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任務以及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任務的完成,推動開封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根據環境保護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編制指南》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92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的通知》(豫政〔2012〕112號)《開封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汴政〔2012〕81號),結合我市總量減排工作實際,編制該方案。
第一章 總 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 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把污染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著力點,作為持續改善環境質量、騰出環境容量、保障開封市經濟發展所需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重要途徑。健全機制、完善政策、落實責任、加大投入,提升工程減排能力、拓展結構減排空間、挖掘管理減排潛力,強力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明確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確保實現“十二五”污染減排及2013年減排目標完成,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編制口徑及范圍
編制范圍:開封市四縣(蘭考縣除外)、五區。
2013年減排總量絕對值以2010年為基準年,減排率以2010年排放量為基數。其中未納入2010年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的項目不作為減排重點,不產生化學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動態變化的工程措施不考慮。
開封市轄區內所有企業,不論隸屬關系,均在計劃范圍。
三、2013年度污染減排目標
開封市2010年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別為7.76萬噸和0.79萬噸,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為7.17萬噸和5.06萬噸。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92號)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2013年)》,開封市2013年度總量削減目標為:到2013年底,開封市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7.45萬噸以內,總減排量為0.513萬噸,總預支增量為0.227萬噸。開封市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0.751萬噸以內,總減排量為0.0648萬噸,總預支增量為0.0266萬噸。開封市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6.690萬噸以內,總減排量為0.376萬噸,總預支增量為0.1310萬噸。開封市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5.46萬噸以內,總減排量為0.141萬噸,總預支增量為0.08萬噸。
開封市市區及各縣2010年化學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詳見表1,2013年化學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詳見表2,2013年主要污染物各區減排計劃詳見表3,2013年主要污染物各縣減排計劃詳見表4。
第二章 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預測
一、社會經濟發展情景預測
(一)城鎮人口預測
2010年開封市城鎮常住人口約為147.98萬人。
2012年開封市城鎮常住人口約為164.66萬人。
2013年預計開封市城鎮常住人口約為172.80萬人。
(二)經濟發展預測
2010年全市GDP為816.73億元,工業增加值為322.67億元,預計“十二五”期間全市年均GDP增長率12.6%,工業增加值增長率15.9%,則預計2013年全市GDP為1165.99億元,工業增加值為502.35億元。
二、化學需氧量、氨氮新增排放量預測
(一)工業化學需氧量、氨氮新增排放量預測
1.單位GDP排放強度法預測2013年COD新增排放量
2010年單位GDP工業COD排放強度為0.0015噸/萬元,扣除十個低COD排放行業工業增加值增量貢獻率后的GDP增長率為12%,單位GDP工業COD排放強度年均遞減率為15%,預測2013年COD新增排放量為1366.88噸;
分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排放強度法預測2013年COD新增排放量,詳見表5。
兩種方法結果差異小于20%,按照取大數原則確定新增量,預測2013年COD新增排放量1366.88噸。
2.9個重點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平均排放強度法預測2013年氨氮新增排放量
2010年9個重點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氨氮排放強度為0.00055噸/萬元,9個重點行業工業增加值增長率為14%,預測2013年氨氮新增排放量為206.31噸。
3.分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排放強度法預測2013年新增氨氮排放量詳見表6。
兩種方法結果差異小于20%,按照取大數原則確定新增量,預測2012年氨氮新增排放量206.31噸。
(二)生活化學需氧量、氨氮新增排放量預測
2012年開封市城鎮常住人口約為164.66萬人,2013年預計開封市城鎮常住人口約為172.80萬人,新增城鎮常住人口8.14萬人,河南省城鎮人口COD產生系數為60克/人·日,城鎮人口氨氮產生系數為7.7克/人·日。
預計2013年生活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1782.66噸;
預計2013年生活氨氮新增排放量228.77噸。
(三)農業源化學需氧量、氨氮新增排放量預測
2013年合計新增畜禽養殖業化學需氧量產生量9145噸,新增氨氮產生量為208噸,在采用多種綜合治理技術后(建設雨污分離污水收集系統,采用干清糞的方法收集糞便,尿液進入沼氣池發酵處理,沼液經生化處理或多級氧化塘處理后達標排放,糞渣和沼渣通過堆肥發酵制取顆粒有機肥或有機無機復混肥),化學需氧量按產生量的約90%、氨氮按產生量的約60%計算減排量,則畜禽養殖業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為1084噸,氨氮新增排放量為98噸,詳見表7。
綜上所述,預計2013年工業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1366.88噸,預計2013年生活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1782.66噸,預計2013年畜禽養殖業化學需氧量新增排放量為1084噸,化學需氧量合計新增排放量4233.54噸;
預測2013年工業氨氮新增排放量206.13噸,預計2013年生活氨氮新增排放量228.77噸。預計2013年畜禽養殖業氨氮新增排放量為98噸,氨氮合計新增排放量532.9噸,詳見表8。
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預測
(一)二氧化硫新增量預測
中電投河南電力有限公司開封發電分公司1號機組由于脫硝工程今年預計停機一個月,煤炭消耗總量與2012年基本持平,非電煤炭新增15萬噸。
1.電力行業SO新增量
電力煤炭無新增量,則我市電力行業SO2新增量為0噸。
2.非電力行業
2013年我市非電煤炭消費量增加15萬噸,非電力行業單位煤炭消費量SO2排放強度為19.27千克/噸,排放強度下降比例為31.57%,非電力行業SO2新增量為1869.2噸,詳見表9。
3.二氧化硫新增量
2013年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新增量為0噸,非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新增量為1978噸,合計二氧化硫新增量1978噸。
(二)氮氧化物新增量預測
按照電力行業、交通運輸行業、其他行業分別進行測算。
1.電力行業:電力煤炭無新增量,則我市電力行業氮氧化物新增量為0噸。
2.交通運輸行業:依據“十一五”機動車增長率,推算2013年各類車輛增加量,經測算交通運輸行業NOx新增量734.4噸。
3.其他行業:其他排放源的NOx新增量按照煤炭消費增量和基準年排放強度測算,基準年排放強度測算為2.4千克/噸煤,NOx新增量360噸。
4.氮氧化物新增量
2013年電力行業氮氧化物新增量為0;交通運輸業氮氧化物新增量為734.4噸;其他行業氮氧化物新增量為360噸,合計氮氧化物新增量1094.4噸。
(五)二氧化硫新增量、氮氧化物新增量測算結果匯總
2013年二氧化硫新增量為1978噸、氮氧化物新增量為1094.4噸。
第三章 減排措施及減排能力
一、產業結構調整減排措施
(一)根據國家有關產業政策,2013年全市實施產業結構調整預計減排COD1714.28噸、氨氮325.02噸。
(二)根據國家有關產業政策,2013年全市實施產業結構調整預計減排二氧化硫8098.95噸、氮氧化物2874.68噸。
二、工程治理減排措施
(一)化學需氧量、氨氮減排措施
1.工業企業污水深度治理工程新增COD、氨氮減排量
2013年通過工業企業廢水深度治理工程,預計減排化學需氧量880.36噸,氨氮626.69噸。
2.生活污水工程減排措施新增COD、氨氮減排量
2013年開封浦華紫光水務有限公司東區污水處理廠、開封縣瑋暉水務有限公司、杞縣污水處理廠通過管網改造、提高納水率等措施和農村連片整治工程等減排項目,預計新增COD減排量5003.85噸,新增氨氮減排量645.07噸。
3.畜禽養殖業工程減排措施新增COD、氨氮減排量
2013年河南雛鷹農牧股份有限公司、開封縣建民畜牧養殖有限公司等企業通過建設沼氣工程、制造有機肥等糞污處理工程等措施,預計新增COD減排量1941.1噸,新增氨氮減排量121.1噸。
通過采取上述工程措施后,共削減COD7825.31噸,其中工業削減880.36噸,生活削減5003.85噸,畜禽養殖業削減1941.1噸;共削減氨氮1392.86噸,其中工業削減626.69噸,生活削減645.07噸,畜禽養殖業削減121.1噸。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措施
我市2013年通過河南晉開化工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尉氏縣香料廠新增煙氣脫硫裝置工程預計減排二氧化硫2982噸。
三、監督管理減排措施
1.充分發揮環境準入的調節作用,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新建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電力、鋼鐵、造紙、紡織印染等行業實行排污總量控制,通過實施“上大壓小、以新帶老”等措施,促進相關行業落后產能淘汰。
2.以造紙、紡織、化工、制革、發酵、醫藥行業為重點,結合重點流域水質目標要求,通過實施制定新的地方或流域污染物排放標準,提高新建項目的環境準入門檻,從源頭上控制和減少污染物排放。
3.強化對現有減排工程的監管。通過對各項減排工程的日常督查、監督性監測、在線監控等,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超標排放行為,從整體上提高工業企業的達標排放率。對中電投開封發電分公司取消脫硫設施煙氣旁路,進一步提高綜合脫硫效率,充分發揮減排作用。全市所有日處理2萬噸以上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按照應建成中控系統,通過中控系統實時掌握污水處理廠運行工況,保存主要運行參數,提高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水平,保證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4.實施機動車污染減排。“十二五”期間,按照國家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逐步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的尾氣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運營汽油車和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Ⅲ標準的運營柴油車(即黃標車)。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度,開展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工作。全面提升車用燃油品質,鼓勵使用新型清潔燃料,逐步推廣供應符合國Ⅳ標準的車用燃油。全面實施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嚴格二手車轉入條件,控制機動車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綜上所述,2013年預計COD新增減排量9539.59噸,其中結構減排1714.28噸,工程減排7825.31噸;預計氨氮新增減排量1717.88噸,其中結構減排325.02噸,工程減排1392.86噸。
2013年預計二氧化硫新增減排量11080.95噸,其中結構減排8098.95噸,工程減排2982噸;預計氮氧化物結構新增減排量2874.68噸。
第四章 減排目標可達性分析
一、化學需氧量減排目標分析
2013年,我市通過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工業企業廢水深度治理等措施,預計減排化學需氧量9539.59噸,考慮總量減排監察系數影響等不確定因素,從保守角度計算(按預計減排量的70%計算)總減排量為6677.7噸。可以完成省下達化學需氧量2013年總減排量0.513萬噸的目標任務。
二、氨氮減排目標分析
2013年,我市通過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工業企業廢水深度治理等措施,預計減排氨氮1717.88噸,考慮總量減排監察系數影響等不確定因素,從保守角度計算(按預計減排量的70%計算)總減排量為1203噸。可以完成省下達氨氮2013年總減排量0.0648萬噸的目標任務。
三、二氧化硫減排目標分析
2013年,我市結構調整、非電工程治理等措施預計減排二氧化硫11080.95噸,考慮總量減排監察系數影響等不確定因素,從保守角度計算(按預計減排量的40%計算)總減排量為4432噸。二氧化硫可以完成2013年總減排量0.376萬噸的目標任務。
四、氮氧化物減排目標分析
2013年,我市結構調整、非電工程治理等措施預計減排氮氧化物2874.68噸。氮氧化物可以完成2013年總減排量0.141萬噸的目標任務。
第五章 減排方案實施
推進污染減排工作不僅是完成約束性指標的硬性任務,更是破解資源環境瓶頸制約,騰出環境容量,探索走出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的“三化”(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協調科學發展道路的重要著力點。各級政府、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污染減排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將污染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舉措,不斷強化污染減排措施,確保完成全市污染減排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目標考核
各級政府是污染減排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各級政府要完善污染減排工作領導機構,加強對污染減排工作的指導、協調、督導和考核,將污染減排約束性指標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和政府績效管理體系,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市政府組織節能減排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對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指標完成情況、污染減排“三大體系”(考核,統計、監測體系)建設情況、重點減排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對超額完成污染減排目標任務的地方和企業給予表彰,對未完成任務的地方、企業和行政不作為的部門堅決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追究主要領導責任。各縣區政府應編制印發轄區2013年污染減排實施方案,將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措施以目標責任的形式予以明確,并逐級分解落實到各級政府和重點企業;要健全污染減排工作領導機構,加強對污染減排工作的指導、協調、督導和考核,強力推進各項污染減排工作,確保完成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明確責任分工,實施部門聯動
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制定相關配套的政策措施和具體實施方案,督促和指導各地開展減排工作。市環保局負責污染減排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計劃制定以及核查核算工作;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將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區域、產業發展規劃,將污染減排重點工程優先列入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負責制定產業結構調整、清潔能源替代、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等有關污染減排的產業政策和規劃;市監察局負責行政效能監察和對污染減排工作完成情況的監督,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能完成污染減排任務的單位及個人進行行政問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淘汰落后產能相關的政策措施制定、督促落實以及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縣級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配套管網、縣城污水處理廠脫氮功能改造、中水回用及污泥處置設施的建設運營工作;市城管局負責市區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運營、市區污水配套管網的完善、市區污水處理廠脫氮功能改造、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及污泥處置設施的建設運營以及全市垃圾處理廠垃圾滲濾液的治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污染減排的財政資金保障和專項資金落實;市統計局負責提供污染減排核算所需的有關統計數據;市環保局、公安局、質監局負責研究制定二手車轉入標準和機動車環保標志等有關制度和管理辦法; 市商務局牽頭, 交通運輸局、環保局、財政局、公安局、質監局、發改委、工信局配合,負責落實機動車報廢制度,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提升燃油品質,確保全市機動車減排任務完成;市農林局負責沼氣工程建設、秸稈綜合利用和農業面源污染的治理;市畜牧局負責畜禽養殖業的污染防治工作;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電力行業脫硫、脫硝機組的優先上網制度和脫硫脫硝電價扣減制度;市水利局負責對依法關閉的企業,吊銷取水許可證,停止生產用水供應;市工商局負責對依法關閉的企業,依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關閉企業的有關文件,依法責令其辦理限期變更或注銷手續,不主動辦理變更手續或注銷手續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市科技局負責組織科技攻關,以及節能減排科技創新、先進適用技術的繼承與擴散,推進先進污染減排研發與應用,組織開展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示范企業培育、推薦工作,組織并培育建設“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示范產業集聚區;市供電公司對被依法關閉(或拆除)的企業(或生產線)、停產治理企業、未按時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件要求停止供應生產用電。其他各部門按照污染減排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共同推進減排工作。
三、完善政策制度,建立長效機制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污染減排長效機制,綜合采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手段,持續推進污染減排工作。要加快污染減排規章制度建立工作,為污染減排提供支撐,使污染減排走上法制化、規范化軌道。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算管理制度,分年度明確各縣區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總減排量和預支增量指標,并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實行減排措施進度月調度、季通報、定期督導制度,引導各地高效利用環境資源,有效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從控制增量和削減存量兩方面促進污染減排工作。要制定完善有利于節能減排的價格、金融和投資政策,依法足額征繳排污費,嚴格執行高耗能企業差別電價政策,認真落實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脫硝電價、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政策;推行綠色信貸制度,根據企業環境守法情況劃分信用等級,實行差別化的信貸政策,促進企業遵守環保法律、法規;推行綠色證券制度,嚴格上市企業環保核查;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化解環境污染事故風險,維護受害者合法權益。積極探索開展排污權交易工作,在全市范圍內逐步開展排污權交易,建立市級排污權交易平臺,實現排污權交易市場化,推動企業減排由強制行為向自覺行為轉變,以經濟手段削減污染物排放量。
四、拓展融資渠道,保障減排資金
各級政府要將環保投入列為各級財政支出的重點,積極爭取國家、省補助資金和獎勵資金,進一步加大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投入,支持重點污染減排工程和污染減排統計、監測、考核三大體系建設。鼓勵、引導企業和社會資金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模式,投入環保基礎設施、污染治理設施建設等減排領域,對設施運營給予補助。同時,堅持“污染者負擔、治理者受益”的原則,鼓勵企業自籌資金,加大環保設施建設資金投入,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和社會參與的污染減排投入機制。
五、強化環境管理,嚴控排污增量
結合區域環境容量、環境質量等因素,嚴格控制重點區域、流域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建設。對無水環境容量的流域,嚴格控制廢水排放量大的新建項目。對無大氣環境容量的區域,嚴格控制重點排放大氣污染物的新建項目。新建項目新增排污指標從各地年度預支增量指標中列支,確保不突破各年度下達的預支增量指標限額。對電力、鋼鐵、造紙、印染等行業實行排污總量控制,重點行業新建項目排污總量指標必須從行業內部替代解決,以促進重點行業和企業實施深度治理和清潔生產,削減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騰出總量指標。
六、完善“三大體系”,強化環境監管
污染減排考核、統計、監測體系是推動實現減排目標的重要制度保障,要進一步完善污染減排“三大體系”。一是進一步加強環境監測體系建設。重點加強市站、逐步加強縣級站的監測能力建設;完善環境自動監控系統,增加監測因子,擴大監測范圍,充分發揮自動監控系統的環境監督作用和減排數據支撐作用。二是加強環境統計能力建設。建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數據體系,對污染減排各項數據進行質量控制,為污染減排核查核算提供數據支撐。三是強化環境監管。繼續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污染防治設施運營監管,逐步提高重點排污企業治污設施運行管理水平和各項治污工程減排能力,全面提高企業達標排放率。四是健全減排機構。逐步建立完善市、縣農業源污染減排管理體系和市機動車監測和管理體系,指導全市開展農業源污染減排和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及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尾氣檢測等工作。建立健全市級污染減排核查核算機構,負責排污權交易、污染減排核查核算和環境統計數據分析等工作,為污染減排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七、加強宣傳引導,營造減排氛圍
繼續將污染減排作為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重點,制定宣傳教育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通過大力宣傳節能減排新機制、新措施和新成效,宣傳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治污減排、重點流域污染治理的政策、措施、經驗,表彰先進,鞭策后進,增強各級政府和企業污染減排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環境意識和自覺參與保護環境的積極性,為深化污染減排提供強大輿論支持和社會基礎。(開封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