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環保工作的總體思路是: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圍繞“達拉特旗縣域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積極開展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堅決落實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思想,扎實推進污染減排,加大重點流域、區域、行業污染治理力度,深化農村環境保護,加強環保能力建設,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努力改善環境質量,推進全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2013年是實現“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重要的一年,為此我局將開展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做好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工作
為了切實做好創模工作,全面完成創模各項工作任務,實現2015年建成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奮斗目標,我局嚴格按照《達拉特旗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責任書》的目標任務開展工作;積極完成市創模辦交辦的其他創模工作。
二、全面完成污染減排任務
一是完成市政府下達的污染減排目標任務,繼續實行重點減排單位和污染源聯系責任制,并派環境監察人員常駐企業,實行駐廠制度,督促減排項目的實施進度,促進減排工作的順利進行。二是切實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監管,對達電、億利工業園區、新能能源公司、三墑梁工業園區等重點排污企業加大現場執法力度,嚴防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轉,以及偷排、暗排現象發生。三是嚴格監管樹林召鎮城市污水處理廠、三墑梁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運轉,確保達標排放。四是繼續開展燃煤電廠煤質分析,每月上報煤質分析報告單,對違規使用高硫煤的企業,加倍進行處罰。五是加強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運行和管理,對未按要求安裝在線監測設施、運行不正常、數據失真以及故意損壞、改動、停運在線監測設施或擅自調整在線監測儀器量程的違法違規企業,申請自治區環保廳停止其所有新建項目的環評審批;同時,不出具任何評先、評優、上市、減免稅收等證明。六是繼續開展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環保專項整治活動,鞏固治理成果,對沒有完成治理任務的采取堅決的關停取締措施,嚴防死灰復燃和污染。
三、以強化環評制度為手段,切實抓好環保審批
一是在環評審批中堅持服務與監管并重,履行“熱情服務、認真把關、依法審批、規范管理、嚴格執法”的宗旨,縮短項目審批時間,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二是對報批單位一律公開審查條件、辦事時限、程序和辦理結果。嚴格遵守限時辦結制,首問責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按照公開透明的原則,實行“陽光”審批。三是在審批中嚴格執行“四個不批、三個嚴格”的要求。“四個不批”即:對國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一律不批;對環境污染嚴重、產品質量低劣、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項目一律不批;對環境質量不能滿足環境功能區要求、沒有總量指標的項目一律不批;位于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項目一律不批。“三個嚴格”即:嚴格限制審批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等環境敏感區的項目;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高耗資項目建設,堅決杜絕已被淘汰的項目以所謂技術改造、拉動內需等名義重新上馬;嚴格按照總量控制的要求,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區域、行業、企業發展的約束條件。三是依法開展建設項目施工期環境監理,強化試生產階段的環境管理和環保驗收,從源頭和過程控制污染物排放量。
四、多措并舉,全面改善人居環境質量
一是加強全旗水源地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健全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巡查制度,完善水源地管理辦法,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延伸保護,扎實推進蘇木鎮和農村牧區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工作,全力推進水源地綜合整治工作。
二是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加大相關企業監管。加強對使用或產生重金屬的企業(億利PVC和雙福化工)的監管和整治力度,嚴格督促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認真落實危險廢物產生企業、處置利用企業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建立危險廢物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制;對存在的環境安全隱患及時排查,及時匯報,及時整改。
三是繼續開展礦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定期對我旗境內的煤礦、煤場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強化礦區儲煤場防風抑塵網建設,要求各煤礦根據需要,必須配備灑水車,對采坑、路面進行灑水降塵。土地復墾按照“誰破壞,誰復墾”的原則,進行復墾綠化。
四是繼續下大力氣抓好飲食娛樂服務業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重點解決好油煙污染和噪聲擾民等突出環境問題,不斷提高樹林召鎮區環境空氣質量。
五是加大農村生態環境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加大農村環境保護投入,不斷提高農村環境質量。
五、強化環境執法能力,進一步加強環境信訪工作
一是嚴厲打擊一切環境違法行為,處理好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環境違法案件,切實維護好群眾的環境權益。二是做好重點污染企業污染源的現場監察工作,加大對違反《環評法》及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擅自停運治理設施、偷排偷放污染物,嚴重污染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對被列入限期治理企業的監督管理。三是建立健全環境應急機制,及時有效的處置好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確保環境安全。四是加強環境信訪工作。熱情接待上訪群眾,認真處理信訪案件,不推諉、不拖延,最大限度地減少集體上訪事件,杜絕越級上訪。規范和落實環境信訪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堅持實施回訪制度,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六、充分發揮監測職能,為環保各項工作提供技術依據
一是開展環境質量監測。開展對樹林召鎮環境空氣質量進行不定期的監測、樹林召鎮交通噪聲監測、樹林召鎮區域環境噪聲和功能區環境噪聲的監測等工作。二是開展污染源監督監測。根據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測任務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對影響我旗環境指令的污染源進行監測。三是開展環境信訪監測工作,使環境矛盾得到及時有效地解決。
七、加強環保能力建設,夯實環保基礎工作
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加強環境統計、環境宣傳和政務信息工作;完善達拉特旗環境保護局門戶網站,深入開展群眾性環境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公眾的環境意識。提高環境監測和科技工作水平,努力完成環境監測監控中心項目和空氣自動監測站建設工作;加強環境監察能力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改善環境質量。加強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設施安裝、運維工作的監管,進一步提升環境監管水平。(達拉特旗環境保護局)






