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加快新型城鎮化發展步伐,努力營造整潔優美、規范有序、文明和諧的城鄉人居環境,根據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指揮部《關于印發2013年聊城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聊綜治指〔2013〕1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國家、省、市、縣“兩會”精神,以實現城鄉環境“暢、綠、亮、潔、美”為目標,建管并重,標本兼治,努力實現市政基礎設施功能大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大提高,城鄉環境面貌大改善。
(二)基本任務。今年綜合整治的基本任務是實施“三大”基礎設施工程,組織“五大”環境整治專項行動。
1、實施以“道路、綠化和亮化”為重點的三大基礎設施工程。
(1)實施“道路改造工程”。今年縣城區將新建、改建和整治14條道路,緩解交通壓力;同時,按照“三年計劃,兩年完成”的要求,實施城區背街小巷的整治。
(2)實施“林蔭工程”。一是高標準、大規模實施林蔭道路建設,種植多排行道樹,在道路隔離帶和分車帶補植行道樹,形成較好的遮蔭效果和景觀效果。二是公園等室外公共活動場所要進行大幅度、多層次、多形式的升級改造,力爭綠地面積達到占地面積的70%以上,喬、灌木覆蓋面積占到綠地面積70%以上,喬木覆蓋率占綠地面積40%以上。三是停車場盡量采用嵌草磚等透氣、透水性好的鋪裝材料進行鋪裝,并種植耐踐踏草坪,車輛間隙種植高大喬木,形成林蔭覆蓋。四是加強庭院及小區綠化,確保新建單位庭院和居住小區綠化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35%以上;舊居住區通過綜合改造,綠地比例提升到30%以上。五是實行立體綠化,對具備條件的建筑物墻體種植爬墻虎、凌霄、紫藤等攀緣植物。
今年要對縣城區主次干道的行道樹進行補栽。要見縫插綠,拆墻透綠,增加永久性綠地,實現增綠增彩。加強建設項目配套綠化指標的控制和落實,增加公共綠地。
(3)實施“亮化工程”。主次干道的路燈要統一規劃設計安裝,相關的樓宇要建設科技含量高、環保、節能、效果持久的燈帶、燈飾,豐富和美化縣城夜景。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設節能環保、照度適中、美觀大方的景觀路燈。
2、組織以“拆違清障、拆墻透綠、規范交通、墻體美化和垃圾清除”為重點的五大環境整治專項行動,規范治理“十亂”行為(即:亂搭亂建、亂建實墻、亂拆墻開門、亂停亂放、亂擺攤點、亂貼亂畫、占道毀綠、非法營運、亂設廣告管線、亂倒雜物垃圾等,下同)。
(1)組織“拆違清障”專項行動。集中時間拆除所有違法、違規建筑,徹底清理規劃區內的違法、違規構筑物,包括各種房體、墻體、報亭等地上附著物。強化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遏制新發生違章建筑行為,及時發現,及時拆除。加大懲處力度,整治占道經營、流動攤點、馬路市場以及違法洗車點、露天燒烤點、沿街店外經營等行為,從源頭上根治“亂搭亂建、亂建實墻、亂拆墻開門、亂停亂放、亂擺攤點、亂貼亂畫、占道毀綠”等行為。
(2)組織“拆墻透綠”專項行動。拆除沿街實體圍墻,將庭院綠化和街道綠化融為一體,整合、提升街道景觀。按規劃確需保留的圍墻,必須是高標準的透視墻,并進行墻體綠化。
(3)組織“規范交通”專項行動。堅決整治非法營運車輛和流動攤點,合理規劃布局早攤、夜市,實行專人管理,規范交通秩序。
(4)組織“墻體美化”專項行動。開展規范廣告、管線敷設、增綠透綠、樓體裝飾等4項整治行動,加強道路地上空間的規范化管理,改善街道景觀。要統一規劃設計和制作空中設施,規范廣告牌匾和管線設置,拆除廢棄電桿、電線。對今年新建、改建道路上的所有管線,要在道路正式施工前一次性全部埋設到地下。大力整治墻體、樓體和陽臺上亂改建門窗,亂掛設電線、雜物現象,沿街的樓宇進行高標準粉刷和亮化裝飾,實施“穿衣戴帽”、“平改坡”、墻體裝飾(粉刷)和亮化、立體綠化等景觀工程。
(5)組織“垃圾清除”專項行動。以單位庭院、河道景區、公路沿線以及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和鄉村為重點,以“愛我莘縣,凈化家園”為主題,廣泛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衛生監督,徹底清除垃圾死角。加大力度,查處亂堆亂扔、亂倒垃圾等各種破壞和影響城市環境的行為,做到垃圾入箱、污水入桶、文明經營、攤撤場凈,使城鄉面貌有大的改觀。
二、總體目標和完成時限
(一)總體目標。根據縣委、縣政府確定的“暢綠亮潔美”總要求,扎實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確保“一月一變化,三月大提升,年底見實效”,實現“道路排水平坦通暢,綠化亮化增量增彩,街面景觀美化潔凈,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城鄉形象整體提升。
1、道路環境實現“路平、水通、街綠、燈亮、景美”。一是道路交通有序暢通。道路平整,排水通暢,無坑洼、無積水,車輛運行和停放遵章、有序,交通秩序良好,安全暢通。二是綠化亮化增量增彩。進一步提升主次干道、河流水系以及公共場所的綠化品質。對背街小巷,根據實際情況增加路燈、行道樹。園林綠化管護完好,綠籬花池干凈整潔,各類花草樹木無死樹枯枝,無缺苗斷壟現象。建設“以照明路燈為主線,以門店牌匾燈飾為補充,以臨街建筑為點綴”的亮化照明體系,扮靚城市夜景。三是街面景觀美化潔凈。街道保潔及時,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小街巷、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無暴露垃圾,無衛生死角。“門前五包”(凈化、綠化、亮化、硬化、秩序)落實到位,沿街門店無亂倒垃圾、亂潑污水、毀壞樹木和燈具等現象,城市渣土、廢水等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城區市容市貌實現整潔美觀。
3、全縣境內的公路、河流以及鄉村環境“臟、亂、差”得到全面治理,全面改觀。
4、城鄉管理長效機制初步建立。理順好部門、鄉鎮(街道)在城鄉環境管理方面的責權利關系,形成能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且較為完善的城鄉管理機制。
(二)完成時限。縣規劃執法局、住建局、國土資源局、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運局、公路局、水務局、黃河河務局、環保局、衛生局、郵政局等部門和縣供電公司、供熱公司、自來水公司、天然氣公司、國防電纜、廣電中心、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等相關管線單位以及各鄉鎮(街道),要精心組織好“三大工程、五大行動”,確保按時完成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任務。
1、道路改造工程。投資3200萬元,新建村級公路網化工程100公里,10月30日前完工;投資300萬元,建設污水處理廠道路5.5公里,6月底前完工;新建魯西現代農業示范園道路及停車場道路,4月30日前完工;投資800萬元,新建1號街653米、任圣西路1108米,10月30日前完工;投資240萬元,實施小康街東延工程,10月30日前完工;實施臨莘路改建、小康街西延、陽平路北延、武陽街西段改造、伊園街西延、濱河大道、振興街東延工程。
2、林蔭工程。一是對政府街、通運路、新華路、大安街、伊園街、鴻圖街等道路行道樹進行補栽,5月1日前全部完工。二是實施伊園街東段、甘泉路中段、莘亭路南段、聊莘路、小康街等綠化工程。三是對今年新建的道路,待完工后,按照規劃,實施綠化工程。四是對庭院及小區進行綠化,舊居住區通過綜合改造,提高綠地比例。五是實行立體綠化,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墻面、陽臺、窗臺、棚架、屋頂、河道硬質駁岸進行綠化。
3、亮化工程。縣城區要在5月1日前完成振興街、政府街的景觀亮化工程;其他工程要于“十一”之前全部完工,達到規劃和設計效果。路燈工程與新建道路同時實施、同步完工。
4、環境綜合整治。5月1日前完成縣城區6條道路的環境整治任務。“十一”前完成其它道路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年底前完成所有道路和市政公共場所、河道景區、單位庭院、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的綜合整治任務。
5、拆違清障。5月1日前完成城區主要道路的拆違清障任務。6月底前完成影響城建重點項目建設的拆違清障任務。“十一”前完成收尾工作,并建立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6、規范交通秩序。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務。“十一”前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7、路域環境整治。6月底前完成省道的環境整治任務;“十一”前完成境內所有綜合整治任務。主要范圍是公路兩側以及汽車站周邊各不低于500米的區域。對于500米以外可視范圍內的廠房、建筑、廣告牌匾、垃圾堆(含白色污染)、坑塘等也要一并整治。重點是改造建設路面、路口,清除垃圾、雜物,提升綠化、亮化水平,改善綜合景觀。
8、水利河流環境綜合整治。6月底前完成所有河流城區段環境整治任務;“十一”前完成境內所有綜合整治任務。
9、鎮村環境綜合整治。包括所有鄉鎮(街道)和村莊,重點是鄉鎮駐地、農村新型社區、示范村、達標村,沿臨商路、臨觀路、齊南路、蒙館路、關金路兩側500米范圍內的村莊。
(1)鄉鎮駐地整治。街道路面平整、路燈完好、行道樹無缺株、死株,店面美觀、無亂涂亂畫;街道衛生整潔、無積水、無污水、無雜草,垃圾存放點周邊潔凈,鎮區無衛生死角;街道兩側無亂搭亂建、無占道經營、無亂堆物料;街道兩側按要求設置垃圾箱(池);背街小巷無垃圾堆、土堆、磚堆、糞堆、柴草堆;建筑工地按規定設置硬質圍擋,建筑垃圾做到隨產隨清,物料無占道現象,工地進出口道路進行硬化。
(2)村莊環境整治。街道衛生整潔,無垃圾堆、土堆、糞堆、柴草堆,無污水;街道有專門的排水設施且通暢,道路硬化、亮化、兩側綠化;街道按要求建設垃圾池,垃圾存放點周邊潔凈衛生;街道兩側無亂搭亂建、無建筑物料、無占壓。
各鄉鎮(街道)要制定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6月底前完成縣城、鄉鎮(街道)駐地和省道的環境整治任務;“十一”前完成境內所有綜合整治任務;年底之前建立起長效管理機制。
三、任務分工
(一)縣住建局
1、牽頭抓好綜合整治活動調度、協調服務等工作,指導縣直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展綜合整治工作。
2、牽頭負責“林蔭工程”,具體承擔縣委、縣政府安排的有關綠化工程任務,搞好拆墻透綠活動,實現增綠增彩。
3、負責縣城區建設(含拆遷)工地的環境整治。加強對在建工地環境及出入工地車輛的監管,有效防止揚塵污染,實現“施工文明化、運輸封閉化、進出水槽化、物料覆蓋化、場地砼硬化”等標準化管理。
4、加強對縣城區住宅小區內的環境衛生管理,治理亂搭亂建、亂毀占綠地以及亂貼亂畫、亂放車輛、亂堆雜物等現象。督導居住小區補樹、增綠,建設園林小區。
5、牽頭負責“墻體美化”行動,會同縣規劃執法局組織實施規范廣告牌匾、管線敷設、樓體裝飾等4項工作。
6、牽頭負責“垃圾清除”行動,治理亂倒垃圾、雜物的行為,徹底治理“垃圾死角”,保持路面、綠地、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干凈衛生。加強對市政公用設施的養護管理,完善衛生配套設施。提高保潔、養護管理的標準和水平,保持道路排水、綠化亮化等設施的運行完好。新增果皮箱、垃圾桶等衛生設施,購置垃圾清運專用車輛。配合縣商務局搞好中心市場的衛生保潔。
7、配合縣工商局、規劃執法局、城區四個街道辦事處等單位,落實“門前五包”制度(凈化、綠化、亮化、硬化、秩序),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8、牽頭負責“亮化工程”,具體實施縣委、縣政府安排的有關亮化工程任務。
9、負責縣城區部分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等工程的施工管理。
10、牽頭搞好縣城區房屋征收工作。
責任人:王業軍(縣住建局局長)
(二)縣規劃執法局
1、完成城區總體規劃的修編并及時上報審批,及時提供詳細精確、完備到位的規劃圖紙;會同各責任部門把好設計關,提高專項規劃的設計水平,周密考慮綠化亮化、管線敷設和道路的綜合景觀。
2、及時提供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所需要的規劃以及相關服務,并參加或參與具體工作。
3、編制道路交叉口、停車場及公共設施的專項規劃,逐步解決行車慢、停車難等問題。
4、提供城市總體規劃,燃氣、供熱等專項規劃,并會同縣住建局完成亮化、照明、供氣、供電、供水、污水處理等規劃的編制,及時為“廣告牌匾、管線敷設、拆墻透綠、園林綠地、樓體外裝飾”等各項整治任務提供專項規劃依據。
5、牽頭組織“拆違清障”專項行動,治理“十亂”行為,徹底清理規劃區內的違法、違規建筑物、構筑物(含各種房體、墻體、報亭等)等地上附著物。組織責任單位對在建工程建設不低于2.5米高的硬質圍擋或院墻,對臨街建筑書寫宣傳標語。
6、配合縣交警大隊、交運局等部門開展“規范交通”專項活動,加大治理城區非法運營三輪車工作力度;配合縣工商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搞好城區汽車修理門店的衛生整治,杜絕店外經營,保持干凈衛生。
7、配合縣工商局、住建局等單位和各街道辦事處落實城區“門前五包”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8、牽頭整治占道經營、流動攤點、馬路市場以及違法洗車點、露天燒烤點、沿街店外經營等行為;搞好城區洗車店的衛生整治,保持干凈衛生。
9、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實施“道路改造”、“規范交通”、“墻體美化”和“垃圾清除”等專項行動。
責任人:宋建忠(縣規劃執法局局長)
(三)縣國土資源局
1、按時完成各類土地征收任務以及相關的測算、“招拍掛”出讓等工作。
2、加大對已儲備建設土地的管理,沿邊要建設不低于2.5米高的硬質圍擋或院墻,墻體要粉刷或裝飾。
3、清理違法侵占集體土地等行為。
責任人:郭景華(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四)縣交警大隊
1、牽頭組織“規范交通”專項行動,治理非法營運三輪車和亂停亂放車輛、亂調頭停車等行為;會同縣交運局、規劃執法局和各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對城區交通秩序進行專項治理;研究制定交通秩序管理長效機制。
2、按照道路施工總體計劃及時實施信號燈、標志線等相關設施的施工。
3、會同縣住建局等道路施工管理單位,合理安排道路交通封堵和施工運輸路線,確保正常施工和交通安全,減少對城市交通的影響。
責任人:李彤(縣交警大隊大隊長)
(五)縣交運局、公路局
1、開展各項整治活動,搞好各自用地范圍內的環境綜合整治和安全管理,配合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道路沿線的集貿市場進行整治、取締。實施沿線所屬區域的綠化增量和品質升級,形成高檔次的綠色景觀通道。
2、大力整治城區主要出入口的環境,提升景觀標準。要高標準、大手筆規劃設計,快速完成改造任務,提升綠化、亮化整體水平,保持環境衛生。
3、會同縣交警大隊、規劃執法局等部門實施“規范交通”專項行動。
4、牽頭搞好城區汽車修理門店的衛生整治,杜絕店外經營,保持干凈衛生。
責任人:丁衛東(縣政府黨組成員、公路局局長)
古希良(縣交運局局長)
(六)縣工商局
1、店外經營整治。牽頭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制;整治城鄉重點街道兩側固定門店店外擺攤設點、擺放經營商品等行為;督導門市保持店面清潔,商品擺放規范有序;配合縣交運局、規劃執法局等部門搞好城區汽車修理門店的衛生整治,杜絕店外經營,保持干凈衛生。
2、規范市場秩序。重點整治以縣城和鄉鎮駐地市場為主的城鄉各類市場;協助城市管理部門清理占道經營(占道攤點以莘北綜合批發市場北門占道攤點為主)、規范門店牌匾和戶外廣告。
3、集貿市場整治。加大集貿市場管理力度,督促市場開辦者認真落實第一責任人制度,做到市場內劃行歸市,布局合理,商品擺放整齊;協助商務局做好中心市場、莘北市場管理。
責任人:孟國玉(縣工商局局長)
(七)縣衛生局、愛衛會
廣泛發動、深入開展以“愛我莘縣,清潔家園”為主題的愛國衛生運動,配合組織“垃圾清運”專項行動,徹底清除垃圾死角,保持城市衛生,凈化衛生環境。
責任人:楚玉民(縣衛生局局長)
(八)縣水務局、黃河河務局
1、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則,搞好徒駭河、馬頰河、金堤河等河流沿岸的環境治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整治沿河兩岸亂堆、亂放、亂倒垃圾、亂排放污水等現象。會同有關部門拆除違障建筑物(構筑物)。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建立徒駭河、馬頰河、金堤河等河流管理長效機制。
責任人:王傳全(縣黃河河務局局長)
李法忠(縣水務局局長)
(九)縣環保局
負責對各類污染源的治理,查處亂排污水、亂倒垃圾等污染環境的各種行為;負責俎店河濕地公園的管理。
責任人:陳明月(縣環保局局長)
(十)縣商務局
牽頭負責中心市場及莘北市場的綜合管理。
責任人:馬愛民(縣商務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十一)縣財政局
積極籌集資金,確保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資金需求。
責任人:王俊君(縣政協副主席、財政局局長)
(十二)縣審計局
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各項工程的跟蹤審計,搞好審計決算。
責任人:王成杰(縣審計局局長)
(十三)縣郵政局
按照統一的規劃,重新布局、調整和改造新型報亭。沒有規劃的,要限期遷移或拆除。
責任人:高立軍(縣郵政局局長)
(十四)縣廣電中心、供電公司、聯通公司、移動公司、電信公司、濟南傳輸局聊南分局、莘陽天然氣公司、供熱公司、佳合弱電公司等單位
1、按照規劃統一集中遷建和調整各自的管線、線桿,特別是今年新建、改建道路和綠地上的線桿、線路,在正式施工前要一次性完成管線下地任務。
2、對縣城區現有管線進行一次全面普查,排查和整治現有管道,井蓋缺損和不符合標準的要及時更換配齊,井蓋高于路面的要及時下落,與路面找平。按照標準設置必要的警示標志。
3、拆除并清理縣城區內的廢舊線桿、管井。
4、縣供電公司負責既有路燈的管理和新修道路路燈的安裝管理,確保亮化效果。
責任人:段 青(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廣電中心主任)
張建華(縣供電公司總經理)
王春喜(縣聯通公司總經理)
李子晨(縣移動公司總經理)
朱忠杰(縣電信公司總經理)
武云水(濟南傳輸局聊南分局局長)
王同福(莘陽天然氣公司副經理)
趙道強(縣供熱公司經理)
欒更國(佳合弱電公司經理)
(十五)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負責各自轄區內的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動員機關單位和廣大居民積極參與和落實好“三大工程、五大行動”。
1、要制定具體的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認真實施道路改造工程、林蔭工程和亮化工程。特別是要將“林蔭工程”與創建省級園林城市有機結合起來,認真開展群眾性的植樹造林活動。
2、要組織好“五大專項行動”,對駐地道路、街區、背街小巷以及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環境衛生實行長效管理,治理“十亂”行為。加強背街小巷、城中村公廁的管理,保持干凈整潔。按規劃合理增設垃圾站點等衛生設施,并規范管理。
3、搞好各鄉鎮(街道)公路兩側以及汽車站周邊不低于500米可視區域的農田林網、房舍圍墻、大街小巷的凈化、美化和綠化,對可視范圍內的殘破廢舊廠房、建筑、廣告牌匾等一并進行修整、粉刷和更換、更新。拆除一切可視違章建筑物及殘墻斷壁,取締亂搭亂建、馬路集市、馬路攤點。對公路兩側“三大堆”要徹底清理。深入開展植樹活動,在沿線實施綠化增量和品質升級,建設綠色景觀長廊。
4、組織社區、村莊的“垃圾清運”專項行動,對“草堆”、“糞堆”、“垃圾堆”等臟亂差現象進行集中整治。推廣適合我縣特點的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和其他燒草行為,排查各類排污行為。
5、城區四個街道辦事處要牽頭搞好各自轄區“門前五包”活動,會同縣規劃執法局、住建局、工商局等部門,抓好活動的實施;東魯街道辦事處、燕塔街道辦事處配合縣商務局搞好莘北市場的衛生保潔。
6、進一步推進城鄉環衛一體化建設。把全縣1/3以上的村(主要是沿省道、縣鄉主干道兩側的村,鄉鎮駐地村和示范村,村莊名單附后)作為整治重點,嚴格按照“六個有”工作標準,切實加強督導考核,一周一考核、兩周一通報,力爭今年全部達標;其他村莊也要結合各自實際,加快推進,全面提升城鄉環衛一體化水平。
責任人: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長(主任)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機構,加強領導。縣政府調整、充實以縣長為指揮長、有關縣級領導同志為副指揮長、分管副縣長任辦公室主任的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指揮部,統一領導、督導和協調這項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全力配合、支持和參加指揮部及其各個專項小組的工作,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工作組,切實組織領導好專項整治工作。各鄉鎮(街道)要相應調整、充實指揮管理機構。
(二)履職盡責,積極作為。各鄉鎮(街道)和縣住建局、規劃執法局、交警大隊、工商局、交運局、公路局、水務局等相關部門,要按照統一部署,開展好各自的專項整治工作,按時高標準地完成整治任務。各鄉鎮(街道)要認真組織轄區內的綜合整治,動員機關單位和廣大居民積極參與,打一場綜合整治的人民戰爭。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大膽負責,切實完成好牽頭和協調任務。
(三)嚴格要求,標本兼治。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品質”,以空前的干勁和百倍的熱情,縝密組織和實施好綜合整治活動。要精心設計,真抓實干,追求精細,務求高質量和大成效,提升轄區環境質量。要堅持重點整治與全面治理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群眾活動與專業隊伍相結合,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全民動手,統一標準,統一行動,確保通過整治活動,各鄉鎮都要建成1-2條“交通順暢、環境優美”的標準化道路。
(四)強化督導,確保實效。縣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督導組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堅持督導通報制度,一周一督導、兩周一通報,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督促整改。對措施得力、行動迅速、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的部門和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部門和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在新聞媒體曝光,并由責任人說明情況。每月對各鄉鎮(街道)進行一次評比,排出名次。整個活動結束后,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驗收,嚴格獎懲,實行問責,對工作失職、影響大局的部門和個人,堅決追究責任,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通報批評。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強化工作宣傳。宣傳、廣電部門要加大宣傳報道力度,既要宣傳先進典型,也要公開曝光被動應付、敷衍了事的不作為行為;更要廣泛宣傳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進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活動穩步推進,形成“愛我莘縣,從我做起”的良好輿論氛圍。(莘縣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