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城鄉環境,提高人居環境質量,扎實開展“和諧城鄉建設”行動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促進環境整治工作常態化,制定本方案。
一、重點整治內容和任務分工
(一)市區環境衛生整治
推進市區環衛一體化及基礎設施建設。按照環衛一體化要求,在市區配建環衛管理用房、公廁、垃圾收集站“三位一體”環衛設施;健全保潔隊伍,實現生活垃圾統一收集、統一運輸、無害化處理;加強公廁規范管理,完善標識,保持開放、整潔和安全。(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委、東港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管委)
(二)城區河道水體環境整治
加大河道及水源地等水體環境綜合整治的監督檢查力度。及時清理城區河道垃圾,嚴禁向流經市區的香店河、張家河、后樓河、沙墩河、營子河、崮河、郭家湖子河、孔家湖子河、向陽河及山海天嵐橋錦江酒店后側河道等河道內傾倒各類垃圾。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委要確保養護范圍內河道保潔到位,其余河道保潔工作由河道屬地政府(管委)負責管理。各單位要將每條河道保潔任務分解到位,特別是水源地周圍的河道要加強整治。要加快第三污水處理廠等治污工程建設,逐步配套完善城區雨污管網,對高科園等區域實施排污口截流并加固。加大治污設施巡查力度,杜絕污水直排河道。(責任單位:東港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管委、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委、市環保局)
(三)大氣污染專項整治
組織開展環保專項執法行動,集中整治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日照港港口粉塵、木漿臭氣和鋼鐵、電力煙塵等污染防治工作。對北京路南段進行綜合治理,對港內短倒車輛全部加裝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加強各類建筑施工工地管理,硬化出入口,渣土封閉運輸,規定時間和路線,及時清掃路面。開展工地堆放渣土專項整治行動,對堆場要進行苫蓋灑水處理,嚴禁出現揚塵現象。開展機動車尾氣專項整治,對超過報廢期上路行駛、未按規定參加車輛審驗、未達到環保要求的進行查處;對市區重要路段實行“黃標車”限行,加快老舊公交車輛淘汰。(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委、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東港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管委、日照港集團有限公司)
(四)交通秩序專項整治
建立交通秩序長效管理機制。大力實施暢通工程,完善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及時修復破損路面,及時合理施劃道路標線,合理設置路牌及路標。整頓規范城區機動車運營,合理調配停車資源,統一規劃設置停車場(點),規范車輛停靠秩序和道路中間柵欄開口。規范城市建設材料進出運行路線,嚴禁超載超限車輛行駛。提高威海路、泰安路、煙臺路、海曲路、迎賓路、山東路、南沿海路、北海路、金陽路以及學校、市場、商場、醫院、車站周邊等重點路段和區域交通管理效能和服務水平,切實解決車輛亂停亂放、占道經營等問題。完善城市交通設施,保證城市交通設施設置規范;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強化交通秩序整治,保證道路交通環境暢通、有序。(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委、市民政局、東港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管委)
(五)違法建設整治
及時制止和查處亂搭亂建等違法建設行為,維護城市規劃的嚴肅性。加大巡查力度,嚴控重管,將違法建設解決在萌芽狀態。屬地政府(管委)和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積極配合,切實做好城市規劃區,特別是控制區和城鄉結合部、海岸帶等區域違法建設的控制和查處工作。各區政府(管委)要將違法建設控制情況納入對街道的考核,強化管理。(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國土資源局、東港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管委)
(六)路邊攤點整治
加大市區主次干道和重點部位的管理力度。對無證攤點、店外經營、店外加工、露天燒烤、西瓜攤點等進行規范整治,嚴禁占道經營。在城區入口處設置醒目平面圖,劃定可設攤位置。(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工商局、東港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管委)
(七)規范戶外廣告、門頭牌匾
整治市區主次干道兩側的戶外廣告、門頭牌匾。對破損、殘缺、陳舊、設置不規范、內容低俗的戶外廣告予以整改或拆除;對占道燈箱、沿街橫幅、拱門、門窗貼字等進行清理;規范戶外廣告發布,加強對門頭牌匾的審批管理,提升戶外廣告的檔次和品味。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張貼、涂寫、散發小廣告行為,及時清除市區主要街道兩側的小廣告;合理增設公共信息發布欄,引導便民信息規范發布。(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委、市民政局、東港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管委)
(八)旅游景區及濱海地帶環境整治
進一步完善旅游景區(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確保景區道路進出便捷;停車場車輛擺放有序,滿足游客及接待要求;廁所設施配套完善,標識醒目;各種引導標識(包括導游全景圖、導覽圖、標識牌、景物介紹牌等)完善,設置規范。加強景區(點)內外環境整治和美化,做到無污水、污物,無亂建、亂堆、亂放等現象。加強濱海地帶及民俗旅游村的衛生保潔工作,確保各旅游景區(點)及海岸線無垃圾。(責任單位:東港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管委、市旅游局、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委)
(九)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及城市出入口環境整治
以硬化、亮化、綠化、生活配套為重點,積極推進舊居民小區、小街小巷、污水溝整治。城中村、園中村和城鄉結合部村居都要與市環衛部門簽訂生活垃圾清運合同,環衛部門要及時清運。加大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客運碼頭、商業街區、影劇院等公共場所及周邊區域整治力度,拆除亂搭濫建,消除衛生死角,清理占道經營,規范廣告牌匾,依照法規救助社會流浪乞討人員。開展城市主要出入口專項整治,設置明顯的出入口城界標志,在老城區各出入口建設完善綠地,清理衛生死角,拆除亂搭濫建,規范管理秩序,做到出入口視野開闊、環境整潔、路面平整、設施整齊。要加強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道路兩側環境整治,徹底消除垃圾。(責任單位:東港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管委、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委、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局)
二、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動員部署(2013年3月15日前)。召開2013年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動員會議,對集中整治行動作出部署和動員。各區政府(管委)和各有關部門、單位結合實際,制定行動方案和工作計劃,編制整治規劃,確定工作重點,明確職責分工,建立目標責任制和工作運行機制,廣泛宣傳,層層發動,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集中整治(2013年3月16日—11月30日)。各級各部門按照行動方案和工作計劃,深入扎實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市里將加強督查調度和指導,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典型。
第三階段:檢查考核,總結通報(2013年12月1日—12月31日)。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檢查考核,考核結果向全市通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政府組織、全民參與”的原則,嚴格落實部門責任制和分級負責制,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各區政府(管委)要成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領導機構和具體辦事機構,確定專人負責;各相關責任單位要參照本實施方案,研究制定單位職責范圍內的城市環境整治方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突出特色,抓好落實。嵐山區政府、日照國際海洋城管委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制定工作方案,切實抓好本轄區內的環境整治工作。
(二)深入宣傳發動,推動全社會廣泛參與。要把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與推進和諧城鄉建設行動結合起來,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要堅持以人為本、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則,把握工作重點,解決突出問題,保持社會穩定。新聞媒體要加強宣傳報道,加大輿論監督力度,提高廣大群眾的環保意識、文明意識,努力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支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良好氛圍。
(三)嚴格監督檢查,確保措施落實到位。各級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責任單位要自覺服從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調度,確保政令暢通。要切實對整治進展情況的督查調度,對進展快、效果好的進行表揚;對進展慢、效果差的進行通報批評。各責任單位的環境整治實施方案要于3月22日前報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照市人民政府)
日照市2013年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3-9-26 11:24:15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