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全面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關鍵一年。2013年瑪納斯縣環境保護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區州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縣委、政府經濟社會發展決策部署,以生態文明建設為引領,堅持“生態立縣,綠色發展”和“兩個可持續”戰略,把 “發展中保護,保護中發展”作為日常工作中的自覺行動,切實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全面提高環境保護工作水平,為實現“均衡鳳城、幸福瑪納斯”的目標提供良好的環境支撐。
2013年,重點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大力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一)全面落實《生態縣建設規劃》和《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責任狀,確保我縣生態環境建設責任機制和補償獎懲機制有效運行,加快生態文明建設進程。
(二)進一步制定和完善環保目標責任考核體系,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創新考核辦法,增強考核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努力形成縣委領導、政府負責、環保部門統一監管、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工作機制。
(三)編制《環境保護模范縣城創建規劃》,科學指導,全面推進創建步伐。
二、全力以赴抓好總量減排和污染防治工作
(一)采取限期治理、掛牌督辦、行政約談等方式,現場督促落實15家減排企業,核實污染治理進度安排,對重點減排企業實行周報制,確保按期完成州局下達的總量減排任務。
(二)做好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期準備工作。
(三)聯合相關部門大力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隱患排查工作。
(四)認真做好我縣2012年排污申報統計報表的現場調查、數據填報、審核、錄入、匯總及上報工作。
(五)對金元利、農夫基地、中信國安等企業開展清潔審核工作,并進行督促、落實。
(六)全面開展瑪納斯縣加油站油氣污染治理工作。
(七)加強對Ⅲ類射線裝置的監督管理,并做好轄區兵團企業Ⅲ類射線裝置環境監管工作。
(八)開展瑪納斯縣化學品環境調查工作,要求產生危廢單位制定2013年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書并上報州局備案。
(九)強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完善應急預案,起草環境安全應急演練腳本,年內開展一次應急演練。形成聯防聯查機制,聯合安監、林業、水利、國土部門定期開展環境安全專項執法檢查。
(十)督促企事業單位做到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繼續做好重點行業全口徑報表的管理和上報工作。
三、切實強化環境監管執法力度
(一)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作為新改擴建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及時掌握開工與竣工項目建設動態情況,杜絕“未批先建、未驗先投”情況發生,確保建設項目環評率達到100%。
(二)嚴把建設項目環保驗收關,對2008年至2012年審批的所有建設項目進行跟蹤檢查,進一步落實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制度,確保建設項目驗收執行率100%。
(三)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項目為重點,對立項、在建和竣工的建設環評、三同時及驗收等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及時上報工程建設領域突出環境保護問題整改情況明細表。
(四)繼續執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綠色通道制度,全面跟進嘉潤電解鋁、心連心、中能萬源等新建項目建設情況,為重點項目建設提供優質服務。
(五)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加強水源地、重點污染源環境專項檢查。繼續做好生態環境監察及污染減排項目以及區、州審批的重點建設項目的日常現場監察工作,不斷加大監察頻次,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六)重點督促澳洋科技、舜泉化纖和金元利3家企業加大廢氣污染治理力度,有效控制惡臭污染。
(七)堅持落實信訪辦理限時制和首問負責制,24小時暢通12369環保投訴熱線,認真做好群眾環境信訪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
(八)深入開展百日環境執法大檢查,全面排查轄區內“未批先建、未驗先投、屢查屢犯、久拖不決”的排污單位,依法嚴肅處理。
(九)加大小蘭炭關停的后督查力度,防止死灰復燃。
(十)嚴格遵守排污收費工作程序,依法、全面、足額征收排污費,按要求完成排污費征收和解繳工作。
(十一)認真落實《昌吉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加強在線監測數據在環境執法工作中的使用。
(十二)加大對轄區限期整改案件實施跟蹤后督察制度,對未完成限期整改的企業加大督促力度。進一步完善案件移送等法律機制,不斷提高行政執法工作實效。
(十三) 對轄區內7家安裝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的企業建立專項臺賬,及時掌握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運行狀態,按時上報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現場核查表。
四、深入推進自然生態保護和農村環境保護工作
(一)年內頒布實施《生態縣建設規劃》。
(二)積極爭取濕地環境治理項目資金,確保濕地公園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實施。
(三)加強對礦產、森林、草地、旅游等重要資源開發的環境監管力度,積極開展水源地及水污染防治隱患排查,保障我縣自然生態安全。
(四)加大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力度,2013年力爭創建2個生態鄉鎮(村)。啟動生態縣創建和環保模范縣城創建工作。
(五)做好水源地保護和農村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專項執法檢查工作。
(六)5月30日前完成2012年農村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的實施檢查和驗收工作。同時做好2011年農村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環境成效評估工作及2013年農村環保專項資金項目建設工作。
(七)采取以會代訓的形式,不斷加強對鄉鎮環保站的業務培訓,切實規范和提高鄉鎮環保站工作。
五、不斷加強環境監測工作
(一)完成塔西河上、下游、石灰窯飲用水源地、石門子水庫引用水源地、塔西河工業園區飲用水源地采樣、送樣工作。
(二)完成縣域7個功能區噪聲監測點位每季度一次、20個交通噪聲監測點位每年一次及104個區域環境噪聲監測點位每年一次的環境噪聲監測和中高考期間噪聲監測,并將監測結果及時上報州站。
(三)定期維護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設備,確保城鎮空氣質量好于Ⅱ級日數達到85%以上。按要求編制周報、月報及時上報縣委、政府,并在網站發布空氣質量狀況日報。
(四)對水、空氣、生態等環境質量數據和發展趨勢進行分析研究,進行環境預警。
(五)按時配合州站完成國控、區控、州控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減排監測。
(六)對縣域企業及時開展廢水、廢氣、噪聲監測工作,并完成監測結果數據統計分析。
(七)按時完成縣域內建設項目驗收監測工作。
(八)按照《瑪納斯縣染源在線監測管理辦法》的要求,安排專人輪流巡查污染源在線監測數據平臺,編制《瑪納斯縣污染源在線監測周報》,配合州站完成全州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設備巡檢。
(九) 根據實驗室計量認證管理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內部審核、管理評審以及儀器設備檢定等工作。
(十)不斷加強技能操作練習,積極籌備參加州站組織開展的監測技術大比武和各類技能培訓。
(十一)實施監測專項資金建設項目,不斷完善實驗室硬件設施,購置原子吸收儀等大型儀器和其他輔助設備及耗材。
六、全面開展環境宣傳工作
(一)牢固樹立“生態立縣、綠色發展”理念,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及時宣傳報道我縣在實施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力爭年內在州級以上新聞媒體刊發環保新聞12篇以上。
(二)扎實開展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創建申報工作,年內完成州級綠色學校復驗工作。
(三)強化信息管理和考核通報制度,建立骨干信息員和信息專干隊伍,力爭年內信息任務和質量在上年基礎上有所突破。
(四)不斷拓寬宣傳渠道,廣泛開展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營造愛護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
(五)繼續在本級黨校開展環保專題講座,每月出刊一期《瑪納斯環保》簡報,并向縣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發放。
(六)加強本轄區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持證單位和建設項目環評編制單位的監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扎實做好企業環境保護年度評價工作,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
七、進一步轉變作風,全力打造良好環保隊伍
(一)嚴格落實中央、區州縣委改進工作作風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倡導勤儉節約,堅持周一晨會制度和周五學習制度,不斷豐富支部活動,以過硬的作風適應“提質增效、重點突破”的新要求。
(二)深入推進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及時指導、協助企業做好環保工作,努力塑造嚴謹、務實、高效、廉潔的環保隊伍形象。
(三)繼續抓好黨建、精神文明、糾風、綜合治理、四城同創、老干部管理、城鄉解困、保密等各項工作,力爭保持在先進行列。(瑪納斯縣環境保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