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發[2012]3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節能減排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降低能源消耗強度、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相結合,形成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倒逼機制;堅持強化責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強監管相結合,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堅持優化產業結構、推動技術進步、強化工程措施、加強監督管理相結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減少污染物排放;進一步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格局,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主要目標。到2015年,全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1噸標準煤/萬元(按2010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2噸標準煤/萬元(現價)下降16%,比2005年下降33.8%;到2015年,全市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6.17萬噸、0.77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6.66萬噸、0.86萬噸分別減少7.4%(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5%)、10%(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9.9%);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4.31萬噸、5.39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4.72萬噸、5.80萬噸分別減少8.8%、7.2%。
二、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潛力、環境容量及產業布局等因素,將全市節能減排目標合理分解到各縣(市、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要將下達的節能減排指標分解落實到各重點用能、排污單位。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將節能減排指標分解落實到下一級行業主管部門。各重點用能、排污單位要將節能減排指標分解落實到車間、班組。(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統計局、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四)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要組織對重點用能、排污單位進行調查摸底,全面加強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統計,建立健全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制度,完善能源統計核算與監測方法及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指標季度統計制度,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加強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統計監測。按照國家要求,開展農業源污染檢測和機動車排放統計工作。完善節能減排考核辦法,繼續做好全市和各地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統計工作,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實現部門數據共享。(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畜牧獸醫局、市商務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質監局)
(五)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堅持地區目標考核與行業目標評價相結合,落實五年目標與完成年度目標相結合,年度目標考核與進度跟蹤相結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每年向市人民政府報告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有關部門每年向市人民政府報告節能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市人民政府每年組織開展縣(市、區)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并對節能降耗工作成績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統計局)
三、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六)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強化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指標約束,依法嚴格組織進行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用地預審和貸款審批。健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責任制,嚴肅查處越權審批、分拆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行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承接產業轉移必須堅持高標準,嚴禁污染產業和落后生產能力轉入。(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監察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商務局、市安監局、人行荊門市中心支行、荊門銀監分局)
(七)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制定重點行業“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方案,分解落實省下達的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強化目標責任制,確保完成任務。加大淘汰化肥、水泥、造紙、紡織等行業落后產能的力度,重點加強小化肥、小造紙、小火電及城市小鍋爐、小熱電、小化工的專項治理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負起本行政區域內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職責,組織督促企業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拆除落后設施裝置,依據法律法規妥善做好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的職工安置和穩定工作。要積極籌措資金,落實“以獎代補”政策,加強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完善淘汰落后產能公示、公告制度,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縣(市、區),嚴格控制國家和省安排的投資項目,暫停對該地區重點行業建設項目辦理審批、核準和備案手續;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對虛假淘汰行為,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和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監察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
(八)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嚴格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出臺相應配套政策措施,引導全市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根據不同行業情況,適當提高新建項目在土地、環保、節能、安全、技術等方面的準入標準。嚴格執行《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提高加工貿易準入門檻,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推動工業結構優化升級,調整工業產品結構和能源消費結構,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重點支持對產業升級帶動作用大的重點項目和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突出抓好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工程,逐步降低高能耗、高污染產業在工業中的比重。合理引導企業兼并重組,做大做強優勢企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質監局、市安監局)
(九)積極推進能源結構調整。按照《湖北省能源發展戰略規劃(2008-2020年)》,優化能源結構和布局,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基礎上有序發展水電,合理發展火電,加快發展天然氣,鼓勵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積極發展熱電聯產,加強能源通道建設,實現輸煤輸電并舉,大力引進市外電力、煤炭和天然氣等能源資源。(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國資委、荊門供電公司)
(十)加快發展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深化服務業市場化改革,加大市場主體培育力度,改善服務業發展環境,實施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大力發展金融保險業、信息業和現代物流業等生產性服務業,積極扶持文化產業、旅游業、會展業、中介服務業,全面提升商貿流通、住宿餐飲等行業發展水平。大力推進“一核六片十五園”建設,集聚國內外資源,培育和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壯大產業規模、拓寬發展領域、提升競爭水平。不斷提高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在全市經濟中的比重,發揮支撐引領作用。到2015年,全市服務業增加值和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分別達到35%和10%左右。(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經信委、市旅游局)
四、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十一)實施節能重點工程。按照《湖北省節能“十二五”規劃》,積極謀劃重點節能項目,繼續實施鍋爐窯爐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節約替代石油、建筑節能、綠色照明等節能改造工程,以及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和節能能力建設工程。“十二五”期間,實施250個以上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累計形成3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十二)實施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繼續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加快推進雨污分流;對氨氮、總磷排放不達標的現有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改造,增強脫氮除磷能力;大力推進污泥處理處置,加強重點流域區域污染綜合治理。到2015年,全市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7萬噸,新建配套污水管網532公里,城市及縣城污水處理率達85%以上,污水處理廠負荷率75%以上,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70%。嚴格控制含有毒害物質的化工、電鍍等廢水以及難以進一步生化處理的制漿造紙、印染等廢水進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強化垃圾滲濾液治理,實現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經信委)
(十三)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以資源與能源消耗大、廢棄物與污染物排放較多的電力、磷化工、建材、裝備制造等產業為重點,以循環經濟項目為載體,著力實施資源綜合利用、“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資源循環利用技術推廣等一批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加快推進荊門化工、荊襄磷化、格林美城市礦產資源三大特色循環產業園建設,加快推進格林美“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商務局、市國土資源局)
(十四)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資金。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所需資金主要由項目實施主體通過自有資金、金融機構貸款、社會資金解決。各地要加大對節能減排重點建設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組織開展銀企對接,推動實施能效貸款等信貸業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的主體責任,努力做好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費征收和管理工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環保局、人行荊門市中心支行、荊門銀監分局)
五、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十五)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機制,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監督力度。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作為控制地區能源消費增量和總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耗強度指標與能耗總量指標相結合的預測預警機制,跟蹤監測各地能源消費總量和高耗能行業用電量等指標,對能源消費總量增長過快的地區及時預警調控。在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以及城鄉建設和消費領域全面加強用能管理,探索建立能源總量和用電量交易機制。在大氣聯防聯控重點區域開展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試點。(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統計局、荊門供電公司、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十六)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依法加強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和列入國家“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落實目標責任,實行能源審計制度,開展能效水平對標活動,建立健全企業能源管理體系,開展能源管理師試點;實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加快實施節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市發改委要加強對列入“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用能單位年度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公告考核結果。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局(經濟發展局)要加強對本地區重點用能企業的節能管理,強化目標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市發改委。對未完成年度節能目標任務的企業,強制進行能源審計,限期整改。在荊中央企業和省、市屬國有企業要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爭當行業節能減排的排頭兵。(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資委、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市質監局)
(十七)加強工業節能減排。重點推進電力、石化、化工、建材、紡織、印染、食品加工等行業節能減排,明確目標任務,加強行業指導,推動技術進步,強化監督管理。發展熱電聯產,推廣分布式能源,開展智能電網試點。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效提升計劃。推動信息數據中心、通信機房和基站節能改造。實行電力、印染、紡織等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加大化工、印染、紡織等重點企業技術改造和廢水治理力度。(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國資委、荊門供電公司)
(十八)推動建筑節能減排。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制定并實施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從規劃、法規、技術、標準、設計等方面全面推進建筑節能。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著力抓好施工階段等薄弱環節的監管,提高節能標準執行率和工程質量。全面實行民用建筑節能信息公示制度。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推進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應用。全面推進墻體材料革新,進一步提高新型墻材和節能、利廢建材生產及應用比例。繼續推廣散裝水泥,發展預拌砂漿。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完善能源審計、能效公示,推動節能改造與運行管理。研究建立建筑使用全壽命周期管理制度,嚴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強城市照明管理,嚴格防止和及時糾正過度裝飾和亮化。(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十九)推進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充分發揮我市交通區位優勢,優化配置運輸資源,加快構建節能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協調發展和有效銜接。積極發展鐵路和內河運輸,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開展碼頭、車站節能改造。加快淘汰老舊汽車、船舶及高耗能漁船等運輸工具。實施機動車環境標志管理,實行機動車強制檢測,嚴格限制外籍老舊車輛轉入我市。落實高排放機動車輛淘汰和限行政策,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加大節能型交通運輸工具研發和示范推廣力度,探索城市調控機動車保有總量,積極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到2015年,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比2005年下降10%,其中營運客車、營運貨車分別下降6%和12%;營運內河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比2005年下降14%;港口生產單位吞吐量綜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8%。(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質監局)
(二十)促進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加快淘汰老舊農機具,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和漁船。推進節能型住宅建設,推動省柴節煤灶更新換代,開展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加快太陽能熱水器在農村的普及應用,大力發展戶用沼氣和大中型沼氣,建設農村秸稈氣化工程。到2015年,全市農村清潔能源入戶新增10.5萬戶;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強化農業面源污染監測,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鼓勵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因地制宜推進農村低成本、易維護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鼓勵使用高效、安全、低毒農藥,推動無公害、有機農業發展。(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住建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
(二十一)推動商業和民用節能減排。在零售業等商貿服務和旅游業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加快用能設施節能改造,嚴格用能管理,引導消費行為。加強商業企業、酒店賓館能耗計量統計和管理,制定實施商業企業、酒店賓館能耗定額標準,鼓勵應用高效空調、樓宇能源管理系統等節能技術產品。賓館、商廈、寫字樓、機場、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的標準。落實節能產品惠民補貼政策,在居民中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鼓勵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綠色出行。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旅游局)
(二十二)加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實行更加嚴格的建筑節能標準。根據《湖北省實施〈公共機構節能條例〉辦法》和《荊門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實施方案》,加快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鼓勵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節能改造,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活動。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嚴格用車油耗定額管理,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比例。建立完善公共機構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能耗監測平臺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鼓勵駐荊部隊重點用能設施設備節能改造。到2015年,全市公共機構人均能耗下降15%,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12%。(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荊門軍分區)
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二十三)加強對發展循環經濟的指導。以提高資源產出效率為目標,從生產、流通、消費各個環節入手,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開展循環經濟示范行動。鼓勵開發應用源頭減量、循環利用、再制造、零排放等技術,綜合利用工業廢棄物,循環利用農林畜牧廢棄物,逐步形成產業內部及產業之間相互耦合的物質循環,構建縱向閉合、橫向聯系的循環型產業體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
(二十四)全面推行清潔生產。重點圍繞主要污染物減排,全面推進農業、工業、建筑、商貿服務等領域清潔生產示范,制定清潔生產評價體系和標準,指導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對標活動。從源頭和全過程控制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降低資源消耗。發布清潔生產審核方案,公布清潔生產強制審核企業名單。全面加強清潔生產重大技術的研發和推廣應用,建設一批清潔生產企業,實現能源梯級利用和資源循環利用。深入開展農業清潔生產,推行農業節本增效模式,發展生態清潔養殖,促進合理、科學使用農機、農藥和肥料,鼓勵施用有機肥,恢復綠肥生產。(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住建委、市農業局)
(二十五)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綜合利用,建設綠色礦山。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化工廢渣、建筑和道路廢棄物等大宗固體廢棄物以及農作物秸稈、畜禽養殖糞污、廢棄木料綜合利用。實施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加快培育一批產業廢物高附加值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在電力、化工、建材等行業中重點扶持和培育利用量大、產值高、技術裝備先進、引領示范作用突出的資源綜合利用骨干企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農業局、市環保局)
(二十六)加快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加快實施荊門格林美“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實現廢舊金屬、廢棄電器電子、廢棄電池、廢紙、廢塑料等資源再生利用、規模利用和高值利用。加快建設城市社區和鄉村回收站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經信委、市商務局)
(二十七)促進垃圾資源化利用。按照“統籌規劃、穩步實施、以點帶面、有序推進”的原則,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類辦法,明確工作目標、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發動居民積極參與分類工作。重點抓好生活垃圾與建筑垃圾、餐廚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以及污泥的單獨收運和處理工作。鼓勵利用生活垃圾和填埋氣體發電,在工業生產過程中協同處理城市生活垃圾與污泥。建設一批科技含量高、經濟和環保效益好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設施,促進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商務局)
(二十八)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實行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加大農業節水力度,加強節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設,開展土壤墑情監測,大力推廣渠道防滲、噴灌、微灌、低壓管道輸水、智能灌溉施肥等高效節水技術。加強工業用水管理,推進電力、紡織、石化等高耗水行業技術改造及節水管理,推廣工業污水處理后回用、回收利用冷卻水、城市污水綜合回用等節水技術、裝備和產品。加強城鄉生活節水,推廣使用節水器具。建設節水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創建示范城市。到2015年,實現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8%。(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物價局)
七、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
(二十九)加快節能減排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優化節能減排技術創新與轉化的政策環境,加強資源環境高技術領域創新團隊和研發基地建設,推動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節能減排技術創新體系。繼續推進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組織高效節能、廢物資源化、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以及小型分散污水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關鍵及前沿技術攻關。(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商務局)
(三十)加大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范。實施節能減排重大技術與裝備產業化工程,重點支持低品位余熱利用、生物脫氮除磷、燒結機煙氣脫硫脫硝一體化、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污泥和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資源化等關鍵技術與設備產業化,加快產業化基地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
(三十一)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內外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在電力、石化、建材、紡織、建筑等重點行業,重點推廣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能量梯級利用、低溫余熱發電、先進煤氣化、高壓變頻調速、干熄焦、綠色建筑、節能型建材、可再生能源利用、蓄熱式加熱爐、吸收式熱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換熱器,以及干法和半干法煙氣脫硫、膜生物反應器、選擇性催化還原氮氧化物控制等節能減排技術。(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委、市商務局)
八、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
(三十二)落實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政策。落實國家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政策,理順資源性產品價格關系。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深化供熱體制改革,推行供熱計量收費。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省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在國家規定基礎上,按程序加大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嚴格落實脫硫電價,研究制定燃煤電廠煙氣脫硝電價政策。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費政策,研究將污泥處理費用逐步納入污水處理成本、農村微動力生活污水處理電價等問題。改革垃圾處理收費方式,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
(三十三)完善財政激勵政策。加大節能減排相關專項資金的投入力度,加快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實施和能力建設。深化“以獎代補”、“以獎促治”以及采用財政補貼方式推廣高效節能家用電器、照明產品、節能汽車、高效電機產品等支持機制,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大對節能減排的投入。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比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三十四)落實稅收支持政策。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落實資源綜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關于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的稅收政策。落實國家關于大型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設備等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責任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市商務局)
(三十五)強化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各類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適合節能減排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模式和金融產品。引導各類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社會捐贈資金和國際援助資金增加對節能減排領域的投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業貸款門檻,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及證券融資聯動。建立銀行綠色評級制度,將綠色信貸成效與銀行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評價、機構準入、業務發展相掛鉤。(責任單位:人行荊門市中心支行、荊門銀監分局、市環保局)
九、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三十六)依法制定完善節能環保配套制度。嚴格執行現行有關節能環保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節能減排的地方立法工作,結合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清潔生產促進法以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做好我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修訂工作;根據國家制定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機動車污染防治條例等行政法規,制定相關配套制度;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能效標識管理、節能產品認證管理等方面的規定。(責任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農業局、市質監局)
(三十七)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指標作為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和節能評估審查的前置條件,對年度節能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節能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地區和企業,實行階段性能評、環評限批。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投資項目,不得審批、核準、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不得發放貸款,不得供水、供電。加強能評和環評審查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各種違規審批行為。(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人行荊門市中心支行、荊門銀監分局)
(三十八)加強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嚴格排污許可證管理。強化全市重點流域、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污染源監管,適時發布主要污染物超標嚴重的重點環境監控企業名單。列入國家和省重點環境監控范圍的電力、化工、印染等重點行業的企業,要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定期報告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監控平臺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運行和污染物削減評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收費政策不落實、污水處理廠建成后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地區,暫緩審批該地區項目環評。(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三十九)加強節能減排執法監督。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大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建筑施工階段標準執行情況、政府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情況,以及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和能效標識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設備、虛標產品能效標識、減排設施未按要求運行等行為,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建立節能減排預警機制,對完成年度或“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存在較大困難、進度滯后的縣(市、區)及重點企業,由市節能、環保部門下達預警通知,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不徹底或存在較嚴重問題的,由市人民政府約談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監察局、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質監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十、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四十)加大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監管。落實國家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有關規定,加強對能效標識、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的監督檢查。擴大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識實施范圍,加強宣傳和政策激勵,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能產品。(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信委)
(四十一)落實“領跑者”標準。落實國家“領跑者”能效標準,將“領跑者”能效標準與新上項目能評審查、節能產品推廣應用相結合,推動企業技術進步,促進能效水平快速提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質監局)
(四十二)實施綠色電力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大力推行綠色電力調度,電網企業要按照節能、環保、經濟的原則,優先保證收購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以及余熱余壓、煤層氣、填埋氣、煤矸石等發電上網。電力行政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要落實國家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制定配套政策,進一步規范和做好有序用電管理工作。(責任單位:市經信委、荊門供電公司)
(四十三)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實財稅和金融扶持政策,引導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扶持壯大節能服務產業。積極探索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和交易辦法。在政府機關和大型公共機構率先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引導和支持各類融資擔保機構提供風險分擔服務。(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人行荊門市中心支行、荊門銀監分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四十四)推進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繼續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健全排污權交易市場,擴大交易范圍,增加氨氮和氮氧化物交易指標,鼓勵企業將通過污染深度治理而富余的排污權進入市場交易。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建立自愿減排機制,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研究制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
(四十五)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鼓勵采用多種建設運營模式開展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業園區污染物集中治理,確保處理設施穩定高效運行。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推進環保設施的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完善市場準入機制,規范市場行為,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發改委)
十一、加強節能減排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
(四十六)完善節能環保標準體系。根據國家和省重點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產品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等強制性國家標準,做好我市相關標準制(修)訂和實施工作。(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住建委)
(四十七)強化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加強政府節能管理和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完善機構,充實人員。加強節能監察機構能力建設,配備監測和檢測設備,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完善市、縣兩級節能監察體系。推動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配備能源計量器具,推行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開展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范。加強減排監管能力建設,推進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提高污染源監測、機動車污染監控、農業源污染檢測和減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市、縣兩級減排監控體系,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責任單位:市編辦、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統計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質監局)
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四十八)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把節能減排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體系以及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體系。認真制定節能減排宣傳方案,精心組織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加強日常性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新聞媒體要積極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國家、省、市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傳先進典型,普及節能減排知識和方法,加強輿論監督,為節能減排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廣電局)
(四十九)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突出抓好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學校、軍營、農村、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節能減排專項行動,通過典型示范、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廣電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荊門軍分區)
(五十)政府機構帶頭節能減排。各級人民政府機關要從自身做起,帶頭節能減排,建設崇尚節約、厲行節約、合理消費的機關文化。要將節能減排作為機關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強化節約意識,踐行節約行動,做節能減排的表率。(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荊門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