;廢水處理率川區達到100%、其它地區達到95%以上;重點用能單位能耗下降10%,年均下降2.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節能量38萬噸標準煤。
(四)加強建筑節能工作。強化建筑節能標準執行情況監管,開展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加快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12層以下住宅、公寓、賓館等有熱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要推廣實施太陽能光熱(熱水)建筑一體化應用。加強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開展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管理,推進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全市縣級以上城市(鎮)新建建筑節能設計和施工階段執行節能50%標準的比率為100%;市城區新建建筑執行節能65%標準的比率為100%。
(五)推進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合理規劃城市交通運輸發展模式,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公共汽車系統,加快提升車用燃油品質,完善天然氣加氣站網絡,加快建設電動汽車充電裝置。加速淘汰高耗能老舊汽車,支持機場、車站節油節電改造。到2015年,大型環保清潔能源公交車占公交車輛比例超過50%;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下降8%左右,其中營運客車、營運貨車分別下降4%和10%左右。
(六)促進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大力推進農作物秸稈能源化利用,以“一池三改”為主要內容,逐步普及農村戶用沼氣。充分利用太陽能和生物質資源,在生態脆弱的山區重點發展太陽灶、太陽房和推廣農村節能技術;在引黃灌區重點發展大中型沼氣工程和太陽能熱水器、太陽灶。治理農業面源污染,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農村清潔工程。到2015年,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的比例達到50%以上,農村清潔能源入戶率達到60%、節能灶使用率達到80%。
(七)推進商業和民用節能減排。加強商業企業、酒店賓館能耗計量統計和管理,鼓勵應用高效空調、樓宇能源管理系統等節能技術產品。推動商業企業(市場)開展照明、空調、電梯、冷藏及其它耗能設備節能改造,推動賓館和酒店應用節能燃氣灶具。賓館、商廈、寫字樓、機場、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夏季、冬季空調溫度設置標準。落實節能產品惠民補貼政策,在居民中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普及太陽能熱水器。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到2015年,賓館、商場、飯店的綠色照明產品使用率達到100%;商業單位產值能耗下降15%。
(八)加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加快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立健全分級管理、職責明晰、運行協調的節能組織體系。實施節能標準工程和示范工程,加大節能產品政府集中采購力度。積極做好資源循環利用工作,回收利用廢舊辦公設備,推廣使用可再生紙,減少使用塑料袋。到2015年,公共機構單位面積能耗下降12%,人均能源消耗量下降15%。
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一)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的指導。建立健全循環經濟統計評價制度,在全市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建立多條循環經濟主導產業鏈,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單位中期評估。根據“功能區域大循環、企業間中循環、企業內部小循環”原則,積極將循環經濟試點向縱深推進,擴大試點規模。到2015年,建設2個循環經濟示范園區,國家和自治區級試點單位20個。
(二)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實施清潔生產示范工程,推廣應用清潔生產技術,重點抓好鋼鐵、電力、化工、建材、機械、食品加工、造紙7個工業行業,農業、建筑、交通、商貿服務4個領域的清潔生產,從源頭和全過程控制污染物產生和排放。加大清潔生產審核力度,鼓勵企事業單位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三)加強資源綜合利用。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冶煉和化工廢渣、工業副產石膏等大宗工業廢渣綜合利用,建筑和道路廢棄物以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農林廢物資源化利用,大力發展利廢新型建筑材料。積極開展工業窯爐余能余壓的分級利用,重點是鐵合金、電石礦熱爐煙氣綜合利用。重點抓好工業廢棄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與無害化,推動金屬鎂渣、錳渣等綜合利用技術研究與應用。建立和完善廢棄物分類、收集和處理系統,嚴格執行廢物強制回收制度,完善社會化再生資源回收處理與綜合利用體系。到2015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每個縣至少建立1個收集點,市上建立1座工業固體廢棄物集中處理設施和1座醫療廢物集中處理設施,主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達到68%以上。
(四)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建立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行工業用水總量控制和取水定額管理。加快重點行業節水改造,嚴控新上高用水工業項目,積極推進企業水資源循環利用和工業廢水處理回用,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推進城鎮供水管網改造,推廣應用節水器具,廣泛開展節水型城市創建活動。對農業灌區進行節水改造和續建配套,推廣普及常規水灌溉技術。到2015年,實現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5%,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7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達到50%,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率系數達到0.48。
七、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
(一)加快共性和關鍵技術的研發。加大對節能減排科技研發的支持力度,完善以市場為導向、以用能排污單位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節能減排技術創新體系。大力開展高效節能、工業“三廢”資源化利用以及小型分散污水處理、農業面污染治理等先進技術的應用示范。
(二)加大產業化示范工程實施力度。加快推進節能減排重大技術與裝備產業化,重點支持高效節能電機、低品位余熱利用、半導體照明、高效蓄冷蓄熱、地熱和淺層地溫能應用、新型墻材加工、生物脫氮除磷、燒結機煙氣脫硫脫硝一體化、高溫度有機廢水處理、污泥和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資源化、金屬無害化處理等關鍵技術與設備產業化。實施工業及集中供熱鍋爐脫硫和降氮、水泥窯降氮和脫硝、建制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污染減排示范工程。
(三)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以市場為導向,以技術改造為主要途徑,通過市場準入、財政獎勵、強制淘汰等手段,重點推廣能量梯級利用、低溫余熱發電、高壓變頻調速、干熄焦、蓄熱式加熱爐、吸收式熱泵供暖、高效換熱器以及干法和半干法煙氣脫硫、選擇性催化還原氮氧化物控制等節能減排技術。積極培育節能環保技術服務機構,為企業、機關和學校等提供節能減排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和管理等服務。
八、落實節能減排政策
(一)落實財政激勵政策。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及自治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逐步加大節能減排的投入力度,加快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實施和能力建設。認真實施“以獎代補”、“以獎促治”以及采用財政補貼方式推廣高效節能家用電器、照明產品、節能汽車、高效電機、太陽能產品等支持機制,擴大資金覆蓋面。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建立健全節能產品政府采購評價監督機制,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比重。
(二)落實稅收支持政策。嚴格執行國家支持節能減排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認真落實資源綜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強化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節能環保和循環經濟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適合節能減排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模式。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和銀監會信息披露系統,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及證券融資聯動。
九、加大執法監察力度
(一)嚴格落實評價制度。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作為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或開工建設的前置性條件以及項目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堅持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地區和企業,實行階段性環評限批。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投資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有關單位不得供水供電。
(二)加強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強化重點行業污染源管理,列入重點環境監控范圍的電力、鋼鐵、造紙等重點行業的企業,要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定期報告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所有燃煤電廠(熱電廠、自備電站)、非電行業脫硫、脫硝工程都必須規范建設和完善脫硫、脫硝中控系統、在線監測系統。所有廢水排放量在1萬噸/日以上的工業企業,所有設計處理規模1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都要按要求規范建設污水處理(或預處理)設施中控系統。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收費政策不落實、污水處理廠建成后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地區,暫緩審批該城市項目環評,暫緩下達有關項目的建設資金。
(三)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大對高能耗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建筑施工階段標準執行情況、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情況、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和能效標識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設備、虛標產品能效標識、減排設施未按要求運行等行為,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四)加強節能減排相關機構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完善機構,充實人員,配備監測和檢測設備,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充實基層能源統計人員,推行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加強減排監管能力建設,推進環境監管標準化建設,提高污染源監測、機動車污染監控、農業源污染監測和減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市、縣級減排監控體系,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
十、推廣節能減排市場新機制
(一)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認真貫徹國家能源產業政策,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試點,制定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長效機制建設。強化有序用電管理,建設完善有序用電智能決策系統。
(二)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扶持壯大節能服務產業。加強用能單位、節能服務公司、擔保公司、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打造“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實施平臺。
十一、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一)加強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實施好全國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積極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宣傳節能減排政策和取得的成效,普及節能減排知識,加強輿論監督和對外宣傳,積極為節能減排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深入開展全民行動。抓好家庭、社區、企業、學校、軍營、農村、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10個節能減排專項行動,通過典型示范、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
(三)實施機關帶頭活動。機關事業單位要將節能減排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樹立節約意識,踐行節約行動,爭做節能減排的表率。每年組織開展能源短缺體驗日活動。(中衛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