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全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實現“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節能減排目標,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實施方案》和《吉林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和總體要求
(一)節能目標。到“十二五”期末,建筑節能形成1665萬噸標準煤節能能力。
1、發展綠色建筑,加強新建民用建筑節能工作,形成744萬噸標準煤節能能力;到“十二五”期末,居住建筑執行節能75%、公建65%設計標準。設計階段標準執行率100%,施工階段99%以上;供熱計量裝置安裝率95%以上。
2、深化供熱體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熱計量收費,實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形成556萬噸標準煤節能能力。
3、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推動節能改造與運行管理,力爭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下降10%以上,形成1.5萬噸標準煤節能能力。
4、推動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應用,形成常規能源替代能力23.5萬噸標準煤。
5、發展新型墻體材料311億塊,形成192萬噸標準煤節能能力。
6、推廣散裝水泥9600萬噸,形成220.5萬噸標準煤節能能力。
(二)減排目標。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實現所有市、縣和長吉重點鎮全部具有污水處理能力,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69.6萬噸,新建城市污水處理配套管網1600公里,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
1、新建鎮鄉污水處理廠27 座,新建管網1100公里,新增處理能力22萬立方米/日,重點鎮鄉污水處理率達到50%以上。
2、新建生活垃圾處理場18 座,新增日處理能力達2340噸/日,新建中轉設施86座,重點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60%以上。
(三)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節能減排工作的要求,緊緊圍繞實現城鄉建設方式的根本轉變,以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境保護為重點,以健全法規制度為基礎、經濟激勵政策為引導、科技進步為支撐、落實技術標準為保證、加強考核評價為手段,扎實做好建設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推動城鎮發展模式轉變,實現城鄉可持續發展。
二、實施建筑節能重點工程
(一)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
1、全面啟動綠色建筑評價工作,大力發展綠色建筑!笆濉逼陂g力爭完成20項、300萬平方米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
2、同保障性住房相結合,開展綠色建筑試點工程,提高保障性住房品質。依托城鎮新區建設、舊城更新、棚戶區改造等,啟動和實施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
3、開展綠色建筑技術研究和培訓。組織建立吉林省綠色建筑專業委員會,依托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綠色建筑研發中心,加強設計、施工等各類人員培訓,加快適合北方嚴寒地區的綠色建筑相關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設立節能減排和低碳設計優秀工程項目獎,鼓勵和倡導低碳節能設計理念。
(二)全面推動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以部省簽署“合作備忘錄”為契機,申請增量指標!笆濉逼陂g改造全省具備改造價值老舊住宅70%,即1.2億平方米以上。
1、結合清潔發展機制與碳交易,編制《吉林省“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專項規劃》、《吉林省“十二五”“暖房子”工程建設規劃》。
2、分解年度改造計劃,落實改造項目;重點培育10個“節能暖房”示范市縣,示范市縣節能改造比率達到100%。
3、加快培育綠色小城鎮建設,實施5~10個小城鎮整體建筑節能改造示范。
4、全面推進供熱計量改革,新建建筑及完成節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5、依托供熱信息化監管平臺系統,開展供熱能耗統計。建立全省供熱能耗定額標準,實施定額管理。
(三)進一步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面積!笆濉逼陂g新增規;瘧妹娣e2300萬平方米。到2015年期末,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一體化應用面積累計達到5000萬平方米,其中當年新建民用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面積占其總面積60%以上;應用淺層地熱能(地源熱泵)建筑面積累計達到900萬平方米。
1、創建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重點示范省,爭取國家對我省更大的政策和資金支持。
2、建立省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補助資金,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吉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擴大示范規模。
3、全面貫徹落實吉林省《關于加快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推廣應用工作的指導意見》,逐步擴大強制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應用范圍。
4、進一步完善不同類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在設計、施工、能效檢測等各環節的工程建設標準。
5、加強省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產品、設備檢測機構、能效測評機構的技術水平和能力,搭建起從產品生產、流通、運行管理到系統維護全過程的監管體系,確保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公共服務平臺的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
6、積極開展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項目設計資質認定工作,大力扶持一批以新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為代表的創新型設計企業發展,為建筑節能提供技術支撐。
(四)建立全省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
1、創建國家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示范省。全面實施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建立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效公示制度,進一步完善省級能耗動態監測平臺。總結公共建筑能耗監測試點經驗,形成一套適合我省實際的公共建筑能耗監測標準模式。
2、建立能耗限額常態管理的機制。加快《吉林省公共建筑能耗限額標準(試行)》、《吉林省公共建筑能源審計導則》等標準規范的制定,初步建立公共建筑節能管理標準體系,為能源審計、能耗診斷、節能改造提供標準和依據。
3、創建國家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示范省,統籌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積極培育公建節能改造示范城市,爭取納入國家第一批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范圍,“十二五”期間,完成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節能改造300萬平方米。
4、擴大“節約型高等學校”建設及建筑節能改造示范,指導吉林建工學院等高校做好能耗統計和能耗監測平臺建設工作。
三、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一)嚴格建筑節能管理
1、進一步完善建筑節能標準規范技術體系。研究制定適合我省實際的居住建筑節能75%、公共建筑節能65%設計標準、《吉林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及其他相關標準體系;編制《吉林省“十二五”建筑節能專項規劃》、《吉林省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工作規劃》以及墻材革新等專項規劃;完善《吉林省綠色建筑管理辦法》。
2、強化新建建筑執行節能標準的監管。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認真落實國家及省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嚴格實行建筑節能“一票否決”制。強化施工階段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落實,加強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監督,提高建筑節能監管水平。引導新建公共建筑大力推廣綠色設計、綠色施工,將公共建筑分項計量裝置和節能監測系統建設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加強設計、審圖、施工、監理、驗收等環節監管。新建成的大型公共建筑(單體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必須經省級建筑能效測評機構專項測評,凡達不到工程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3、加強建筑施工節能降耗管理。依托資質調控手段,鼓勵有實力大企業創建綠色施工試點、示范工程,開展綠色施工技術推廣應用,帶動行業節能降耗和施工技術進步。一是實行節能降耗目標管理,把節能降耗目標分解到重點施工企業、重點項目上,促進全省低碳經濟和低碳城市化發展。二是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房地產和施工企業率先推行住宅全裝修和裝配式施工,以點帶面在全省示范推廣。三是組織編制新材料、新技術、新施工工法以及檢測驗收等標準、規范和規程,全面推動施工技術的進步。四是大力提升和應用建筑施工新技術。以利用計算機和網絡技術,建立企業ERP協同管理系統,推廣施工過程質量和安全跟蹤及報警技術、數據交換共享與系統集成技術;以高強度鋼筋、高性能混凝土、預拌砂漿為重點,推廣應用建筑業“十二五”10項新技術;以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中水回用、LED照明、新型維護結構和節能門窗、模塊化衛生間等環保節能技術為重點,推廣應用綠色施工技術。五是發展插接式、盤銷式和碗扣式支撐架和腳手架技術,模板卡具工具化技術,附著式自動升降腳手架技術、高層和超高層整體自動升降作業平臺技術。到2015年單位建筑業總產值單位能耗比2005年降低15%。
4、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修改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溫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示。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制定《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示范文本,有關節能指標要在兩書中載明。
5、加快高強鋼筋在建筑中的推廣應用,繼續開展冷軋帶肋鋼筋的認定管理工作,啟動冷軋帶肋鋼筋焊接網片的推廣應用。
(二)積極推進城市照明節能
1、組織編制《“十二五”城市綠色照明規劃綱要》。抓好“十二五”城市綠色照明規劃綱要的編制和實施,推進城市照明系統節能和信息化平臺建設工作。進一步做好城市照明功能和景觀照明系統的節能工作。
2、大力推廣高效節能照明燈具,推進城市照明節能改造,促進可再生能源在城市照明方面的應用。
3、指導各市州、縣(市)城市照明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城市綠色照明節能評價體系,形成定期的監督檢查機制,完善綠色照明節能評價體系,嚴格實施城市照明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制度,加強對城市照明節能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和城市照明節能工作措施落實情況的考核,促進各地城市照明節能工作。
4、嚴格控制景觀過度照明。繼續抓好城市道路半導體照明試點示范工程,開展“綠色照明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把節能減排與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工作列入“綠色照明示范城市”重要內容。進一步推廣“綠色照明示范城市”建設的經驗,在全省扎實開展城市綠色照明工作。
(三)促進農村節能減排
1、開展綠色低碳重點小城鎮建設。著手制定《吉林省綠色低碳重點小城鎮建設評價指標(暫行)》,研究推進綠色低碳小城鎮建設相關支持政策。
2、加快農村危房改造進程,推進新式民居建設。制定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規范改造程序,制定全省農村危房改造規劃。鼓勵引導農民利用新型節能材料、節能技術建設新式節能、省地住宅,提高農村居民居住條件和環境質量。
3、結合農村危房改造,開展抗震節能民居示范工程試點工作。每年在全省選取50~100戶,分期分批扶持農戶進行抗震節能民居建設工作,形成一批分布范圍較廣,能影響帶動廣大農民群眾建房積極性的示范村、示范戶,并逐步在全省范圍內推廣和擴大農村抗震節能民居建設規模。
4、大力推進鎮鄉基礎設施建設。組織編制重點鎮鄉供熱、供水、污水、垃圾等基礎設施建設“十二五”專項規劃,積極協調發改、財政、環保等部門,建立鄉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數據庫,做好項目儲備,積極爭取國家對鄉鎮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
5、開展鎮鄉環境綜合治理。以“創建”為載體,推進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等工作,創造整潔宜居村鎮環境,推進城鎮化進程。
四、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
(一)推進資源綜合利用
1、鞏固城市“禁實”成果,將“禁實”向“禁粘”延伸。通過政策扶持和建設符合地域特點的新型墻材農宅試點建筑,將“禁實”工作向村鎮延伸。出臺“推進吉林省墻材革新工作意見”及“推廣新型墻材目錄”。
2、通過政策、資金的扶持,改造和提升現有新型墻材生產企業的技術裝備水平,培育一批省級及各地區的骨干企業,從而使‘兩個過!膯栴}得到解決。
3、鼓勵社會各界引進、研發符合我省建筑節能要求和地域特點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大力推廣自保溫墻體材料和復合保溫墻體材料及其配套技術。研究制定《吉林省建筑廢棄物減排與利用辦法》,同時結合我省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立法工作的推進,在各主要城市開展建筑廢棄物在新型墻材中的應用工作。
4、加快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推廣應用力度!笆濉逼陂g,全省散裝水泥年均增長率達到15%~16%,預拌混凝土在40%以上。組織編制《吉林省預拌砂漿生產與應用技術規程》;重點扶持預拌砂漿企業建設,以長吉兩市為中心輻射圈擬建4座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帶動全省預拌砂漿工作的開展。
(二)促進垃圾資源化利用
1、認真貫徹國務院批轉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9號),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組織做好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推動各地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建設,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5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總結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經驗,擴大試點城市范圍,落實《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定標準》。
4、制定《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管理辦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示范項目工作,加大對餐廚垃圾處理項目的建設投入,推進餐廚垃圾資源化處理和利用。
(三)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
1、全面開展節水型城市的創建工作。成立省級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創建目標和創建計劃,協調各相關部門,提高城市節水工作的重視和認識程度,力爭出臺《吉林省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吉林省節水型城市創建考核標準》、《吉林省節水型企業(單位)、小區考核辦法》。
2、加快城市再生水利用設施的建設步伐。結合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再生利用設施和配套管網的建設步伐,落實再生水用戶,逐步推進城市水系良性治理和循環利用。
3、結合國家有關政策,盡快修編《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十二五”規劃和2020年遠景目標》、《城市供水水質考核標準》,強化全省城市供水設施新、改、擴建項目的建設和合理規劃,提高全省安全供水能力和水質監測水平。
五、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的研究和推廣
(一)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研發。一是以省部級相關科研項目為平臺,加大節能減排技術的研究,繼續做好全省建筑節能科研專項的組織實施工作。二是啟動綠色建筑設計、施工等相關重點技術的研究與開發,加快推進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技術集成創新,形成較為完善、具有吉林地方特色的技術創新體系,不斷提升我省在建筑節能領域的核心競爭力。三是結合我省實際,有效發展建筑垃圾在建筑材料中的應用,組織科研部門和具有一定規模和技術力量的企業研發利用建筑垃圾的新型建材產品。
(二)加強“四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進一步強化科技支撐作用,加快先進成熟技術的推廣應用。制定《吉林省建設事業“十二五”推廣、限制、禁止使用技術公告》,落實推廣、限制、禁用制度,加大建設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應用力度,進一步提升建設工程的科技含量和工程質量。
(三)積極研究清潔發展機制與碳交易。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在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中引入清潔發展機制與碳交易,開展相關工作,為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做好政策、技術準備。
六、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
(一)推進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一是強化全省城市污水處理收費管理辦法的落實,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費收繳率。二是配合省發改委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探索改進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降低收費成本。三是全面推進供熱計量收費,認真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質檢總局《關于進一步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意見》(建城〔2010〕14號)精神,指導和督促各地盡快實施供熱計量收費。
(二)研究財政稅收政策。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配合財政廳、稅務局研究制定鼓勵節能省地環保型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節能減排設備、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等方面的財政、稅收優惠政策。
七、強化節能減排督查檢查
(一)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和監督。一是強化“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的填報效率,落實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工作考核辦法,進一步加強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的監督指導。完善全省污水處理監管系統一、二期工程的建設,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實現對運行的城市污水處理廠進、出水主要處理指標,實施24小時實時監控和重點部位視頻監控,作為國家和地方各級行業部門監管和財政資金撥付的重要監管手段。二是建立數據共享機制。配合發改、財政、環保等部門,對設施運行負荷率達不到要求或無故不運行地區項目資金下達予以限制。三是加強監督,指導各地加強項目審查。合理確定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規模和工藝。督促地方嚴格落實工程管理相關制度,確保項目建成后及時投入運行發揮效能。嚴格落實排水許可制度,強化對排入下水道的水質監管,確保城鎮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
(二)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和監督。一是強化對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的監管,進一步完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強化系統填報效率和準確度,對運營的26座垃圾處理場進行等級認定復核并啟動垃圾焚燒廠等級評定工作。二是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落實省政府《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試點實施方案》。
(三)加強節能減排執法檢查。一是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研究建立建設領域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嚴格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和問責制。二是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并與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相結合,加大對設計、審圖、施工、監理、檢測企業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項目的懲處力度,確保節能標準全面貫徹實施。
八、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一)加快推進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工作。一是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印發《吉林省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管理暫行辦法》、《吉林省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管理暫行辦法》。二是開展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貫徹落實《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規定,對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進行能效測評標識。嚴格將能效測評和國家及省級示范掛鉤,建筑工程不進行能效測評不得獲得示范資格、不得撥付獎勵資金。三是進一步加大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能力建設力度,積極培育我省省級能效測評機構體系。
(二)加大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實施力度。一是完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體系,制定針對不同建筑類型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細則,科學地開展評價標識工作。二是起草制定《吉林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指南》。
九、加強節能減排能力建設與宣傳教育
(一)強化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加強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完善機構,充實人員。加強建筑節能統計、監測能力建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在節能標準制定和實施、新技術(產品)推廣、信息咨詢、宣傳培訓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一是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節能減排全民行動”,通過廣播、電視、展覽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系列宣傳活動,廣泛宣傳建設領域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結合每年的節能宣傳周活動,開展技術咨詢和成果信息交流活動,形成節能減排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二是加強對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執法人員和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質檢等技術人員的節能減排培訓,提高綜合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將建筑節能政策法規、標準規范等納入注冊人員執業資格繼續教育內容,提高建筑節能知識水平。(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