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一五”規劃執行情況及“十二五”面臨形勢
(一) 西烏旗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執行情況
“十一五”期間,我旗環境保護工作在旗委、旗政府及上級環保部門的正確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及國家、自治區、盟委的方針政策和會議精神,全旗上下團結一心,圓滿完成了“十一五”計劃確定的主要目標任務,開創了全旗環保工作的新局面。 1.環境保護業務拓展力度加大
一是嚴格按《環評報告書》的要求,督促各礦山企業配備灑水車輛,確保生產期間必須每日對排土場、運輸道路不間斷的進行灑水,并做好日常灑水記錄備查;干燥風沙氣候必須增加灑水車和灑水頻次,以保證灑水效果,并連續三年與各露天礦簽訂粉塵污染治理責任狀。
二是為了防治污染,強化環境管理,對鎮內鍋爐進行治理,先后拆掉46座燃煤鍋爐,推行集中供熱;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及落后產能企業,全面推進重點節能減排工程。
三是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采取關停、關閉等措施;協助開展巴拉嘎爾高勒鎮平房拆遷改造工作,減少自行取暖的平房住戶,以解決城鎮大氣污染問題;
四是加大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力度。餐飲業的選址應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嚴格限制在居民住宅樓和未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樓興辦。新、改、擴建餐飲項目未設置符合規定的油煙凈化裝置和專用煙道的一律不予審批;要求餐飲業經營場所油煙排放口的朝向必須須避開可能受到影響的建筑物,與居民住宅樓相鄰的排放口,應高于相鄰居民住宅樓屋頂,不得對相鄰建筑物造成污染。
五是加大城鎮污水污染防治力度。要求凡是在城市排污管網覆蓋區域內的經營性行業,必須接入城市排污管網。在無城市污水管道的區域建設產生污水的餐飲業項目,必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方可排放;要求餐飲娛樂服務業排放的污水必須設置隔油、殘渣過濾等衛生設施,污水經處理達到城市排水管網標準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網。
2.環境保護效果明顯、投資力度加大
截止到“十一五”末,在水環境治理方面,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9012噸/年,城市污水處理工程建成污水管網61km,累計投資1800多萬元,平均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51.38%,新建西烏旗城鎮污水處理廠1個并安裝在線監測裝置,日處理污水1萬m3,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白音華工業污水處理廠1個;大氣環境治理方面,大氣污染源SO2排放總量5403噸/年,大氣污染源煙塵達標排放率95%;固體廢棄物處理方面,平均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生態保護方面,目前,我旗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物種及重要自然遺跡劃入自然保護區保護范圍的比例達到了33%,十一五末晉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個;農村環境保護方面,我旗累計完成農村改水人口1.1644萬人,完成農村改廁人口0.072萬人;環境監管能力方面,我旗建成旗縣級環境監察大隊一個,建成旗縣級環境監測站一個。
3.生態保護和建設進一步加強
由于長期以來因主導產業畜牧業靠粗放經營,加之煤炭開采、公路鐵路建設,以及自然條件的影響,使草場沙化嚴重,生態環境日趨惡化,沙化面積達32萬公頃。近幾年,旗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本著“因地制宜、因害設防、綜合治理”的原則,累計治理面積達98萬畝,很大程度上遏制了草原的“三化”趨勢,草蓄矛盾得到緩解。建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一個,成立了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開展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工作。
4.環保隊伍建設得到加強和壯大
西烏旗環境保護局于2006年8月與原建設環保局職能分離,成為單設機構,2010年正式成為旗政府組成部門,核定人員編制為行政編6名,工勤編1名,事業編13名,內設環境監察大隊、環境監測站兩個二級單位,,現實有工作人員23人,其中,2人為儲備生,所有人員中,大專以上學歷22人,占職工總人數的96%,其中,環境工程專業的2人。
經過四年的建設,各項制度基本建立,設施逐步完善,現有辦公樓為與國土資源局合建,我局使用面積約3500平方米,其中:環境監測站實驗室用房1200平方米,現有車輛8臺,基本上滿足了工作的需要。人/1臺電腦,打印、復印、傳真等辦公設施俱全,并自行購置了部分專業設備,近兩年,在自治區環保廳、盟環保局的支持下2010年環境監測站和環境監察大隊分別得到國家和自治區能力建設項目扶持資金110萬元和30萬元,專業設備49臺套、26臺套,為我旗環境監察、監測早日達到國家三級標準化建設要求奠定了良好基礎,同時也為我旗環境保護工作與工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
(二)西烏旗當前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
近幾年來,我旗環境保護工作在環境質量、總量控制、污染治理、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及其他方面均取得了較好成績。在嚴格執行環境準入的條件下,我旗工業污染從源頭上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由于我旗以資源型經濟發展模式為主,環境污染形勢依然嚴峻。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結構性污染依然突出
目前,重型產業結構和粗放的生產方式仍是我旗污染嚴重和生態破壞的主要原因!笆晃濉币詠,我旗的旅游業、副食產品加工等非污染企業或輕污染企業雖然有了較快發展,但新型化、產業化、規;母窬稚形葱纬,相當一部分企業技術裝備水平低、管理粗放,靠消耗資源來推動經濟增長,靠資源的成本優勢來維持產品的競爭優勢,節能意識差,資源利用率低,因此我旗污染物排放強度大,污染狀況比較嚴重。全旗結構性污染仍然嚴重,并且呈逐年加重趨勢。
2.環境污染形勢嚴峻
2.1大氣污染類型發生轉變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巴拉嘎爾高勒鎮城市機動車數量逐年快速增加,機動車尾氣排放將成為城區環境空氣污染的重要來源,可能呈現出由沙塵污染、煤煙型污染逐步向混合型污染轉變,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發展,預計未來幾年污染形勢會不斷加重。
2.2污水、水源地水質、河流湖庫水質存在治理壓力
由于我旗工業布局不合理、結構性污染突出、一些企業缺少必要的污水處理設施,或是設施不正常運行,無法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加上生活廢水污染比重越來越大,2009年,我旗生活污水排放量占廢水排放量的80%,而人口相對集中的城鎮生活污水仍處于無序排放狀態,沒有基本的污水處理設施。2010年,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成試運行,極大緩解了生活污水無序排放狀況,但肉食品加工業等污水排放大戶現狀沒有得到改善,仍將是飲用水源地環境污染的嚴重威脅。
飲用水源地水質除區域性特征污染外,由于管理不善使部分飲用水源地保護區水質受到高錳酸鹽、氨氮和硝酸鹽等污染。
整體而言,我旗境內地表水相對錫盟其他旗縣較為豐富,但是由于近年來我旗資源主導型的經濟發展模式,采礦等行業的大量興起,會嚴重威脅到境內地表水水質的安全,尤其是巴拉嘎爾高勒、高日罕高勒和巴彥吉嘎高勒以及巴拉嘎爾湖和高日罕水庫,均處于工業(城市)比較密集集中的地區,尤其應當引起重視。從污染類型來看,我盟的水環境污染正處在有機污染為主,營養物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同時并存的階段,尤其是重金屬威脅嚴重。
2.3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尚未得到根本控制
生態環境總體比較脆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水土流失嚴重。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的矛盾較為突出,生態環境對開發強度的承載能力較低,局部地區還存在生態環境邊治理、邊破壞現象。全旗牧區環境污染治理及生態建設面臨的形勢比較嚴峻。環境污染有上升趨勢,最突出的問題是畜禽養殖污染(包括廢水、糞便、惡臭等)、村莊生活污染、飲用水安全、工礦污染與城市污染的轉移(主要是資源開發對生態環境的破壞)、面源污染等。
2.4其它環境污染存在一定隱患
隨著工業化進程的逐步加快,工業及生活污染將可能向農牧區轉移,可能危及農牧區飲用水安全和農畜產品安全;鉻渣、POPs(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重金屬、危險廢物等處置不當對土壤造成污染;危險廢物環境安全隱患較大。
3.環保欠賬依然沉重
在旗城鎮建設快速發展的同時,污水處理、垃圾處理、供氣、供熱等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成為旗環境質量改善的瓶頸;二氧化硫、粉塵、煙塵、氮氧化物等污染排放量占全旗排放總量的比例較大,形成了新的環保欠賬,這些欠賬成為制約我旗環境質量改善的主要因素。
4.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不足
環境監管工作任務繁重,監管機構人員編制與工作任務不匹配,遠遠不足標準化的最低限值。監測、監察、督查的應急體系建設滯后,環境宣教、信息機構建設不健全,覆蓋范圍小,社會效應弱。資金投入仍然不足,不能滿足繁重的工作業務開展需求。
(三)“十二五”期間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十二五”期間是西烏旗工業化、城鎮化和農牧業產業化快速發展階段,也是建設國家級環境優美鄉鎮的關鍵期,我們距離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村建設指標還有很大差距,全旗環境形勢雖然局部有所改善,但總體形勢依然嚴峻。
1.經濟發展帶來結構性污染
“十二五”期間,我旗仍屬于資源型經濟,經濟結構調整和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還需要較長時間,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任務依然繁重。能源、電力、化工等污染相對嚴重的產業在總體經濟構成中將逐漸占較大比重,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勢必還會增長,資源型經濟結構的高度發展,必將對局部地區的資源和環境帶來較大壓力。
2.環境壓力繼續加大,污染減排任務將更加艱巨
十二五”期間經濟的快速增長,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將呈增長態勢。但由于原有污染源在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治理上已經跟上步伐,新建項目“三同時”執行率提升,導致減排空間大大縮小,因此,這兩項污染物的減排任務將會相當艱巨。而且“十二五”國家總量控制指標除原來的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指標外,將增加氮氧化物、氨氮,這對污染減排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3.環境質量與環境需求矛盾增加
改善環境質量的難度持續增加和人民群眾不斷提高的環境需求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城鎮污水、大氣、噪聲、垃圾等環境問題尚未有效解決,牧區環境保護工作剛剛起步,區域環境質量改善工作任重道遠。
4.城鎮化及經濟快速發展,環境質量改善壓力加大
根據我旗“十二五”期間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定位,我旗將繼續推進城鎮化發展,城市人口將快速增長,環境污染將會有加重的趨勢,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步伐若無法同步進行,將對實現城市環境質量優化改善的目標帶來很大困難。城鎮化發展過程中的環境問題也會更加突出,農牧業和農牧區現代化的發展也使我旗環境保護面臨前所未有的新挑戰。
5.環境監管壓力進一步加大
隨著我旗以資源型經濟為主的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各種類型的污染環境問題也會隨之不斷涌現,加之舊隱患逐漸凸顯,環境安全問題時有發生,而我旗轄區地域廣闊,環境監管系統人員緊張、任務繁重,使全旗環保監管工作壓力和強度進一步加大。
二、西烏珠穆沁旗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基本思路
(一)規劃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適應國內外形勢新變化,順應各族人民過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深化改革開放,保障和改善民生,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成果,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基礎。
2.基本原則
——堅持富民強旗并重,促進和諧發展。在堅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基礎上,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經濟建設成果更多惠及各族人民,實現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有機統一。
——堅持優化結構,促進持續發展。加快形成多元發展、多級支撐的產業體系,促進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第二產業帶動向依靠三次產業協同發展轉變,由主要依靠投資向投資、消費、出口協同拉動轉變。
——堅持統籌兼顧,促進經濟發展。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調整優化生產力布局,實現區域協調發展;統籌對內對外開放,實現內外聯動、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堅持保護環境,促進綠色發展。堅定不移的推進“兩轉雙贏”,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實現由初見成效向明顯改善轉變,推動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堅持體質機制改革,促進創新發展。把創新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模式轉型的根本動力,營造有利于創新發展的良好環境,實現制度創新、機制創新和科技創新的有機統一,帶動全盟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
(二)規劃目標與指標
1.規劃目標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完成自治區、盟委的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重點區域、農牧區環境有所改善,生態環境總體惡化趨勢得到基本遏制,重要生態功能區得到有效保護,環境風險防范能力顯著增強,確保核與輻射安全,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環境監管水平明顯提高,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
2.規劃指標
2.1總量控制目標
——2015年,全旗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8367噸、109噸以內,比2010年的9012噸、128噸分別減少7.16%(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8.00%)、14.8%(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9.68%)。
——2015年,非電行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5000噸、4200噸以內,比2010年的5403噸、4330噸分別減少7.46%、5.19%。
2.2環境質量目標
——全旗城鎮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到功能要求,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不低于90%(不包括天然本底超標部分);
——全旗城鎮空氣質量好于二級標準的天數超過292天。
2.3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危險化學品得到防控。危險廢物基本實現安全處置。確保核與輻射安全。
2.4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目標
——環境監測站基本(儀器、硬件)達到國家三級站標準。
——環境監察大隊能力建設通過國家三級標準化驗收。
——宣教、信息化建設達到相應的標準化建設要求,加強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控、固體廢棄物管理等建設與運行,監理健全環境監管體系。
(三)重點任務
——水環境保護
1.以人為本,防治飲用水源地的環境污染,確保群眾的飲用水安全
按照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嚴格執行飲用水源地保護制度,將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作為優先領域,確保群眾飲用水安全。加強匯水區工業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質管控,嚴格管理和控制一類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繼續加強對農林、牧區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監管,著力解決水源地受高錳酸鹽、高氨氮和高硝酸鹽等污染物威脅問題。
2.加快推進重點流域的水污染防治
通過建立健全環境監測站,拓展其業務范圍,逐步加快推進對巴拉嘎爾高勒、白音華鎮等工業化相對集中地區的水質監測、監管能力,理清主要污染負荷來源,重點開展污染源分布密集河段的整治。加強監測、加大考核,提升流域水源涵養能力。在城市、人口聚集相對集中的地區重點提高水污染治理水平、水資源利用水平、城鎮污水處理基礎設施管理水平。逐步加大面源污染治理,逐步解決有機污染和營養物污染,有效遏制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污染。
3.繼續強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降低污染負荷
繼續推進并不斷深化主要水污染物污染減排,實施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控制,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到2015年,單位GDP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7.16%、(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9.68%)。單位GDP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4.8%。采取有效措施,實現污水處理廠從注重建設到注重運營的轉變,加強運營監管,繼續提高城鎮污水收集率和處理率,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污泥必須進行安全處置,增強重點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脫氮除磷功能,加大中水回用力度,進一步提高水污染治理水平和水環境管理水平。重點加強白音華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與運行監管。繼續大力推進循環經濟,提高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堅決淘汰高耗水、重污染的落后工藝和設備,缺水地區嚴格限制高耗水型工業項目建設。嚴格執行排污許可制度,把總量控制要求分解落實到污染源,實行持證排污,切實加強對污染物排放單位的監管,努力使水污染源全面達標。污水處理廠實行自動在線監控;積極推動面源污染防治;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對集中式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進行污染治理;減少農業生產中化肥施用量。
4.逐步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繼續開展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實施工業固廢處置場地、垃圾填埋場地、礦產資源開發場地、石油化工行業生產(包括勘探開發、加工、儲運和銷售)等重點場地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構建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體系。
——大氣環境保護
1.全面落實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
1.1繼續實施全旗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
從注重重點行業削減向相關行業全面減排轉變。電力行業突出抓結構調整與脫硫設施的穩定運行,金山電廠實行自動在線監控;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非金屬礦物制造、化工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及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等非電力行業重點抓結構調整與脫硫設施建設;工業鍋爐主要抓結構升級;城市加快集中供熱步伐,各建制鎮逐步實現集中供熱。加大小鍋爐淘汰,大噸位鍋爐因地制宜采取脫硫減排措施;推廣清潔能源和節能環保技術產品,嚴禁原煤散燒。到2015年,單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0年減少7.46%。
1.2全面加強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
水泥、有色金屬冶煉、煤化工行業新建項目應配套安裝脫硫脫銷設施,其中,新改建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煙氣脫銷不低于60%,F有有色金屬冶煉及延壓、非金屬礦物制造等行業重點抓結構調整與脫硫設施建設。水泥行業大于2000噸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窯進行將氮脫硝改造。開展大中型燃煤鍋爐煙氣治理,新建的應安裝脫硫脫銷設施,現有35蒸噸以上的全部實施煙氣脫硫,循環流化床鍋爐設施應安裝在線監控設備,提高綜合脫硫效率。
將火電和機動車作為重點行業加以重點控制。電力行業全面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新、改、擴建機組必須配套煙氣脫硝設施;30萬千瓦以上的現役機組在采取低氮燃燒的基礎上逐步實施脫硝設施改造;全面提升機動車污染控制水平,有效管理和監控運營車輛,實施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和環保標志管理。2011年全面實施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到2015年,全區單位GDP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減少5.19%。
2.繼續加強工業大氣污染綜合防治
嚴格執行廢氣污染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計劃,要求所有廢氣排放企業均實現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達標;對非金屬礦物制造、化工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火電等重污染行業實行強制清潔生產審核,繼續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技術;要求工業園區企業逐步實現集中供熱供氣,推廣使用低硫燃煤;取締煤炭露天堆場,要求新建煤炭堆場全部為封閉式。到2015年,占全區主要大氣污染物負荷80%以上的企業全部實現自動在線監控。
3.重點實施人口集聚區的環境空氣污染綜合整治
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原則,嚴禁在城市人口聚集區上風向及附近布置大氣污染較重的工業項目;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工業布局按建成區和非建成區分別對待,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的建成區,對新增超標污染因子排放量的建設項目階段性限批,要求首先進行污染治理;對環境空氣質量較好,污染物排放量較少的非建成區,在滿足環境容量要求前提下,支持符合相關政策規劃的項目建設。
城市通過采取“關小上大”措施,發展規;泄幔瑖澜用袢加酶吡蛎,推廣使用電力、太陽能、天然氣、沼氣等清潔能源;加大對城區房屋建筑工地、拆遷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渣土運輸等的管理,嚴格落實硬化施工工地主要通道、渣土車輛封閉運輸、工地規范圍擋、密目網覆蓋等控制措施,減小揚塵污染影響。
4.建立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日常監測及應急響應機制
建立全旗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集中分布區的重大危險源監控檔案,形成常態化的環境事故風險隱患排查制度和應急響應機制;對化工、冶煉、電力等行業集中分布重點區域環境空氣的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POPs(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重金屬、氟化物等逐步推行定期監測制度。逐步推進其工業排放控制。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1.優先推進危險廢物污染防治
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污染防治達標率達到90%。以年產生危險廢物50噸以上和具有急性毒性、反應性、易燃性、腐蝕性特性危險廢物的單位為重點,加強環境監管,從源頭上杜絕危險廢物非法轉移。督促產生危險廢物單位建立臺賬制度,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申報登記制度,堅決把好危險廢物管理的源頭關。完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制度。依法開展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地的退役費用預提工作。
建立健全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處置全程監督管理體系,加大執法力度,促進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加強經營許可證準入管理和動態淘汰制度。建立和完善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危險化學品轉移排放環境管理制度、風險評價制度。優先在重點行業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情況調查。促進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行業產業化、專業化、規;褪袌龌l展,淘汰一批落后的處置利用設施,堅決取締污染嚴重的廢棄鉛酸蓄電池非法利用設施。
加強醫療廢物管理,要與衛生、畜牧業、運輸、公安等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多部門共同參與的聯防聯控機制,做好突發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和設施的儲備與建設工作。城市醫療廢物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置。
積極推進鉻渣等歷史堆存和遺留的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確保新增鉻渣當年全部無害化處置利用。
2.提高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
規劃到2015年,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不低于75%。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建成垃圾處理場,實現能夠基本滿足公共服務的要求。取消簡易垃圾處理或堆放設施和場所,強化生活垃圾填埋場運行和滲濾液排放的管理,搞好垃圾處理建設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修復工作。
建設完善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系統,分階段提高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各鄉鎮采取“分散收集、集中清運、集中處置”方法,由各鄉鎮分別收集,按照資源共享原則,由專業部門統一清運和集中處置,提高鄉鎮、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能力。
3.繼續推進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
完善和落實有關鼓勵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處置的有關優惠政策,拓寬廢物綜合利用產品的市場。到2015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50%。因地制宜的發展以煤矸石、粉煤灰、脫硫石膏、爐渣、冶煉廢渣為原料的新型建材工業。加強尾礦、各種建筑廢棄物和畜禽糞便等農牧業廢棄物的回收和綜合利用,促進循環經濟產業的發展。提高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處置和利用,加強全過程跟蹤管理。
——聲環境保護
調整和改善城市功能布局,倡導儉約的社會生活方式,降低城區社會活動強度,控制社會生活噪聲源。實施城市噪聲達標區建設,實行多部門聯動的社會管理,強化飲食服務、文化娛樂場所、馬路市場、家庭裝修等社會生活噪聲的控制。在交通“禁鳴”區行駛的機動車輛,禁止使用高音、怪音和氣喇叭;新建交通主干道盡量避開已有的噪聲敏感區,過境車輛繞城通過。
到2015年,主要城市環境噪聲控制在晝間55dB(A)以內,主要城市道路交通噪聲控制在晝間70dB(A)以內。
強化工業噪聲長效管理和監督檢查,鼓勵選用低噪聲的先進設備和生產工藝;積極創建新的噪聲達標區,對布局不合理、擾民嚴重、一時難以治理的工業企業實行關、停、并、轉、遷。合理布局工業企業,避免城市發展過程中出現新的廠居混雜矛盾。
——生態環境保護
1.建設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
制定完善《西烏旗生態環境功能區劃》,科學確定全旗重點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明確開發方向,規范開發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相協調的空間開發格局。在生態功能保護區內,嚴格限制導致生態功能繼續退化的各類生產建設活動和其他人為破壞活動;嚴格控制區內人口的增長,通過調整經濟結構、改變生產方式降低對生態環境的壓力;生態功能保護區必須改變目前粗放式的生產經營方式,走生態經濟型的發展道路;對生態功能保護區內已遭受破壞的生態環境應限期重建與恢復,爭取設立專項資金用于生態功能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并優先考慮在生態功能保護區內實施生態環境建設項目。
2.提高自然保護區的管理水平
強化環保監督管理的手段,促進自然保護區發展重點從“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的轉變。加強管理,加強對古日格斯臺自然保護區周邊資源開發活動的監控引導,提高保護區建設管理水平,促進自然保護區的規范化建設。
立足于強化監督管理和建立示范自然保護區,提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規范化建設水平,使國家級保護區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較高素質的管理隊伍,具有較完善的保護和管理設施(人員、管護、科研、監測、宣教)。
3.把生態建設示范創建工作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
繼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生態建設示范,著力解決各地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通過開展生態建設示范創建,優化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產業結構,強化節能減排,加強環境保護,促進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編制鄉鎮建設總體規劃和環保規劃,報請政府批準實施,用于指導全旗6個蘇木鎮分批開展創建和申請驗收工作,力爭在2015年末全旗80%以上的鄉鎮成為全國環境優美鄉鎮。
4、加強土壤污染防治
“十二五”期間,禁止未經評估和無害化治理的污染場地進行土地流轉和二次開發。探索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復機制,以鉻渣、POPs、重金屬、危險廢物等污染場地為重點,嘗試開展修復試點工作,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新建項目涉及砷及其他重金屬污染的企業一律不準濕排。加強土壤環境監測監管能力建設,在土壤污染調查的基礎上,對環境敏感區和濃度高值區進行加密監測、跟蹤監測,對土壤污染進行環境風險評價。加強城市建設過程中被污染的工業場地的環境監管。
5、加強農村牧區環境保護工作
圍繞“以獎促治”政策,積極開展農村牧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妥善處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決農村環境“臟、亂、差”的問題;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推廣經濟適用的污染防治和養殖廢物綜合利用技術,進一步提高畜禽糞便的綜合利用率;開展農村牧區飲用水源和水源涵養地的保護,建設水源保護區;加強歷史遺留工礦污染的綜合整治工作,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和生態恢復工作。
——核與輻射
加強核與輻射監督力度,規范輻射安全許可制度,射線裝置類輻射安全許可證發放率達到100%,繼續加強已有放射源的運輸、使用、存貯的環境監管。強化放射源的跟蹤管理、嚴格執行廢舊源及放射廢物集中處置的要求。
加強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優化電磁場的空間分布,合理布局場源建設,防止人口稠密區的電磁輻射污染。重視人為活動引發的輻射污染,對工農業生產和其它人為活動所造成的放射性增高,要進行有效的監管和控制。
——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繼續加強“三大體系”建設,全面提升環境監管能力,提高突發事件應對能力,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基本形成污染源與總量減排、環境質量監測與評估考核、環境監控與環境信息化管理、環境預警與應急體系等,全盟納入到環境基本公共服務范疇。以推進環境監管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要求,以基礎、人才、保障三大工程為重點,建立與新時期環境保護任務需求相匹配的環境監管能力體系。
1.大力夯實環境監管基礎
進一步推進環境監測、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實現由常規達標向全面達標、由注重硬件向全面提升、由重點建設向全面推進的轉變。重點加強環境監測和監察的應急能力建設,保證輻射范圍內的應急工作,提高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基本形成環境監測預警體系,有效防止環境風險。優化環境監測點位布局,推動空氣、水質自動站建設并將其納入自動監控范疇。擴大監測指標和范圍,加強PM2.5(可入肺顆粒物)、POPs、溫室氣體、VOC、臭氧、飲用水質全分析、地下水、固體廢物、土壤、重金屬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能力。
同時,加強環境科研、宣教、信息的機構建設及增強環境統計、評估等環境管理基礎條件建設。十二五期間,建成旗縣環境信息中心并爭取達標。
2.重點加強人力資源建設
“十二五”期間,大力加強監管人才隊伍建設,增加人員編制,加強人員培訓,專業技術人員均應參加繼續教育培訓,上崗人員、操作儀器新人員和操作新儀器人員必須進行培訓,總體提高人員綜合素質,有效開展業務工作。
——工業污染防治
1.加強工業園區環境管理,強化園區污染防治
強化工業項目的集中度,嚴格執行環評審批須符合產業政策和審批權限的規定,按照規劃環評要求、符合地區環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等對進入園區實施項目環評審批。工業園區要嚴格把握工業用水源、氣源、熱源、中水回用、污水排放去向、強化污染治理設施及環境監測能力、環境風險防范、清潔生產和工藝水平等環評審批環節,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減少污染物排放。開展排污大戶定期環境審計和信息公開,將環境管理從排污口向環保設備、環保設施延伸,不斷提高企業防污治污能力。
3.創新機制,促進產業發展
嚴格控制產能過剩行業的項目建設,提高重污染落后產能企業信貸風險等級,逐步建立重污染企業退出補償機制。建立企業環境行為評價制度,強化污染物減排的倒閉傳導機制。從源頭預防—過程管理—末端治理—回收利用的各個環節,建立更加嚴格的環境準入制度,進一步完善重點工業企業防控體系,推動污染減排從末端向中端和前段延伸,大幅度減少工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到201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固體廢物產生量降低40%,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0%。
3.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積極推進重點企業的清潔生產,依法對金屬冶煉、化工等?個重點行業進行分層次、時段的清潔生產審核,實現節能降耗、增產減污。將實施清潔生產作為環保驗收、環保專項資金申請、污染減排的重要條件。推動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生態化改造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行綠色制造,發展綠色經濟。
——環境風險防范
1.加大防治力度,著力解決重大環境安全隱患
加強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開展重金屬污染重點監控。對于排放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危險廢物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工業企業,實行分類管理和監控。大力推進各類有毒有害物質防治,并得到有效控制。積極推動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
2.建立長效機制,嚴格防范環境風險
“十二五”期間,把常態污染之外的環境健康、風險防范作為污染防治的新要求,繼續實施企業新、改、擴建項目環境風險評價制度。啟動環境安全風險防范與應急的研究和調查工作,識別我旗環境風險的高發區域和敏感行業,加強對重大環境風險源的動態監控與風險控制。加大對中小企業的管控力度,建立企業特征污染物監測報告制度。提高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能力。
(四)重點工程項目及投資
為把“十二五”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落到實處,按照自治區重點實施的8項環境保護重點工程(主要污染物減排工程、民生保障工程、農村環保工程、生態環境保護工程、環境風險防范工程、固體廢棄物處置利用工程、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工程和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工程)的相關規劃,結合我旗實際,努力挖潛,切實開展一批環境基礎調查試點項目,本規劃重點工程項目涉及主要污染物減排工程、農村環保工程、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工程和環保監管能力建設工程等4類,共12個重點工程項目,規劃總投資為21000萬元。
(五)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
1.加強評估考核,落實環境目標責任制
在進一步強化污染減排考核的同時,積極穩妥的推進質量考核。加大質量評估、監督、考核力度,開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考核工作,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工作。建立重金屬等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重大環境事件和污染事故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2.嚴格環境執法,加強環境影響跟蹤評價與監督
繼續嚴格執行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非常規污染物的控制標準等環境質量標準。提高環境執法的剛性和權威,設立行為處罰方式,探索按日處罰,繼續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積極開展環保后督察工作。
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在嚴格實行建設項目環評的同時,全面推行區域開發利用、重要產業發展和城鎮建設等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加強環境影響的跟蹤評價和有效監督,對礦產資源開發、能源化工基地建設等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規劃,在實施后組織開展環境影響跟蹤評價。
3.多渠道籌集資金,增加環保投入
逐步形成合理的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體系。充分體現政府主導、市場推進、公眾參與的原則。協調完善有關政策,及時公布環境治理工程、環保科學技術需求等,引導銀行、企業和社會多元投資。
4.加強環境宣傳教育和信息化建設,增強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的力度
完善環境宣傳教育體系,加強面向不同社會群體的環境宣傳教育和培訓,進一步增強公民的環境意識。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利用網站、報紙、6.5環境日宣傳等形式發布環境政策法規、項目審批和案件處理等環境信息,推進企業環境信息公開,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廣泛團結動員社會各界力量,走環境保護群眾路線,建立環保統一戰線。
5.加強能力建設,保障監管職能的有效發揮
重點加強監管人才隊伍建設,增加人員編制,提高人員素質;大力改善環境宣教、信息、科研、統計、評估等環境管理基礎條件,完善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積極推進第三方運營;完善運行機制,保障運行經費、維護經費、更新改造經費。同時重點加強工業園區的環境應急儲備、環境監測、監察、輻射等能力建設;緲嫿ň哂泄嫘、基礎性、全局性的環境監管體系。(西烏旗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