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意見》(豫政〔2011〕74號)和《洛陽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的要求,為切實做好全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全面改善環境質量為主線,按照削減存量、消化增量、控制總量、監督排量、騰出容量的原則,明確任務分工,細化工程項目,強化保障措施,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二、減排目標
2013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比2010年減少7.8%(其中工業加生活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減少8.27%)、9.42%(其中工業加生活氨氮排放量減少9.6%);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0年減少9.86%、0.72%。
三、重點任務
(一)污水處理廠減排工程
2013年污水處理廠減排工程10個,分別為偃師市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孟津縣白鶴污水處理廠、孟津縣麻屯污水處理廠、新安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宜陽縣北城區污水處理廠、汝陽縣產業集聚區污水廠、欒川縣第二污水處理廠、洛陽新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和澗西污水處理廠、瀍東污水處理廠出水升A改造工程。可減排化學需氧量 0.36萬噸、氨氮 0.039萬噸。
(二)重點行業廢水深度治理工程
2013年重點企業廢水深度治理項目8個,分別為洛陽駿馬化工有限公司廢水深度治理和中水回用工程、汝陽杜康釀酒有限公司廢水深度治理項目、洛陽欒川鉬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選礦一公司、選礦二公司、選礦三公司、欒川縣長青鎢鉬有限公司三分廠、欒川縣長青鎢鉬有限公司、欒川縣三強鉬鎢有限公司選礦廢水全部回用實現零排放。可減排化學需氧量 0.063萬噸、氨氮 0.004萬噸。
(三)中水回用減排工程
2013年度中水回用工程2個,分別為伊川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6月底前建成運行,中水使用單位為河南龍泉金亨電力有限公司;孟津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8月底前建成。可減排化學需氧量 0.01萬噸、氨氮 0.0014萬噸。
(四)燃煤電廠脫硫脫硝減排工程
2013年燃煤電廠脫硫重點工程3個,分別為河南華潤電力首陽山有限公司2×60萬千瓦機組煙氣旁路取消提高脫硫效率、洛陽伊川龍泉坑口自備發電有限公司3×30萬千瓦機組煙氣旁路取消提高脫硫效率、河南龍泉金亨電力有限公司2×60萬千瓦機組煙氣脫硫工程。可減排二氧化硫7.3 萬噸。
2013年燃煤電廠脫硝重點工程7個,分別為河南華潤電力首陽山有限公司2×60萬千瓦機組煙氣脫硝工程、洛陽伊川龍泉坑口自備發電有限公司3×30萬千瓦機組煙氣脫硝工程、河南龍泉金亨電力有限公司2×60萬千瓦機組煙氣脫硝工程、大唐首陽山電廠4號機組煙氣脫硝工程、大唐洛陽熱電廠6號機組煙氣脫硝工程;大唐洛陽首陽山發電廠3號機組、大唐洛陽熱電廠5號機組煙氣脫硝工程2013年底前開工建設。可減排氮氧化物 2.15萬噸。
(五)非電行業脫硫脫硝工程
2013年重點非電企業脫硫項目8個,分別為洛陽洛鋼集團鋼鐵有限公司燒結機煙氣脫硫工程、洛陽駿馬化工有限公司鍋爐煙氣脫硫工程,洛玻集團洛陽龍昊玻璃有限公司、洛陽國邦陶瓷有限公司、汝陽強盛陶瓷有限公司、汝陽中州陶瓷有限公司、汝陽名原陶瓷有限公司、洛陽龍泉天松碳素有限公司焙燒工段煤改氣工程。可減排二氧化硫 0.41萬噸。
2013年重點非電企業脫硝項目1個,為洛陽黃河同力水泥有限公司1號、2號水泥窯煙氣脫硝工程,2013年底前開工建設。
(六)結構調整減排工程
2013年結構調整項目22個,可減排化學需氧量0.056萬噸、氨氮0.0035萬噸、二氧化硫 0.20萬噸、氮氧化物 0.057萬噸。
(七)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程
重點抓好農村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的污染治理和廢物綜合利用,探索推動規模化養殖行業有機肥工程建設,確保按時完成2013年農業源減排任務。責任單位為市畜牧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機動車排氣綜合整治
嚴格執行《洛陽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洛陽市人民政府令第120號),扎實推進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制定非綠標車輛淘汰計劃,逐步淘汰全市所有非綠標車輛;嚴格執行老舊車輛報廢制度,加快老舊車輛的淘汰更新;按照《河南省環保廳河南省公安廳關于加強外地轉入機動車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環文〔2013〕26號)要求,加強外地轉入機動車管理;加大機動車尾氣監測監管力度,定期開展機動車尾氣污染聯合執法行動,嚴肅查處檢測不達標、超標排放等違規車輛上路行為。責任單位為市公安局、環保局、商務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
各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污染減排工作,以環境倒逼機制推動產業轉型升級,進一步健全指揮有力,職責分明,運轉協調,聯動高效的組織領導機構,科學制訂工作方案,分解細化工作任務,全面推動各項污染減排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責任,實施聯動
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 由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團結協作,共同完成2013年污染減排任務。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市環保局負責污染減排工作的日常調度,制定全市總量減排計劃及實施方案,與相關部門配合制定有關污染減排的指導性意見,完善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三大體系”,對重點減排工程進行日常監管,對污染減排工程的現場核查及核算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研究和制定支持節能減排有關政策,落實污水處理廠、生活垃圾處理廠等減排重點項目的投資計劃,督促污水、垃圾收費達到征收標準。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根據國家和省淘汰落后產能計劃,建立淘汰落后產能公布制度,明確淘汰內容、進度和主要責任單位,并督促落實。
市財政局負責根據環保工作重點合理安排年度預算,按照環保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及管理辦法,管好用好環保專項資金。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城市區市管配套污水管網建設及改造和城市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的監督管理,監督其穩定運行及達標排放,其中洛南區域市管配套污水管網由新區管委會負責,區域配套污水管網建設由各城市區負責。
市統計局負責建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數據體系,根據污染減排工作需要及時提供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統計數據。
市公用事業局負責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監督管理及中控系統的整改完善,督促和指導污水處理廠及中水回用工程穩定達標運行。
市公安局、環保局、商務局、發改委負責研究制訂老舊機動車淘汰計劃,積極推進非綠標車的淘汰工作。
市農業局、畜牧局負責農業源和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工作。
(三)強化監督,嚴格考核。
對各縣(市、區)及重點減排工程,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現場核查與技術監控相結合等方式,加大對各縣(市、區)任務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相關責任單位下發督辦通知和整改意見書,并嚴格檢查整改結果,做到整改不到位、問題不放過。組織開展減排計劃項目實施情況督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預警,提出整改要求。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環境保護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4號)要求,實行月通報、季講評制度。凡重點減排項目進展緩慢、不能按期完成的,進行通報批評;下一季度仍不能整改加快進度的,對所在縣(市、區)實施建設項目環評區域限批。
(四)完善政策,加大投入
各級政府要加大對污染減排資金的投入力度,多渠道籌措減排資金,加快污染減排重點工程實施和能力建設,確保列入計劃的項目能夠按時間節點完成。深化“以獎代補”、“以獎促治”支持機制,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排污權交易專項資金要用于重點減排工程。落實經濟政策,嚴格執行脫硫電價政策和脫硝電價政策。
(五)健全機制,狠抓落實
逐步完善減排機制,加快減排項目建設進度。一是嚴格執行環境準入條件,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的倒逼作用,執行總量預算管理制度。將省環保廳分配給我市的總量預支指標分配給各縣(市、區),各縣(市、區)所有建設項目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必須從當地年度預支增量指標中列支,不得突破。沒有預支增量指標的地方,原則上不再核定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也不再批準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二是建立定期上報制度。所有電廠、污水處理廠和重點減排企業每月上報減排報表和減排檔案,各縣(市、區)環保部門每月上報重點減排工程建設進度、運行情況。對重點減排項目進度緩慢或不能按時完成建設任務的,堅決實施停產治理;三是啟動減排預警制度。根據企業的定期上報制度,加強減排月度、季度形勢分析和預測預警,進行月分析和季通報。
(六)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綜合運用各種方式,大力宣傳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重大意義和相關法規政策,營造全社會廣泛關注、支持、參與此項工作的良好氛圍。要突出抓好重點行業、企業的宣傳發動,引導企業自覺淘汰落后產能,加快技術革新,減少污染物排放。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廣泛宣傳黨委、政府關于污染減排的決策部署和已取得的成效,組織開展污染減排科普活動,增進社會各界對污染減排工作的了解。落實環境質量公報、污染減排結果發布和企業環境行為公告等制度,強化環境信息公開和環境公眾參與,切實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加大污染減排宣傳力度,樹立全民環保意識,充分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宣傳和推廣好的范例,營造全社會共同推動污染減排工作的濃厚氛圍。(洛陽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