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自治縣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順利開展,確保2013年減排任務圓滿完成,結合自治縣實際,制定自治縣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一、總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污染物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突破口,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落實責任分工,動員各方面力量,扎實做好污染物減排工作,確保自治縣2013年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與“十二五”期間總量控制目標同步削減,為經濟發展提供容量保障,促進自治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4、《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6、《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
7、《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7]36號);
8、《塔城地區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
9、行署與各縣、市人民政府簽訂的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
10、國家環保總局《關于印發〈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試行)〉的通知》(環發[2007]183號);
11、國家環保總局《關于印發〈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編制指南(試行)〉的通知》(環發[2007]90號);
12、《自治區環保系統“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辦法》;
13、關于《塔城地區201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的通知;
14、2012年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數據。
(三)編制原則
1、完成減排目標與促進發展平衡的原則。按照持續發展、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科學發展,以及“環保優先、生態立縣”的要求,科學利用環境資源,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積極推動污染減排工作,完成國家、塔城地區下達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減排目標及經濟發展目標。
2、與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劃相互銜接的原則。堅持與和布克賽爾縣國民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及規劃與環保法律法規的銜接一致,嚴格按章辦事,最大限度的防止和消除各類破壞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
3、可操作的原則。根據國家、和布克賽爾縣總量控制要求,結合排污單位實際,將減排任務落實到單位和項目,明確具體措施,增強可操作性。對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采用高方案預測,突出風險。對新增污染物消減量從嚴核算,降低風險。
4、服從環境質量的原則。依據區域環境、經濟社會發展特點、環境質量現狀和主要污染物的特性,按照保護群眾環境權益、保障身體健康的要求,保護與改善環境質量。
(四)編制的基本方法
按照“原則”,實行轄區控制與區域控制相結合的方法。
1、實行“績效”控制。對自治縣單位GDP和單位工業產值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進行控制。依據國家和自治區及塔城地區有關法規和政策、自治縣經濟結構、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現狀,確定控制目標。
2、對敏感區域實行重點總量控制。對人群聚居區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進行總量控制。對地表水體、地下水富藏區和水源地的化學需氧量和氨氮進行排放的總量控制。依據環境質量現狀,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確定控制目標。
3、新建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確認作為項目審批的必要條件。依照自治區確認的“十二五”減排企業名單,新建項目新增指標首先從轄區“應治盡治,應關盡管”的減排項目中解決,并且項目隸屬公司按照“以老帶新”的原則,優先在轄區所屬排污單位應減排量中平衡。
二、總量控制措施
(一)充分發揮部門聯動作用
相關部門須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推進自治縣污染物總量控制工作。縣發改委主要負責節能減排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實施;縣經貿委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淘汰關停落后產能;縣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推進城鎮生活污水及供熱站廢氣處理工作;縣公安局負責機動車年檢、報廢工作;縣農業、畜牧局做好農牧業污染源控制工作;縣環保局主要負責總量控制計劃的擬定、貫徹落實、污染源監督管理。
(二)加強監督管理
縣環保局要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和減排項目的日常監察,完善重點污染源管理臺賬,對監察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限期整改,并跟蹤檢查和依法處罰。與此同時,縣環保局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加強監測數據的審核與考核,實行監測數據的跟蹤監測與追究制度。加快污染源在線監測和監控平臺建設步伐,建立和完善在線監測設備運行管理制度、辦法,使其能夠充分發揮監督管理效能。
(三)大力實施工程減排
進一步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建設步伐,提高生活污水處理率。加強電力、熱力、建材、造紙等行業污染治理工作。對不能滿足污染物濃度或總量達標排放的排污單位,實施限期治理。抓好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落實工作,在建設項目審批工作中堅持“以新帶老”和區域總量替代平衡原則,使轄區污染物新增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快推進結構調整減排
進一步落實國家和地區關于加快循環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企業采用清潔生產技術、使用清潔能源,發展循環經濟,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步伐,努力節能降耗,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量。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格執行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設備制度,對不按期淘汰的企業,縣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停。
(五)加大資金投入力度
采用企業自籌,財政補助,引入第三方投資等方式多方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動重點減排工程的順利實施。發改、經貿、建設等管理部門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政策性貸款,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及管網配套的支持力度,加快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污染減排。
(六)強化總量控制考核
按照“應治盡治、應關盡關”的要求,對各企事業單位、鄉、場、鎮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嚴格執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對履行職責不力,未完成污染物總量控制任務的責任單位,對問題突出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七)加強輿論宣傳監督
繼續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的保護環境、總量控制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社會對污染減排工作重大意義的認識,提高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努力使減少污染、保護環境成為全體公民的自覺行為。繼續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社會監督作用,鼓勵社會各界依法有序監督環保工作。
三、重點減排項目及預期削減能力
結合《塔城地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及年度工作要求,確定2013年我縣重點減排項目及減排量如下:
二氧化硫重點減排項目
2013年根據地區環保局要求,自治縣二氧化硫重點減排項目共2個。
1、和什托洛蓋鎮集中供熱站,2013年預計減排二氧化硫60噸。。
2、和布克賽爾縣雪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2013年預計減排二氧化硫161噸。
化學需氧量重點減排項目
2013年根據地區環保局要求,自治縣化學需氧量重點減排項目共6個。
1、徐礦集團新疆賽爾能源有限公司五礦,預計化學需氧量減排量109.35噸。
2、徐礦集團新疆賽爾能源有限公司六分公司三號井,預計化學需氧量減排量52.29噸。
3、徐礦集團新疆賽爾能源有限公司四礦,預計化學需氧量減排量7.3噸。
4、和布克賽爾縣梟龍煤礦,預計化學需氧量減排量36.48噸。
5、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蒙格爾肉類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預計化學需氧量減排量31.62噸。
6、和布克賽爾縣王府釀酒廠,預計化學需氧量減排量5.61噸。(新疆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