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為切實做好“十二五”時期的環境保護工作,根據上級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葉縣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
一、“十一五”期間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進展
(一)工業污染防治取得明顯成效。“十一五”期間,我縣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實現了雙下降,城區空氣質量優良率達80%以上,全縣出境水水質總達標率達到80%,城區飲用水源地地下水質達標率100%,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得到遏制,城鄉環境明顯改善。
(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成效顯著。集中開展了城區煤油煙污染綜合整治工作,穩步推進噪聲控制區、煙塵控制區的達標建設,使城區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三)環境保護機構建設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機構建設進一步加強,建立了較為健全的管理機構,擁有素質較高的人員隊伍,并率先在各鄉(鎮)設立了環保所,各村明確了環保專干,同時成立了縣鄉村三級環保協會,促進了我縣環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環境監察執法力度逐步加大。進一步加大了環境監管力度,嚴肅查處非法排污行為。堅決取締、關停“十五小”和“新五小”企業;對所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進行了集中清理整頓,對違反“三同時”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建設項目予以嚴肅查處,有效控制了新污染源的產生。
(五)環境宣傳教育繼續穩步推進。“十一五”期間,我縣將環保宣傳教育工作納入了工作重點,通過多種方式,借助“六五”世界環境日等主題活動,大力開展全民環境國策意識、憂患意識教育。
(六)全面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十一五”期間,全面完成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最終確定出工業源522家,生活源897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4家。這對于準確掌握我縣污染物排放情況、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和節能減排工作,推進鹽都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十二五”期間環境形勢分析
“十二五”時期我縣仍處于重要的戰略機遇期,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步伐仍將繼續加快,經濟發展中蘊含著經濟轉型、技術進步、產業結構調整和消費結構升級的巨大潛能。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新的環境問題將不斷出現,葉縣環境面臨著巨大的壓力,飲用水安全隱患、工業和城鄉環境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和電磁輻射等問題亟待解決
三、“十二五”規劃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河南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和《平頂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以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為主線,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完善環境法制,強化環境監管,依靠科技進步,發展環保產業,加大環保投入,夯實工作基礎,強化政府責任,鼓勵公眾參與,積極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大力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積極探索環境保護創新道路,依靠新思路、新技術、新工藝,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更新換代,實現原料、工藝、產品過程持續節能減排。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步伐,提高生態文明水平,推動葉縣“十二五”期間實現“不以犧牲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的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科學發展。
(二)基本原則
實事求是,因地制宜。針對我縣地理位置、環境特征、功能定位,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合理確定城市發展的環境保護目標和措施。
不欠新賬,多還舊賬。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所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符合環保要求,堅持高效治理,不斷提高治污設施建設和運行水平,努力實現增產不增污的良好發展態勢,努力還清舊賬,積極解決歷史遺留的環境問題,消除環境安全重大隱患。
統籌兼顧,民生優先。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統籌各要素、各領域、各方面,強化可達可控分析,兼顧需求與可能,源頭預防和治理修復相結合,硬件建設和制度完善并重,長遠謀劃,總體設計,從公眾對環境的基本需求出發,在指標選擇、技術路線、控制模式、規劃主線等方面體現以人為本的新思路,夯實民生,解決與民生相關的突出環境問題,防范環境風險,促進社會和諧。
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充分考慮資源承載能力和環境容量,嚴格遵循區域主體功能定位,落實環境功能區劃要求,分區控制,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充分體現環境污染特征的區域性差異,實施區域性污染物總量控制,進一步突出目標指標的地區差異性,強化指導性。根據經濟發展階段特征,區分輕重緩急,分階段制定落實環境保護任務的措施,既立足當前,使規劃具有可操作性,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規劃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政府主導,綜合推進。運用法律、經濟、技術、行政等綜合手段,構建政府、企業、社會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動的環境保護新格局,力爭做到目標、任務與投入、政策相匹配。以規劃任務落地為基礎,深化環境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規劃編制、過程評估和實施考核的系統管理。
四、“十二五”規劃目標、指標
(一)規劃目標
按照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我縣環境保護目標按近期、遠期兩個階段進行規劃:
1.近期目標
到2015年,產業結構和建設布局基本趨向合理,各污染源得到有效的整治和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新的污染源得到根本控制;進一步遏制生態破壞的趨勢,水、空氣、聲環境質量達到環境功能區標準并保持穩定達標,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的生態功能基本穩定,環境管理與執法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全縣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實現城市生態環境的良性循環;常規環境監測因子基本達標,環境質量得到基本改善,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良好的環境基礎。
2.遠期目標
力爭到2020年,城市基礎設施完善,環境管理達到較先進的水平,工業和城市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和農村環境污染得到初步整治,基本保障城鄉飲用水源安全;水、空氣、聲環境質量達到環境功能區標準并保持穩定達標,濕地面積保持穩定,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全面遏制,實現生態環境良性循環;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二)規劃指標
1.水環境
“十二五”期間,全縣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Ⅱ類標準;沙河出境水斷面水質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Ⅲ類標準;澧河葉舞公路橋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90%;灰河葉章公路橋斷面水質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Ⅴ類標準;甘江河、孤石灘水庫和燕山水庫水質控制在《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Ⅱ類水質標準范圍內。
2.大氣環境
“十二五”期間,全縣城區大氣環境質量保持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1996)二級標準。
3.聲環境
“十二五”期間,城市聲環境質量符合功能區的要求,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和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均達到功能區的要求。
4.生態環境
到2015年,城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1.5平方米;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37%;森林覆蓋率達到25%以上;農村秸桿綜合利用率和處置率達到95%以上;農村安全飲水覆蓋率達到100%。
5.污染防治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在2010年基礎上分別削減10%、12.5%、30%,分別控制在8100噸、830噸、12000噸;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于80%;城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低于80%;煤矸石和粉煤灰等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100%;排污單位持證排污率達到100%。
五、“十二五”規劃工作思路
(一)建立污染減排倒逼機制,促進經濟結構優化調整。嚴格執行國家及省、市相關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準入標準,堅持汰劣扶優原則,進一步加強電力、有色金屬、造紙、化工、紡織、農副產品加工、食品加工、飲料制造、建材等高能耗、高污染行業落后產能淘汰與污染治理力度,推動重污染行業升級改造。建立新建項目與污染減排、淘汰落后產能相銜接的審批機制,實施“等量淘汰(置換)”或“減量淘汰(置換)”。探索開展低碳產業、低碳政府機關和低碳社區建設工作,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
(二)發揮環評“調節器”作用,推動產業優化升級。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強化環境保護的源頭控制和綜合管理職能,將參與制定發展戰略和規劃作為落實環境保護優先的重要手段,將環境功能區劃、總量控制、環境資源承載能力作為區域和產業發展的決策依據,全面推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高效利用環境資源。切實加強區域、流域、行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注重經濟社會發展對區域、流域生態系統的整體性、長期性環境影響,有針對性地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的突出環境問題。進一步強化產業集聚區的規劃環評工作,通過規劃環評進一步明確開發規模、產業定位、功能布局和環保準入條件等要求,提出減緩環境污染和加強生態保護的對策措施。
(三)加強產業集聚區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優化產業布局。進一步充實集聚區環保工作力量,組建平頂山化工產業集聚區環境保護分局,負責化工產業集聚區環境保護工作。加強環境監察、監測能力建設,加強業務培訓,規范執法行為,建設一支思想好、作風正、懂業務、會管理的工作隊伍。加強環境監管機構的標準化建設,配備必需的環境監管裝備。
按照“總量控制、動態管理、優進劣汰”的原則,在推進新建項目入園區的同時,嚴格產業集聚區的節能環保準入門檻。強力推進產業集聚區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污水集中處理和集中供熱供氣設施。加快推進產業集聚區環境監測預警和環境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與產業集聚區規模和產業功能相配套的污染源自動監控網絡體系。開展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建立產業集聚區和企業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實施企業環保績效評估和考核。建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統計體系,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動態考核和跟蹤管理。
(四)強化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加快發展循環經濟。貫徹落實國家發展循環經濟、推動清潔生產的政策和措施,嚴格執行國家清潔生產技術要求,強化重點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及評估驗收,將清潔生產審核作為環保審批、驗收和污染物減排量核算的重要因素。從源頭控制污染物產生,強化全過程控制,集約資源能源利用,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
堅持“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加快傳統支柱產業循環經濟建設,著重抓好工藝裝備改造,原材料、資源、能源梯級利用,廢熱、廢渣、廢水等資源回收再利用。鼓勵產業集聚區和大型企業因地制宜延伸產業鏈條,實現循環經濟升級。
六、“十二五”規劃的主要工作任務
“十二五”期間,我縣將步入工業經濟快速發展階段,經濟發展與資源、人口、環境壓力將明顯呈現,環境保護工作將面臨更多挑戰,為全面推動可持續發展戰略和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應從以下幾方面抓好環境保護工作:
(一)確定減排項目,確保減排順利完成。“十二五”期間,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的減排重點為農業源和生活源;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減排重點為工業源。為了確保減排的順利完成,重點確定了葉縣雙匯牧業有限公司、河南伊源乳業有限公司、葉縣康潤種豬有限公司和河南神馬氯堿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等較大的減排項目。
(二)做好工業污染防治,改善環境質量。堅持以削減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為主線,實施全縣工業污染物排放全面達標工程。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堅決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堅決取締“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在招商引資過程中,要嚴把產業政策審批關,避免引進污染重、能耗高的項目,積極扶持和發展低污染或無污染的新技術產業。
(三)推動生態建設工作,遏制生態惡化。到“十二五”末我縣將有效遏制生態惡化趨勢,部分地區生態環境質量有所改善,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的生態功能基本穩定,農牧區生態退化得到有效遏制,重點區域與流域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組織開展生態縣創建,繼續開展生態鄉(鎮)、生態示范點創建活動。
(四)開展農村環境污染整治,確保飲水安全。結合全縣所有建制鎮生活污染、畜禽養殖和水土流失問題,集中開展農村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重點開展沿河流域治理,建立健全全縣飲用水源應急監控體系,依法整治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各種污染源,確保全縣飲水安全。
(五)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審核。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減少污染物排放直至“零”排放,逐步達到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目標,實現資源的循環利用。
(六)大力改善城市環境質量。從城市環境質量和資源保證能力出發,制定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加大城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空間布局力度,逐步解決城市環境功能區污染問題,強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七、環境質量達標規劃
(一)生態保護規劃。加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到2015年,城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1.5平方米,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37%,全縣森林覆蓋率達到25%以上。
(二)水污染防治規劃。加強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監管,確保正常穩定運行。加快籌措資金,確保污水處理擴建工程盡早開工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強工業污染源治理,實現穩定達標排放。沙河、澧河出境水斷面及灰河葉章公路橋斷面水質化學需氧量濃度分別控制在20mg/L、15mg/L、40mg/L,氨氮濃度分別控制在1.0mg/L、0.5mg/L、2.0mg/L。燕山湖水質控制在地表水Ⅱ類水質標準。
(三)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合理布局建設項目,根據全縣城市總體規劃方案,搞好產業集聚區建設,所有新上工業項目全部安排在產業集聚區內,并嚴格控制其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搞好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工程,進一步提高大型燃煤企業的脫硫除塵效率,實行重點企業大氣污染源在線監控,實施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與排污許可證制度,逐步關停城區浴池兩噸以下的手燒鍋爐。煙塵控制區覆蓋率達到90%。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及綜合利用、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等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垃圾分類收集、儲運和處理系統,在優先進行垃圾、固體廢物的減量化和資源化的基礎上,推行垃圾無害化與危險廢棄物集中安全處置。鼓勵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十二五”末,城區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煤矸石和粉煤灰等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100%。
(五)噪聲污染防治規劃。對施工工地噪聲,要求建筑單位開工前修建隔聲墻,采用低噪聲新技術和低噪聲施工機械,采用吸聲、隔聲、隔振降噪技術;對交通噪聲,加強交通管理,強化違反交通規則罰款制度,敏感區域附近設禁鳴區和限速區,實行單車噪聲控制,規定單車噪聲容許限值;對社會生活噪聲,文化娛樂場所選擇場所前必須到環保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不符合標準的娛樂場所,文化部門不得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不得發營業執照;對廠界噪聲,噪聲污染嚴重的企業,要遠離學校、居民區、公建設施區等聲敏感區,并要求達標排放。
(六)危險廢物和輻射污染防治環境保護規劃。加強對危險廢物和輻射設施的管理,健全和完善與我縣相適應的危險廢物和輻射污染防治安全監管組織體系,強化監管機構,加強監管能力和監測能力建設,充實監管隊伍,加大執法力度。到2015年,全縣危險廢物處置率達到100%,廢舊放射源、放射性廢物送貯率達到100%。
(七)生態縣、生態鄉(鎮)及生態村建設規劃。積極開展生態縣、生態鄉(鎮)及生態村創建活動,堅持以科學規劃為先導,以改善人居環境、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為突破口,按照“整體推進、重點突破、滾動發展、全面提升”的原則,積極組織居民硬化道路,凈化街面,綠化鄉(鎮)村莊,改水改廁,做到各鄉各村有任務、各鄉各村有內容、各鄉各村有項目、各鄉各村有亮點,全面提升全縣生態鄉(鎮)及生態村建設的整體水平。“十二五”期間,全縣擬完成生態縣、5個省級生態鄉(鎮)和200個生態村的創建任務。
八、重點工程與投資
為實現全縣環境保護“十二五”目標,按照環保項目建設需求和環保能力建設需求分析,“十二五”期間,城市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總投資4000萬元;平頂山化工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15000萬元;平頂山天源鹽化有限責任公司鍋爐脫硫項目治理工程總投資500萬元;縣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處理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平頂山天晶植物蛋白有限公司環保改造及沼氣綜合利用工程總投資200萬元;葉縣雙匯牧業有限公司沼氣綜合利用和有機肥廠建設工程總投資2600萬元;河南神馬氯堿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聚氯乙烯生產使用低汞觸媒替代高汞觸媒項目和聚氯乙烯生產過程副產鹽酸脫汞回收氯化氫綜合治理項目總投資8400萬元。燕山湖水質自動監測站項目總投資400萬元。
九、規劃實施及保障措施
(一)規劃實施
1.加強管理,推進項目順利開展
根據“十二五”規劃項目,強力推進一批能夠爭取國家支持的重點領域、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項目建設單位提前編制項目可研報告,完備項目前期手續,達到國家資金安排要求。加強項目有效管理,形成續建、新開工、擬建、儲備四種項目類型的梯次項目庫結構,真正做到建設一批、儲備一批、開發一批,形成梯次推進、良性循環的項目運行格局,確保重大建設項目持續推進和投資后續增長能力。
2.強化領導,有效實施監督機制
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檢查,做好各項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實的督促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規劃協調制度,落實部門責任,把規劃目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位,落實目標責任制,強化問責制。完善規劃實施社會監督機制,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規劃的實施和監督。
3.完善任務計劃,制定配套措施
細化實施方案和工作要點,分階段提出任務計劃,制定政策實施、項目安排、資金保障等相關配套措施。
4.開展跟蹤評估,進行動態調整
建立健全規劃實施定期通報和評估制度,重點抓好年度評估和中期評估。適時修訂調整相關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規劃項目實施中期評估調整。
(二)保障措施
1.強化環境目標責任制,加強環境保護工作力度
在進一步強化污染減排考核的同時,積極穩妥地推進質量考核。要優化控制監測斷面(點位)、調整運營機制,加大質量評估、監督、考核力度,加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考核工作,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工作。縣政府和各部門在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決策時,要以可持續發展戰略為前提,統籌規劃,依法決策,從源頭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在制定區域開發、城市發展、資源配置、生產力布局等計劃、規劃時,要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在制定產業政策、招商引資、信貸等經濟政策時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避免造成決策失誤。要把環境保護規劃目標、任務、措施和重點工程項目納入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評估考核工作,強化環境目標責任制,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在干部考核任用體系中增加生態文明的內容和指標。
2.建立生態與環境保護綜合決策機制
實施系統科學的環境管理,提高環境管理效能,形成有利于資源可持續利用、環境友好、生態文明的環境管理體制,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參與綜合決策的作用。把環境保護規劃納入到社會經濟和城市建設發展規劃當中去,作為經濟發展計劃的有機組成部分,參與國民經濟的綜合平衡,不僅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有專門的環境保護篇章,在確定國民經濟指標時,也要把環境保護目標作為一個要素加以平衡,并安排相應資金。在區域流域開發利用、重要產業發展和城市建設等方面都要實施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并且作為有關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把環境容量作為區域和產業發展的決策依據,以此確定發展規模、產業結構和產業布局,從決策源頭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3.加強環境科技隊伍建設
大力推動環境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實施環境科技人才培養,努力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適應環境形勢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加大環境監測與執法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環保隊伍建設特別是重點業務領域和基層、農村等地方環保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選人用人機制、考核評價機制、分配激勵機制和人才引進機制。
4.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步伐
城市建設部門要加快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步伐,主要是城市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的建設完善工作。在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同時,要配套建設城市污水管網,完全實現雨污分流,減輕污水處理廠的壓力,有效改善水環境質量。
5.全面推行環境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
嚴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高污染項目,積極發展低能耗、少污染的高新技術產業和綠色產業,對重點排污單位實行總量控制,鞏固污染防治成果,對水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實行停產治理,對水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總量指標的企業進行限期治理,對未按時完成限期治理的企業依法按程序實施停產治理或關閉。依法按流域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發放排污許可證,所有排污單位實行持證排污。
6.加大環境執法工作力度
繼續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積極開展環保督察工作,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提高全社會的環保責任意識。提高環境執法的剛性和權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執法行為,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效率,堅決改變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
7.多方籌措,增加環保投入
充分調動各種積極因素,多渠道、多層次、多方位籌集環保資金。抓住機遇,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建立燕山湖水質自動監測站。同時改進和完善現行財政投入機制,把生態和環境保護投資列入財政預算的正常支出科目,建立以公益性項目和科技投入為主體的生態建設體系,大力增加生態建設投入。
8.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輿論氛圍
大力加強面向社會各界的環境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全社會的環境保護意識和生態文明觀念。積極發展環境文化,提升全社會環境文化氛圍。加強環境標志認證,積極開展綠色系列創建活動,倡導綠色消費理念,逐步建立環境友好型消費體系和生活方式。強化環境新聞發布機制,積極推進城鎮環境質量、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環境保護,全面推進環境宣傳教育活動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為推進生態文明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和良好的社會環境。(葉縣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