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新要求,進一步改善城鄉環境面貌和人居環境質量,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3〕12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常州市2013年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計劃如下:
一、總體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省政府關于“貫徹三項要求、落實十項舉措”的部署,把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作為重點工作,以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城市環境薄弱地段臟亂差現象為突破口,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礎設施,著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推動城市管理規范化、精細化、長效化水平實現新的提高,城市生態、綠色、文化實現新的跨越,人居環境質量和人民幸福實現新的提升,為我市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標
按照省統一部署,從2013年起,利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市(含金壇、溧陽)建成區范圍內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突出解決城市環境薄弱地段臟亂差問題,提高城市基礎設施承載能力、城市環境和管理水平,實現城市生態、綠色、文化和宜居品質的新提升。
到2013年年底,城市環境薄弱地段臟亂差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整治取得積極進展,城市環境衛生和市容面貌明顯改觀;加快推進智慧城管建設,提升城市長效管理水平;以創建“江蘇省優秀管理城市”為載體,進一步健全城市管理體制機制,年內各區有1個社區達到“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區”標準,具備條件的區,有1條道路達到“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路”標準;結合常州實際,制定城市環境綜合整治3年規劃,實現城市環境整潔有序、生態宜居和人民群眾滿意度新的提高。
(三)基本原則
1.突出民生,提升標準。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集中力量解決社會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整治工作的組織化程度,精心組織、有序實施,切實做到整治體現民意、服務民生。確立更高的工作目標和標準,推動城市建設管理運行全方位實現新跨越,城市生態、綠色、文化各項工作取得新突破。
2.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區分不同區域和類型的城市環境問題,科學制定整治規劃和年度行動計劃,確定整治重點和措施。堅持分類指導,充分利用本地自然山水資源稟賦,注重挖掘保護人文歷史資源,彰顯特色,突出亮點,確保整治成效。
3.多措并舉,疏堵結合。綜合采取改造、改善、提升、規范等措施,加強典型示范引導,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在依法整治的同時,堅持疏堵結合、疏導在先,開展風險評估與防范,強化溝通協調,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4.科學整治,有序推進。按照省制定的整治標準,實施項目化管理和標準化整治,合理配置人力、財力和物力,先易后難、遠近結合,分步實施、扎實推進。堅持點、線、面結合,整體推進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積極打造城市管理新標桿,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環境。
5.標本兼治,注重長效。加強源頭管控,剖析問題根源,注重設施配套,建立完善功能,落實治本措施。堅持整治、建設與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設、以建設促管理、以管理促規范,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6.協作聯動,社會參與。堅持政府統一領導,注重上下聯動與條塊結合,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引導社會公眾參與,贏得理解與支持,努力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良好局面。
(四)實施步驟
我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分3個階段開展。
第一階段:明確任務,完善方案。各轄市區、各部門對照整治內容,通過市民投訴熱線、數字化城管系統和實地調查走訪等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完成現狀調查,明確整治任務,研究制定3年整治規劃和年度行動計劃。2013年度行動計劃和3年整治規劃分別于2013年7月底和10月底前完成,并報市政府辦公室。
第二階段:全面發動,實施整治。10月中旬前,各轄市、區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整治任務,落實責任主體,全面啟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市政府每年就年度整治工作與各轄市、區政府簽訂目標任務書,并加強督促指導。
第三階段:考核評估,表彰先進。市政府在次年4月組織開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考核,對各轄市、區、部門整治工作進行評估,結果在全市通報。對工作推進力度大、群眾參與度高、人居環境前后對比面貌提升顯著和人民群眾滿意度高的轄市、區、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二、重點整治內容
按照省部署要求,以“九整治”“三規范”“一提升”“三創建”(簡稱“9313”行動)為主要內容,全面實施整治。
(一)實施“九整治”,提高城市人居環境質量
1.整治城郊結合部。堅持規劃引導,科學推進建設與整治。對已納入近期改造計劃的,加快推進;對規劃為綠地的,加快綠化建設;對未納入近期建設計劃的,重點開展城市出入口及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全面清理垃圾渣土、露天糞坑、黑臭溝塘、殘墻斷壁和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拉亂掛、亂涂亂畫,整治亂設廢品收購、加工維修等經營站點,規范廣告設置,增添必要的公廁等基礎設施,實施綠化美化,做到干凈整潔、規范有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塑造富有城市地域特色的出入口景觀。2013年對全市15片城郊結合部實施綜合整治,整治面積197.09公頃。(牽頭部門: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衛生局)
2.整治城中村。根據土地權屬、基礎條件、環境影響程度,系統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規劃和土地支持等公共政策,分類整治,加快推進。對未列入近期改造計劃的,集中清理暴露垃圾、影響市容的亂搭亂建和亂堆亂放,消除消防安全隱患,增添路燈、公廁、垃圾箱(房)等基本設施,采取聯合行動規范流動人口管理,整治違法違規加工作坊。改造城中村內技防設施,有條件的實行小區式管理,增設門崗及保安服務人員、在主出入口增加視頻監控、統一規劃停車泊位、加裝車棚地鎖。2013年對全市3個“城中村”實施環境綜合整治,整治面積34公頃。(牽頭部門: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房管局、市國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3.整治棚戶區。按國家要求加快推進集中成片棚戶區改造,對安全隱患多、房屋質量差、老舊危、建筑密度高的棚戶區優先實施整治,對有歷史文化資源的地區妥善處理好保護和改善更新的關系。積極推進非成片棚戶區整治改造,對未納入近期改造計劃的,集中清理垃圾和臟亂死角,消除消防、危房等安全隱患,配備必要基礎設施,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4.整治老舊小區。針對社區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有序整治違章搭建,改造老舊管線,修整破損道路,補建綠化植被,增添必要的停車、路燈、社區管理等設施。加強環衛保潔,及時清運垃圾雜物和建筑裝潢垃圾。加快實施老舊小區房屋修繕,有條件的結合房屋出新同步推進屋頂門窗等節能改造。推行專業化物業服務,落實長效管理機制。2013年對全市5個老舊小區實施改造治理,面積130.1公頃。(牽頭部門:市房管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
5.整治背街小巷。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重點改善環境衛生狀況,增加環衛設施,加大保潔力度,做到無積存垃圾。整治亂貼亂畫、亂拉亂掛、亂搭亂建、亂設廣告。增設路燈,改變黑燈瞎火狀況。改善道路排水設施,消除道路坑洼不平、污水橫流現象。整治亂停車輛、亂設攤點、占道經營,科學設置停車泊位和經營疏導點,做到街巷整潔、管理有序。鼓勵有條件的街巷通過整治展示濃郁的市井文化、民俗風情和地方特色。2013年對全市7條背街小巷(計9515米)進行整治。(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6.整治城市河道環境。重點整治城市黑臭河道。清理河道與河岸垃圾雜物,加強日常保潔,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無暴露垃圾。推進河道清淤疏浚,加快水系溝通和調水引流。完善雨污分流規劃,加快建設污水收集管網,納入整治的河道沿岸污水全收集,消除河道黑臭異味,提高水環境質量。改善河岸環境,重視駁岸生態化建設,建設濱水步道,塑造親水空間,努力實現河道清潔、河水清澈、河岸美麗。2013年對全市3條河道(計22.32公里)實施綜合整治。(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水利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園林局)
7.整治低洼易淹易澇片區。優先改造有歷史記錄的淹水片區,加強城市易淹易澇片區排查和成因分析,制定整治計劃,有序推進改造。加大城市排水規劃實施力度,著力完善城市排澇體系,提高城市排水防澇能力。2013年對全市4塊低洼易淹易澇片區進行整治,面積15.1公頃。(牽頭部門:市水利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城鄉建設局、市房管局)
8.整治建設工地。所有工地實行封閉圍擋施工,采用臨時綠化或利用網、膜覆蓋裸露土方和易揚塵材料,落實施工防塵降塵措施,減少施工揚塵污染。硬化場內道路,出入口配備車輛高壓沖洗設施,設置排水溝、沉淀池,做到施工泥漿、砂漿不進管網。規范場內施工物料堆放,保證場內整潔有序。建立健全渣土運輸處置管理機構,規劃建設渣土處置場所,實行密閉化運輸,實現渣土運輸處置和管理規范化。2013年對全市16個建筑工地、拆遷工地進行整治。(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城管局)
9.整治農貿市場。改善農貿市場內部環境,重點整治農貿市場周邊環境,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加強日常保潔,清除垃圾亂堆、污水漫溢等現象,配套完善公廁、垃圾收運等設施。取締市場周邊占道經營、倚門出攤等行為。整治市場周邊亂拉蓬布、亂搭亂蓋等影響市容行為。規范市場周邊店招標牌設置,清理占道燈箱。規范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合理規劃建設、改造農貿市場,方便市民生活。2013年全市完成3個農貿市場整治工作。(牽頭部門: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
(二)推行“三規范”,改善城市市容環境面貌
1.規范占道經營。按照“主干道嚴禁、次干道嚴控、小街巷規范”要求,重點加強主要道路、背街小巷、窗口地區、校園周邊等占道經營集中區域和高發時段的整治、巡查與管理。合理設置便民早餐點、攤販中心等經營疏導點,劃定經營區域,明確經營時間,控制經營內容,規范經營行為,倡導入室經營。加強攤點保潔管理,確保攤收場清,做到規范有序、不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2013年,對全市3個疏導點、共計147個攤點實施規范管理,提升服務質量和周邊環境。(牽頭部門: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規劃局、市商務局)
2.規范車輛停放。規范交通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亂停亂放。在規范道口秩序和設置完善交通標志、指路標志、誘導標志等基礎上,合理劃定路內停車區域及泊位標線,實行專人管理,保障道路通行順暢。嚴厲查處違規占道、逆向停車、占用盲道等突出問題,加大管控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整治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實現非機動車輛停放秩序明顯改善。合理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緩解停車供需矛盾。2013年全市新建利用機動車停車設施9處、共計850個泊位;非機動車1處,計300個泊位。社會停車場利用率達95%以上。(牽頭部門: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規劃局、市城管局)
3.規范戶外廣告設置。重點整治未經審批、長期空白閑置、設施陳舊破損、嚴重影響市容和安全的廣告設施,清除沿街及小區樓頂、墻體、橋體、交通護欄、燈桿、樹木等部位的非法廣告。按照《江蘇省城市戶外廣告和店招標牌設施設置技術規范》,結合城市特色文化塑造,編制戶外廣告規劃,合理利用城市空間資源,加強設置管理,做到布局合理、設計精美、美觀靚麗、特色彰顯。2013年完成集中清理50處、集中整治98處。(牽頭部門: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規劃局)
(三)強化“一提升”,建立城市管理長效機制
提升城市長效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由市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城管、宣傳、公安、監察、國土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房管、環保、商務、交通運輸、水利、衛生、工商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城市管理綜合協調機構,形成“部門聯動、分工協作、責任明確、考核科學”的綜合管理機制。推進管理力量向社區、薄弱地段延伸,落實城中村、城郊結合部管理責任部門單位,實現城市管理全覆蓋、常態化。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加快構建數字化城管平臺,提高城市管理科學化、標準化水平。加強城管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全面提升執法隊伍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適應城市管理范圍和內容擴大,加強機構建設,增加執法人員配備,提高執法效能。加大城市管理宣傳力度,提高人民群眾對城市管理工作的參與度和認同度,努力改善城管執法環境。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綜合考評體系,推動城市管理長效化水平不斷提升。(牽頭部門: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委宣傳部、市城管委各成員單位)
(四)推進“三創建”,共筑生態宜居城市
1.創建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市。從生態產業、生態環境、生態人居、生態文化、生態意識五個方面著手,構建我市生態文明建設“五個體系”,依托規劃重點項目,重點實施“產業轉型升級工程、節能減排推進工程、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美好城鄉建設工程、生態文化普及工程、生態系列創建工程”六大工程,將生態文明理念融入到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牽頭部門:市環保局)
2.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堅持“政府主導、全民參與,以人為本、功能完善,生態優先、保護優先,全面統籌、協調發展”的基本原則,重點實施“城市綠化園林提升、生態環境、市政設施、節能減排、社會保障”五大工程,營造生態的、低碳的、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可持續發展的園林城市。(牽頭部門:市園林局)
3.創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建立五項工作制度,健全保障措施,圍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歷史文化街區和風貌區保護利用、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建筑保護修繕、各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擴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歷史文化研究宣傳共“八大工程”展開工作,深入挖掘我市歷史文化主要特征,全面展示地域文化璀璨的歷史成就。(牽頭部門:市文廣新局)
三、工作領導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實行分級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市負責對各轄市、區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各轄市、區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確定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牽頭部門,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領導。市成立了常州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市長任副組長,各轄市、區政府和市委宣傳部、公安局、監察局、財政局、國土局、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商務局、衛生局、環保局、規劃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園林局、城管局、工商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統籌協調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負責制定標準、明確要求、建立信息平臺、監督指導和考核驗收。
金壇、溧陽兩轄市參照省、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要求,自行組織開展,由常州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進行檢查考核。
(二)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在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轄市、區以塊為主組織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具體工作。同時,市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各整治項目實施中的牽頭作用,配合做好三年規劃,密切協作,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三)完善政策措施,推動工作落實。各級政府要創新城市管理投入機制,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作為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城建計劃,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加大公共財政投入,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倡導實行“工程化管理、項目化運作”,實施“一區(重點整治區域)一策”,“一村(城中村)一策”,確保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結合“江蘇省優秀管理城市”、“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路”和“江蘇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區”創建,積極向上爭取省級專項引導資金。
(四)制定考核標準,嚴格督查考核。對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行目標管理,把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成效作為考核各級政府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按照省明確的考核辦法和驗收標準,實行定期督促檢查和情況通報,實施月報告、季檢查、年考核。對領導重視、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地區進行表彰;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進展緩慢的地區給予通報批評。
(五)深入宣傳發動,營造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大力宣傳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尊重社情民意,擴大公眾參與,贏得群眾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的良好氛圍。通過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引導廣大居民養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不斷增強環境衛生意識和環境保護觀念,全面提升文明素質。(常州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2013年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計劃
發布時間:2013-10-31 10:33:13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