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工作情況
(一)穩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1、積極開展生態鄉鎮創建工作:一是明確目標抓創建,簽訂2012年度創建目標責任書,州政府與縣市政府簽訂了16個鄉鎮創建生態鄉鎮的責任書;二是制定政策促創建,州政府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大生態創建資金投入保障基礎性生態創建工作意見的通知》,明確每個創建鄉鎮安排200萬元補助資金,2012年到位資金1875.23萬元,完成鄉鎮垃圾場改選、遷建20個,濕地污水處理系統17座;三是多措并舉保創建,實行工作倒逼制、信息報送制、現場督查制,有力推進創建工作;四是加大宣傳,助推創建,開展環保法制宣傳“六進”活動(進機關、進社區、進企業、進鄉村、進學校、進單位)。
2012年,全州共投入生態創建專項資金1875.23萬元,完成了17個國家級生態鄉鎮申報工作,經省環保廳組織專家現場考核、審查,共有12個鄉鎮通過省級審查,通過率達70%,現已上報國家環保部待復審命名。布朗山鄉、勐伴鎮已被省政府命名為“云南省生態鄉鎮”,現我州31個鄉鎮已全部被命名為省級生態鄉鎮。同時,全年全州共命名州級綠色學校3所、綠色社區6個、環境友好企業2戶、州級生態村153個。
2、啟動亞行生物多樣性保護廊道二期項目,開展了自然保護小區建設試點工作,建立了全州第一個鄉鎮級自然保護小區——蚌蘭保護小區。
3、完成廳州合作協議的簽訂,已爭取到省環保廳資金支持1157萬元。
(二)扎實推進污染減排工作
2012年省列我州污染減排項目23個,其中工程減排項目21個,管理減排項目2個,有64戶企業列為國家重點監控企業。
截止12月底,省列21個工程減排項目已驗收14個,已完工、試運行、調試6個,可研1個。預計2012年化學需氧量新增削減量1883噸,氨氮新增削減量62.6噸,超省下達減排目標任務數化學需氧量247噸、氨氮16噸,分別為1636噸、46.6噸,提前完成我州總量減排目標削減任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我州2012年無削減任務,主要是公安交警部門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輛報廢制度。
(三)“雙二十”任務
1、開展全州機動車尾氣檢測工作,目前,全州機動車環保檢測站已建成,正在辦理審批手續。
2、啟動全州萬噸以上規模橡膠加工企業污染治理及回收利用示范工程。促成省環保廳10月在我州召開了全省“十二五”天然橡膠行業加工廢水治理工作現場會,明確了橡膠加工行業為我省“十二五”化學需氧量、氨氮主要污染物減排的重點行業。目前全州萬噸及以上規模橡膠加工企業38家,治理設施完工28家,在建3家,未動工7家(其中擬新建膠廠4家,景陽公司3家未動工)。
3、省列我州第五批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13家,已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4家,其余9家因企業規模小,生產不正常等原因,省環保廳同意取消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四)深入開展“七彩云南•西雙版納保護行動”
一是繼續深入開展各項環保專項行動,對轄區內357家企業進行了檢查,出動執法人員3311人次,車輛1122輛次,執行罰款93.96萬元。
二是強化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一是做好項目審批服務工作;二是嚴把審批關,截止12月31日,州環保局共對90個建設項目的環評進行審批,完成23個建設項目的竣工環保驗收。
三是加強環境監測工作,全年通過監測獲得環境質量、污染源監測數據35006個。
四是嚴格排污費征收,全年實際征收464.3萬元,超計劃(280萬元)征收184.3萬元。
五是認真辦理環保信訪投訴和環境污染糾紛329件,處置率達100%,未出現因環境問題引發的重大群體性事件。
二、2013年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進生態創建
2013年完成12個國家級生態鄉鎮的申報工作,力爭實現80%以上的鄉鎮通過環保部復審命名為國家級生態鄉鎮;支持指導好景洪市開展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創建工作,完成創模申報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完成三縣市省級生態縣市的申報工作。
(二)編制《西雙版納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進一步落實廳州合作協議的項目實施。
(三)進一步做好全州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開展減排監測體系建設及考核工作。繼續推進全州橡膠加工行業污染治理工作,實行機動車綠色標志管理與尾氣檢測工作。
(四)繼續開展好“七彩云南•西雙版納保護行動”。
(五)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強化服務與監管,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環保隊伍能力建設。
(六)積極探索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環境保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