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11〕 4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降低能源消耗強度、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相結合,堅持強化責任、加強監管相結合,堅持優化產業結構、強化工程措施、加強管理引導相結合,進一步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格局,確保我市“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完成,加快推進我市世界旅游精品和“五化五建”建設。
(二)主要目標。到2015年,全市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730噸標準煤,比2010年的0.859噸標準煤下降15%。到2015年,全市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0800噸、2140噸以內,比2010年的21384噸、2275噸分別減少2.73 %、5.9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670噸、9750噸以內,比2010年的24656噸、9931噸分別減少4%、1.82%。
二、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分解落實節能減排指標。綜合考慮各區縣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減排潛力、環境容量及產業布局等因素,將全市節能減排目標合理分解到各區縣。各區縣要將市政府下達的節能減排指標科學合理地分解落實,明確有關部門和重點單位的責任。
(四)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體系。加強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統計,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制度以及分區縣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指標季度統計制度,完善統計核算與監測方法,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基本建立全市重點單位節能減排在線監測平臺。修訂完善減排統計、監測和核查核算辦法,統一標準和分析方法,實現監測數據共享。加強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統計監測,建立農業源和機動車排放統計監測指標體系。繼續做好全市和各區縣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公報工作。
(五)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完善節能減排考核辦法。堅持區縣目標考核與行業目標評價相結合,落實五年目標任務與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相結合。區縣年度節能減排目標原則上與全市目標同步,區縣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報告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有關部門每年要向市政府報告節能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市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區縣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告,并將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評估體系。
三、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六)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新上項目,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強化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指標約束,依法嚴格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用地審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嚴肅查處越權審批、分拆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行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
(七)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指導、督促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在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基礎上,加大市、區縣財政性資金安排力度,統籌支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完善淘汰落后產能公告制度,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嚴格控制申報國家、省投資項目建設;對未按期完成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停止供應生產用電;對虛假淘汰行為,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和政府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根據國家《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嚴把加工貿易準入門檻,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合理引導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
(九)調整能源結構。進一步提高水能利用效率,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基礎上,合理有序開發剩余水能資源。大力推廣石油天然氣,加快推進頁巖氣勘探前期工作。大力發展生物質能利用,適度發展風能、太陽能和地熱等可再生能源。
四、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十)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實施鍋爐窯爐改造、電機系統節能、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建筑節能、綠色照明等節能改造工程,以及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和節能能力建設工程。
(十一)實施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逐步推進重點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到2015年,實現區縣和基本實現重點建制鎮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全市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11萬噸,新建配套管網80公里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50%以上,污水再生利用率達到10%,形成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削減能力4500噸、450噸。組織實施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工程,對80%以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實施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形成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削減能力1200噸、200噸。組織實施工業企業脫硫脫硝工程, 重點推進燃煤電廠、有色冶煉、工業鍋爐的脫硫,形成二氧化硫削減能力10000噸;重點推進燃煤電廠、新型干法水泥脫硝,形成氮氧化物削減能力1500噸。組織實施工業企業廢水處理和提標改造工程。加快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項目建設進度,到2015年底,實現全市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垃圾滲濾液達標排放并符合污染減排核查要求。加快存量垃圾場的污染治理,積極開展城鄉垃圾統籌處理試點。通過城鄉統籌、實施共享、以城帶鄉的方式,改善全市城鎮及農村環境。
(十二)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在資源綜合利用、廢舊商品回收體系、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資源循環利用技術示范推廣等循環經濟領域選擇實施重點工程。
(十三)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重點工程資金。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所需資金主要由項目實施主體通過自籌資金、向金融機構貸款、募集社會資金等方式解決,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積極爭取中央和省資金支持。市財政安排一定的資金予以支持和引導。市、區縣政府切實承擔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及配套中轉站建設的主體責任,嚴格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費征收和管理。
五、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十四)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依法加強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用能單位節能管理,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落實目標責任,實行能源審計制度,建立健全企業能源管理體系。每年組織對“萬家企業節能”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公告考核結果。對未完成年度節能任務的,強制開展能源審計,限期整改。
(十五)加強工業節能減排。推廣煤炭清潔利用,提高原煤入洗比例,加快煤層氣開發利用。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效提升計劃,推動信息數據中心、通信機房等基站節能改造。“十二五”期間,我市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18%以上。實行電力、水泥等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全口徑核查核算。新建燃煤機組全部安裝脫硫脫硝設施,現役燃煤機組必須安裝脫硫脫硝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進行更新改造,煙氣脫硫設施要按照規定取消煙氣旁路。新型干法水泥窯2013年前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配套建設脫硝設施。
(十六)推動建筑節能減排。制定并實施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從規劃、技術、標準、設計等方面全面推進建筑節能。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提高標準執行率。加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力度,積極實施門窗改造、外墻保溫、屋頂綠化等外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和空調、電梯、供配電、照明等設備節能改造。推廣使用新型節能建材和再生建材,繼續推廣散裝水泥,加快淘汰實心粘土磚。實行建筑使用全壽命周期管理制度,壽命期內建筑原則上不得拆毀。加強城市照明管理,嚴格控制過度裝飾和亮化。
(十七)推動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加快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優化交通運輸結構。積極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學合理配置城市各種交通資源。深入開展“車、船、路、港”企業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開展機場、碼頭、車站節能改造。繼續實行財政補貼政策,加快淘汰老舊汽車、機車、船舶。全面實施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逐步實施第五階段排放標準。在2012年全面推行機動車環保標識管理,建立和完善機動車排氣檢測系統。“十二五”期間,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能耗指標下降10%,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下降6%。
(十八)加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實行更加嚴格的建筑節能標準。加快公共機構辦公區節能改造,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活動。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嚴格用車油耗定額管理,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比例。建立和完善公共機構能源審計、效能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十二五”期間,我市公共機構綜合能耗指標下降15%。
(十九)推動商業和民用節能。在零售業等商貿服務和旅游業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加快設施節能改造,嚴格用能管理,引導消費行為。賓館、商廈、寫字樓、機場、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夏季、冬季空調設置標準。在居民中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鼓勵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綠色出行。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
(二十)促進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加快淘汰老舊農用機具,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推進節能型住宅建設,推動省柴節煤灶更新換代,開展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發展戶用和大中型沼氣,加強運行管理和維護服務。治理農業面源污染,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農村清潔工程,80%以上的規模化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鼓勵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處理。積極推進農村散戶“四格式處理池”等分布式、低成本、易維護的污水處理和“分類減量、上戶收集、村民自治、政府補助、公司運營”的垃圾處理模式。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鼓勵使用安全農藥,大力推廣有機肥,促進循環農業發展。
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二十一)加強循環經濟宏觀指導。編制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指導區縣做好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
(二十二)全面推行清潔生產。重點圍繞主要污染物減排等突出環境問題,全面推進農業、工業、建筑、商貿服務等領域清潔生產示范,從源頭和全過程控制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降低資源消耗。實施清潔生產示范工程,推廣應用清潔生產技術。
(二十三)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綜合利用,建設綠色礦山。推動煤矸石、冶煉和化工廢渣、建筑和道路廢棄物以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農林廢物資源化利用,大力發展利廢新型建筑材料。加快建設城市社區和鄉村回收站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鼓勵開展垃圾焚燒發電和供熱、填埋氣體發電、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二十四)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推廣普及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加快重點用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加強城鄉生活節水,深入開展節水型城市和單位創建活動,推廣應用節水器具。推廣再生水、礦井水等非傳統水資源利用。
七、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
(二十五)鼓勵節能減排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加大對節能減排科技研發的支持力度,支持節能減排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和市節能減排科技服務中心建設,完善技術創新體系。開展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鼓勵高效節能、廢物資源化以及分散污水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關鍵和前沿技術的研究、攻關。
(二十六)加快高效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應用。重點推廣能量梯級利用、低溫余熱發電、先進煤氣化、高壓變頻調速、干熄焦、蓄熱式加熱爐、吸收式熱泵供暖、冷蓄冷、螺桿膨脹機、高效換熱器,以及干法和半干法煙氣脫硫、膜生物反應器、選擇性催化氮氧化物控制等節能減排技術。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加大推廣力度。
八、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
(二十七)推進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進一步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辦法。繼續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地區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對高耗能行業實行差別電價。嚴格落實燃煤電廠煙氣脫硫脫硝電價政策。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政策,改革垃圾處理收費方式,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
(二十八)完善財稅激勵政策。加大對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投入力度,加強重點工程和監管能力建設,加強節能產品推廣、節能減排宣傳等工作,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實制度,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比重。落實資源化綜合利用、可再生能源發展、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二十九)強化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各類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適合節能減排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模式,開展排污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引導各類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社會捐贈資金對節能減排的投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業貸款門檻,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和商業銀行信息披露報告中,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及證券融資聯動。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重點區域涉重金屬企業應當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建立銀行綠色評級制度,將綠色信貸成效與銀行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評價、機構準入、業務發展相掛鉤。
九、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三十)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把能源消費總量、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能評、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年度節能減排目標任務未完成、重點節能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地區和企業實行階段性能評、環評限批。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投資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有關單位不得供水、供電。加強能評和環評審查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各種違規審批行為。能評審查費用由節能審查機關同級財政安排。
(三十一)加強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督。嚴格排污許可證管理。強化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污染源監管,適時發布主要污染物超標嚴重的企業名單。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監控平臺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運行和污染物消減評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收費政策不落實、污水處理廠建成后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以及已建成城市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地區,暫緩審批該地區項目環評,暫緩下達建設資金。加強城鎮生活垃圾運營監管,嚴格各項操作規程、驗收標準和程序,確保滲濾液達標排放。
(三十二)加強節能減排執法監督。政府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加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證后監管力度,加大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建筑施工階段標準執行情況、黨政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情況,以及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和能效標識的監督檢查。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未執行淘汰落后產能違規使用淘汰設備、虛標能效標識、未按要求運行的,實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嚴格實行問責制,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由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三十三)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限,將有序用電與節能降耗、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相結合,確保城鄉居民生活用電,確保醫院、學校、金融機構、交通樞紐、旅游、農業生產等涉及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的用電,優先保障戰略性新興產業、服務業和能耗低、污染少的優勢產業合理用電需求。重點限制高能耗、高排放和產能過剩企業用電。改革發電調度方式,電網企業要按照節能經濟原則,優先調度水電、余熱余壓等發電上網,優先安排節能、環保、高效火電機組發電上網。建立廠網合同電量優化機制和流域梯級水電站電量優化機制。開展發電權交易,實施“以大代小”替代發電。電網企業要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公布節能發電調度信息,電力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電力調度工作的監督。
(三十四)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引導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落實財政、稅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培育第三方節能量審核評估機構。
(三十五)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鼓勵采用多種建設運營模式開展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業園區污染物集中治理,確保處理設施穩定高效運行。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推進環保設施的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完善市場準入機制,規范市場行為,打破地方保護,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十一、加強節能減排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
(三十六)強化節能減排監督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加強政府節能管理能力建設,完善機構,充實人員。建立健全市、縣節能監察體系,配備監測和檢測設備,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推動落實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配備計量器具,推行能源統計數據在線采集,實時監測。加強減排監管能力建設,推進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提高污染源監測、機動車污染監控、農業源污染監測和減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市、區縣減排監控體系。推進節能、環境監察機構的標準化建設,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
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三十七)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把節能減排宣傳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體系以及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體系。組織好全國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加強日常性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新聞媒體要積極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以及各級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傳先進典型,普及節能減排知識和方法,加強輿論監督和對外宣傳,積極為節能減排營造良好環境。
(三十八)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抓好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學校、軍營、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節能減排專項行動,通過典型示范、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發揮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作用,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
(三十九)政府機關帶頭節能減排。各級政府機關要將節能減排作為機關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樹立節約意識,踐行節約行動,做節能減排的表率。(張家界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