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日2016.05.05
公開(公告)日2016.11.23
IPC分類號C02F9/14
摘要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礦石污水處理系統,包括依次連接的機械格柵、中和池、混凝反應池、絮凝反應池、調節池、沉淀池、污水提升泵、斜管沉淀池、管式混合器、溢流槽、石英砂過濾器、活性炭凈化池、清水池,該系統能夠使礦山污水經過處理后,去除大部分懸浮物和有機雜質,確保出水濁度≤5NTU,經凈化處理后,系統出水達《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中車輛沖洗用水的限值。
權利要求書
1.一種礦石污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連接的機械格柵、中和池、混凝反應池、絮凝反應池、調節池、沉淀池、污水提升泵、斜管沉淀池、管式混合器、溢流槽、石英砂過濾器、活性炭凈化池、清水池。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石污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溢流槽和石英砂過濾器之間還連接有微生物反應池。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石污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和池連接有酸堿加藥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石污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凝反應池連接有PAC加藥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石污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絮凝反應池連接有PAM加藥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石污水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斜管沉淀池和石英砂過濾器同時與排泥裝置相連。
說明書
礦石污水處理系統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礦石污水處理系統。
背景技術
我國是個水資源貧乏的國家,人均水資源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水資源短缺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之一。而在礦山開采、礦物富集分離的過程中又會產生大量礦石廢水,其中包括礦坑水、露采廠廢水、選廠廢水、尾礦庫和廢石廠的淋濾水,這些水不僅白白浪費,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們的排放嚴重污染了地表水和地下水,危害環境。
礦石污水中主要的污染物包括有機物污染、礦物污染和細菌污染,礦物污染有砂、泥顆粒、礦物雜質、粉塵、溶解鹽、酸和堿等;有機物污染有煤炭顆粒、油脂、生命代謝產物、木材及其它物質的氧化分解產物。這些污水如不加處理排放,會造成水資源的污染和浪費。
有鑒于上述的缺陷,本設計人,積極加以研究創新,以期創設一種礦石污水處理系統,使其更具有產業上的利用價值。
實用新型內容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礦石污水處理系統,將礦石污水加以處理后,水濁度達到標準。
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礦石污水處理系統,包括依次連接的機械格柵、中和池、混凝反應池、絮凝反應池、調節池、沉淀池、污水提升泵、斜管沉淀池、管式混合器、溢流槽、石英砂過濾器、活性炭凈化池、清水池。
進一步的,所述溢流槽和石英砂過濾器之間連接有微生物反應池。
進一步的,所述中和池連接有酸堿加藥裝置。
進一步的,所述混凝反應池連接有PAC加藥裝置。
進一步的,所述絮凝反應池連接有PAM加藥裝置。
進一步的,所述斜管沉淀池和石英砂過濾器同時與排泥裝置相連。
借由上述方案,本實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優點:使礦山污水經過處理后,去除大部分懸浮物和有機雜質,確保出水濁度≤5NTU,經凈化處理后,系統出水達《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中車輛沖洗用水的限值。
上述說明僅是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手段,并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以下以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