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浙江省飲用水源保護條例》與《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工作的意見》(浙政發〔2011〕92號)等文件要求,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環保工作會議與全省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會議精神,為切實改善我縣好溪、新建溪等重點流域水環境質量,現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護水環境、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重建水生態為目標,從改善民生、促進發展、維護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通過優化布局、調整結構,控制和治理水污染,加快城鄉環;A設施建設,強化環境監管與執法等手段,切實解決水環境污染問題,提高人民群眾生活環境質量,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可持續發展,為建設生態宜居縉云提供良好的生態保障。
二、工作目標
2013年底前,重點開展縣城飲用水源上游水環境綜合治理,解決一系列突出的水環境問題及群眾反響強烈的焦點問題;
2014年底前,好溪、新建溪流域環境綜合整治扎實推進,沿線排污主體實現達標排放,水質得到明顯改善;
2015年底前,全縣主要河流基本整治到位,重點流域沿線村莊整治、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建設、縣控以上重點排污企業在線監控等工作基本到位,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到國家二類水質標準,水環境質量達到水功能區要求,達標率穩定保持在95%以上;
2016年7月底前,鞏固綜合治理成果,建立長效管理體制與機制,構建水環境安全保障體系,確保全縣人民用水安全。
力爭通過三年時間,努力讓全縣人民群眾喝上干凈、放心、優質的水,實現好溪、新建溪等重點流域“水質量提高、水循環暢通、水安全保障、水生態良好、水景觀優美、水文明彰顯”的工作目標。
三、工作原則
推進水環境綜合整治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規劃引領、科學治水的原則。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科學評估水環境容量,科學編制水環境治理相關規劃,突出水環境容量與生態環境承載力相適應,實現水環境治理與實現社會、經濟、環境效益相統一。
(二)突出重點、民生優先的原則。堅持飲用水源保護優先的原則,突出抓好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有效保障飲用水源安全;突出解決一批群眾反響強烈的水環境問題,還群眾一江清水,讓老百姓喝上干凈、放心、安全的水。
(三)系統解決、綜合治理的原則。水環境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工業污染、農村面源污染防治、環境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等方面,環保部門對水環境污染實行統一監管,各行業管理部門要按職能分工牽頭負責,相關鄉鎮、街道組織落實,齊抓共管,對水環境實行綜合防治與治理,系統解決水環境存在的問題與安全隱患。
(四)立足長遠、長效管理的原則。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標本兼治,必須要立足長遠,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要通過建設新取水點項目,徹底解決存在的安全隱患。同時,完善水源保護區管理制度,建立保護長效機制,確保我縣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四、工作重點
(一)全面推進生態產業發展。以縣委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抓手,倒逼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倒逼產業轉型。積極推進騰籠換鳥、機器換人、電商換市、空間換地,在提升發展速度、擴大經濟總量的同時,不斷優化產業結構、升級產業結構和需求,在擴量中提質,在成型中轉型,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實現一二三產協調發展,走出一條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雙贏”之路。
(二)全面完成水環境治理規劃編制。根據水環境容量,抓緊編制水環境治理流域的綜合規劃和全縣一體化供排水專項規劃,整體上謀劃好溪、新建溪等流域的防洪、生態、景觀等,統籌安排重點區域、鄉鎮供排水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時序,并按規劃制訂分年度實施計劃,使經濟社會發展與水環境承載力相適應。
(三)全面推進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一是不斷健全完善縣城、壺鎮、新碧三大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建設,提高污水納管率,確保規范達標運行;完善和改造縣城老城區等城鎮供水管網設施建設,避免飲用水二次污染。二是加快仙都、東方等重點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完善,因地制宜制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計劃,加快配套管網建設,努力實現重點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三是加快完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優先安排實施縣城水源保護區上游,黃村水庫保護區涉及的大洋、石筧、方溪等鄉鎮及新建溪流域上游的污水治理工作;逐步完成好溪、新建溪、盤溪沿岸的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全縣農村污水治理。四是加快農村垃圾集中收集處理設施建設,確保農村垃圾集中收集處理率穩步提高。
(四)全面推進工業污染整治。按照治舊控新的原則,采取“取締一批、關停一批、整體搬遷一批,規范治理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強化監管一批”等措施,切實加快工業經濟轉型提升。一是嚴控源頭。進一步優化項目準入評審制度,對每個沿溪項目的評價和準入嚴格把關,根據縉云經濟發展實際和環境承載力,切實優化產業布局。二是加快轉型。全面推進創新驅動戰略實施,加大科技創新力度,改進生產工藝,堅決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以治水倒逼企業走轉型升級之路,重點是要加快完成石材、造紙、電鍍、熱處理工藝、防盜門等行業產業整治,推動工業企業從低、小、散向高、專、精發展;積極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和科技創新,積極申報環境質量管理體系,提高產品附加值。三是強化整治。落實環保、經信及相關鄉鎮的監管責任,落實企業排污主體責任,完善重點污水排放企業環境在線監測等系統建設,加強公安、環保與鄉鎮的聯合執法監管與巡查,發現違法排污行為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置;對非法經營的加工點,要堅決予以取締;對落后的產能要加快轉型與搬遷治理;對不達標排放,存在偷、漏排現象的,一律停產整治,限期整改,若在規定時限內整治不到位的,一律予以關停;對環境污染涉及違法犯罪的,按照兩高司法解釋,及時移交司法機關,給予嚴厲打擊,讓環境違法行為付出代價。
(五)全面推進農村面源污染整治。一是深化“雙清”行動,積極創建潔凈河道。開展潔凈鄉村“四級”聯創,建立網格化保潔工作機制,確!皯艏⒋迨、鄉鎮中轉、縣處理”模式落到實處,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處理率達到100%;以提高群眾文明習慣和文明素質為目標,不斷完善工作機制,鞏固提高雙清成果。二是扎實推進農村連片整治,開展農村污水集中連片處理,并實現重點流域村村都有污水處理設施。三是開展畜牧養殖場污染整治,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的水環境保護,規范畜牧養殖場污水排放設施,通過整治達標排放,對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取締。四是積極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病蟲統防統治、綠色防控技術以及農業秸稈還田。落實相關鄉鎮農技人員,以抓好“兩溪”(好溪、新建溪)流域的生態種植技術為突破口,以點帶面,在全縣范圍推廣。
(六)全面推進河道綜合整治。一是實行“一河一檔”。登記河道基本概況、水質、排污口、水環境與水生態等,建好河道“戶口本”。二是加強河道保潔工作。落實水環境質量和水域環境衛生責任,水利部門要與鄉鎮、街道建立溝通聯系制度,按職責分工,共同抓好河道保潔工作,切實維護河道及兩岸清潔。三是積極推進生態河道修復。深入開展生態河道修復示范工程,扎實推進綠化造林等工作。四是嚴格執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制訂砂石加工站點整治三年工作方案,分流域、分階段對全縣砂石加工站點進行整治;加快推進機制砂建設,恢復河道的自凈功能。
(七)全面推進三產服務業環境整治。一是加快制訂三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優化產業布局,大力發展生態旅游和現代服務業,逐步提高三產服務業比重。二是開展仙都景區環境綜合整治,結合旅游發展及重大旅游項目建設,全面開展整治,改善水質量、做靚水環境。三是加快好溪流域、新建溪等重點流域內的農家樂、酒店等三產服務業污染整治,重點對仙都景區內的三產服務業環境污染進行整治,配套完善相關基礎設施,做到達標排放。
(八)全面強化水源水質安全管理。一是全面完成合格鄉鎮飲用水源保護區創建工作。二是加強水廠取水點管理,建立水源巡查制度,完善制水管理,定期公布飲用水水質。三是加強水源應急管理和建設,要制訂水資源調度、供水調度與水環境污染應急方案,建立專業人才隊伍和配備相關的應急器材及設施,加強應急演練,形成水質污染預警、水源保護應急處置和自來水廠應急處理“三位一體”的應急處置和保障體系。
(九)全面加快推進新飲用水源地建設。推進好溪水利樞紐潛明水庫工程與棠溪水庫項目進程,構建我縣雙水源體系,從根本上解決我縣的集中式飲用水源的安全問題。
五、保障措施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必須要高度重視,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落實到位。縣委、政府成立全縣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縣委書記為組長,縣政府縣長為第一副組長,其它縣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鄉鎮主要領導為成員,切實加強對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也要抓緊成立水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做到水環境綜合治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同時,建立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加強對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確保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高效、聯動、暢通。
2.切實明確工作職責。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飲用水源管理辦公室;研究制訂飲用水源保護管理辦法,落實責任主體、部門、鄉鎮的職責,并建立聯動的執法、巡查等機制。各相關鄉鎮、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要求,分工協作,齊心合力,共同抓好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水源保護工作不力的,視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相關領導進行約談,按規定進行責任追究等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水源保護項目立項和審批相關工作,加強水源保護重點項目推進督查等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制定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及相關環境管理的具體工作,制訂水污染防治規劃,并監督規劃的實施,負責水源保護的環境監督、監測和管理,查處水源保護區污染事故和環境違法行為等工作。
縣建設局:負責做好城鄉供排水規劃,加強對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制水監管、供水水質安全等工作。
縣水利局:負責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規劃及相關水源工程建設的具體工作,對飲用水水資源實行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水產養殖業污染整治、河道采砂治理,建立健全納河排污口管理制度等工作。
縣經信局:負責優化工業產業布局,提升產業結構,牽頭做好造紙、熱處理工藝的整治提升和石材行業的整體搬遷等工作。
縣商務局:負責做好無磷洗滌用品推廣等工作。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做好飲用水源保護工程用地安排、糾查處違法用地行為等工作。
縣衛生局:負責做好飲用水衛生質量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縣公安局:聯合交通、安監等部門負責做好劇毒、危險品運輸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打擊嚴重威脅飲用水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等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危險品運輸企業管理,設置水源保護區的安全保護設施等工作。
縣農辦:負責指導做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水源保護區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
縣農業局:負責對水源保護區內農業生產造成的水污染實施監督管理,負責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含農業化肥使用管理)及畜禽養殖污染整治等工作。
縣林業局:負責做好水源保護區內封山育林、補植改造、生態公益林建設等生態修復工作。
縣審計局:負責對水源整治及其項目建設資金的審計監督等工作。
縣廣播電視臺:負責做好水源綜合整治的宣傳報道,引導廣大市民形成良好的生產生活習慣。
相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水源地保護以各鄉鎮、街道為主體負責落實。
各水廠:要建立水源地保護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日常巡查,關注飲用水水源地動態,及時向縣各有關部門及所在鄉鎮報告有關情況并協助解決。
3.切實加強資金保障。縣級財政要加大水源保護的投入,建立“水環境綜合治理專項資金”,用于水源保護各項工作,積極支持飲用水源地上游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管網)建設和水源保護區范圍內各類污染源的整治。各有關部門也要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的資金,整合資源,推進水源保護工作。
4.切實完善長效機制。一要建立健全守土有責的責任機制。嚴格落實由當地政府主要領導任河長的“河段長”制度,探索建立重點流域水質斷面監測考核,發揮鄉鎮在水環境治理中的突出作用。認真研究制訂“河段長”制考核獎懲機制,并將水環境治理工作納入縣政府重點工作考核內容;同時相關部門要研究和理順環境治理相關扶持政策,在財政資金、治理技術方面予以充分的保障和要素支持。二要建立健全嚴格有效的監管機制。不斷提升聯防聯控能力,建立完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網格化監管網絡,落實部門、鄉鎮、企業、行政村責任,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做事;相關執法部門要充分履行職能,堅持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建立完善監管巡查、溝通聯系、聯合執法和信息交流的聯動機制,嚴厲打擊各類違法排污行為。三要建立健全全民參與的協同機制。要在報紙、電視、新聞網上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讓老百姓成為水環境保護的參與者、水環境治理的監督者,充分調動廣大企業業主的主動性與積極性,以及行業協會的引導作用,形成立體的監督網絡;要加強典型宣傳,建立排污企業法人代表向社會公開環保治理承諾機制和排污行為通報制度,加大環境違法曝光力度和“12369”環保舉報獎勵力度,形成“水環境治理人人有責、水環境改善人人共享、以我不污染為底線”的治理氛圍,真正打好這場治水攻堅戰。
5、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圍繞水環境治理各項工作,各責任單位要加強管理,倒排進度,狠抓落實,確保2013年9月底前初見成效,11月底前取得顯著進展,一年一個樣,三年全面完成;同時,要及時對綜合整治過程中采取的各項工作進行總結、規范和提升,在今后工作中長期堅持和固化。兩辦督查室要加強督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中國縉云新聞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